当法律遇上人工智能,将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2017-07-31 18:46:43
7月28至29日,“法律+科技”领军者国际峰会在杭州举行。本次峰会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等指导,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智慧城管委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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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刘大为


7月28至29日,“法律+科技”领军者国际峰会在杭州举行。本次峰会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等指导,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智慧城管委会主办。国内外“科技+法律”领域领军者近600余人参与了本次峰会,聚焦“工业4.0趋势下法律行业如何进行自我改造”这一核心,从“法律+人工智能”“法律+公共服务”“法律+企业服务”“法律+保险服务”四个方面,围绕法律行业的挑战与机遇进行交流和碰撞。

 

主论坛

工业4.0趋势下法律行业如何进行自我改造


在主论坛中,全球知名畅销书《法律人的明天》作者、英国大法官首席信息技术顾问Richard Susskind;方广资本管理合伙人及CEO,华为前副董事长、首席运营官洪天峰;IBM Watson Legal联合创始人、首席专家Brian Kuhn;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子豪先后围绕“工业4.0趋势下法律行业如何进行自我改造”发表主旨演讲。

 

汤姆森路透法律市场情报部总监David Curle;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中国管理合伙人、国际商会仲裁院委员陶景洲;美国亚太法学院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与演讲嘉宾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Richard Susskind表示,展望未来,我们需要考虑如何提供更加创新的法律服务。如今,新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不断增长。除了传统的大型律所或咨询公司,全球已有超过2千家法律科技创新公司,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此外,公司内部的法务部门的数量不断上升。这些法律服务主体均在探索创新的法律服务方式。人工智能在经历了两次革命性发展后,为法律服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人工智能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起草文书、分析法律条款,而且能够通过数据分析做出有针对性的预测、帮助准备最准确的文档,分析各种各样的危险因素。可以预见,到2030年,人工智能将更多的代替人工完成法律工作,这样的转变将发生在包括律所和法学院在内的所有法律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处长何帆,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中国管理合伙人、国际商会仲裁院委员陶景洲,美国亚太法学院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上台与Richard Susskind进行了交流互动。

 

方广资本管理合伙人及CEO,华为前副董事长、首席法务官洪天峰发言称,法律服务的使命应该是“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要落地、要便民、要让法律成为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如今,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存在诸多问题,法律服务的客户和对象,与法律服务产品之间的连接不畅;法律服务提供的产品门类较少,覆盖和渗透率较低;法律服务水平很难把控,这些都是发展的契机。法律和科技的交互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律应当主动拥抱IT。通过运用成熟的IT技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连接数字化、信息化,极大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渗透率以及产品多样化。可以预见,未来十年知识工作将进入自动化时代,让律师从繁复琐碎事务中解放出来。


随后,美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机构之一 LegalZoom联合创始人Brian Liu,ROSS Intelligence创始人、CEO Andrew Arruda,分别与到场嘉宾进行了视频互动。


IBM Watson Legal联合创始人、首席专家Brian Kuhn发言称,法律人士不需要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有过多的担忧,人工智能的运用更多的是为法律人服务。法律领域存在很多重复的环境或情况,我们可以针对这样的情况推出适宜的产品。人工智能的应用可以帮助我们获得可行的、可以预测的商业成果。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认为,增强现实并不是人工智能,IBM把它称之为认知计算,它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很多的商业目标。在人工智能、认知计算在法律服务的应用方面,我们已经看到非常多积极的进展。

 

汤姆森路透社法律集团市场信息部总监David Curle、腾讯人工智能专家曹建峰、美国法律科技企业Neota Logic 亚太区总裁Julian Ueberang上台与Brain Kuhn进行了交流。

 

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子豪代表会议主办方,感谢来自海内外的法律行业领军者参加本次峰会,分享自己的心得。冯子豪认为,法律借助科技的推动,引入千家万户,进入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分论坛

法律+人工智能”分论坛

 

本场分论坛由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产品研发负责人夏澎主持。汤姆森路透社欧美市场部门负责人David Curle;IBM Watson Legal联合创始人、首席专家Brian Kuhn;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熊明辉、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教授/博导漆桂林先后围绕“法律+人工智能”这一主题发表演讲,并分别与到场嘉宾进行了交流互动。

 

David Curle介绍了人工智能技术对海外法律市场的冲击。Curle认为,人工智能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涉及自然语言分析、人类神经学分析、机器学习等方面,并且所有这些领域都是相关的。人工智能对法律行业的影响,使得法律从业者需要对整个法律流程以及诉讼流程进行再思考。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场景增多,法律公司或律应当变革管理模式,积极与数据分析师、流程工程师等科技工作者合作,推出更为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或产品。

 

Brian Kuhn介绍了Waston Legal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Kuhn认为,目前人工智能还不足够成熟的解决法律在实践应用上的一系列问题。每一个法律领域都有它不同的语言,我们不能够简单的总结所有法律体系的不同语言。对于Waston而言,我们利用人工智能提供的不是一个点对点的解决方案,而是像艺术家一样理解客户的需求,然后缩短客户的需求,进而将各种各样的需求结合在一起,去选择最合适的技术。

 

熊明辉介绍了法律人工智能的前世与今生。他介绍称,在法律文本的自动分类和总结;从法律数据库和文本当中自动提取一些法律信息;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法律信息检索等方面,人工智能的应用已较为成熟。他引用一位英国诗人的观点“我认为法律和逻辑是最亲密的朋友”认为,法律与逻辑的关系问题,是我们建模法律人工智能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未来需要突破的难点。

 

漆桂林介绍了知识图谱概念以及如何利用法律知识图谱,推动法律智能化。漆他认为,知识图谱是有一个有结构的知识库,节点是一些概念或实例,概念与实例之间的关系将它们连接起来。任何一个工程都是需要由需求驱动,实现法律智能化也是同理。建设法律知识图谱需要考虑到案件、事件、人物、法言法语知识库等各种各样的分类,以及如何将各种知识进行融合,进行推理、统计,最终实现辅助决策的功能。此外,法律知识图谱一定要跟法律的逻辑、业务结合起来,才能产生它的作用。

企业服务分论坛

Part 1 :风险管理创新

 

本环节由赛尼尔法务智库总裁,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叶小忠主持。中国人寿保险法务总监李祝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公司部副总经理陶欢、北汽集团总法律顾问张祖原、GE大中华区首席合规官和执行法律顾问朱湘莲、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小玮、北京玺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焱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李祝用介绍了金融领域法律风险和合规管理的最新趋势和发展。他介绍称,如今,整个金融行业都面临着非常严峻的监管。总体上讲,加强风险管控、合规管理只是避免金融领域法律风险的“治标”之法。金融业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服务实体经济,不符合这个目的相关的行为都要进行转型都要进行整治。增强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才是避免金融领域法律风险和合规管理的根本之道。

 

陶欢从实务角度,介绍了企业如何完善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他表示,为企业建立一个风控模型,一方面,需要分析它的现金流、资产状况、信用情况、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还需要分析容易出现不良情况的客户的特征。江苏银行致力于成为一个最具有互联网大数据基因的银行。我们建立了一个开源式的数据处理平台。未来,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部分业务“线上化”。


张祖原介绍了北汽合规管理创新的一些做法。他认为,合规工作相比公司传统法律工作具有更强的主动性,涉及内容更加广泛。以北汽为例,在没有建立法律合规部门之前,合规涉及内控、审计等部门,各个部门合力探讨合规建设。合规管理需要注重三个方面:第一,坚持本土与国际并重;第二,注重做前提工作;第三,全面部署重点推进。公司应当对所有有关合规的问题进行统一的梳理,了解本公司合规的侧重点,形成统一的防范机制。

 

朱湘莲分享了近年来合规领域的最新趋势和动态。她介绍称,美国政府、欧盟反垄断委员会给中国企业开出的罚款金额越来越大。罚款的金额与企业是否具备有效的合规体系,是否主动配合披露,是否配合政府调查有很大的关系。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推行,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去”。然而,我们很多EPC公司登上了世界银行的“黑名单”,收到警告信等。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在“走出去”之前,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并不到位,亟待完善。

 

叶小玮结合自身做的一些涉及企业“走出去”的合规管理项目的经验,从律师的角度分析了国际合规的新趋势和特点。他介绍称,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今后的发展规划中涉及到海外投资、并购、设立新的企业。合规管理以及今后的监管问题,都将影响到公司在这些投资项目中的成败。在一些海外投资项目中,公司投资的实体不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税务安排,而且需要履行极为详细的披露义务,涉及每一级公司高级管理层个人信息的披露。能否将这些信息披露出去,最终落实到企业内部审批程序更为复杂。企业需要制定一个较为宽裕的时间表,以保障海外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刘新焱介绍了国内企业合规管理的情况。他介绍称,在《网络安全法》出台后,很多企业开展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培训。但在培训之后,很多企业并没有真正的进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的完善工作、部分企业在受到相关处罚之后,诉求更多是如何降低罚款数额,并没有意识到应当如何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工作。一些互联网企业为了更便捷的开展服务,需要在全球做服务器布局,这里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数据跨境的问题。相关的合规管理工作如何展开,对于新兴互联网企业来说是很大的挑战。

企业服务分论坛

Part 2:案件管理创新

 

本环节由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主持,招商局集团高级法律顾问王春阁、金光集团总法律顾问徐新林、内蒙古电力集团法律事务室主任刘海龙、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滕卫兴、知产宝CEO普翔先后发表演讲。

 

王春阁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介绍了“如何处理企业法务跟社会律师之间的关系”。他介绍称,招商局集团的诉讼案件基本上通过定向委托的方式,单独指定一个律师事务所来处理。如今,国资要求不能定向委托,必须进入采购平台。平台上包括所有中介机构的聘用、物资采购、合同工程的承包、招标等方面。但是对于采取保全措施等突发状况,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将影响效率。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总法律顾问特批,可以采取定向委托的方式。对于诉讼案件、非讼业务,企业法务都需要与律师共同出谋划策,完成诉讼方案。对于每一个项目都需要进行跟踪,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徐新林介绍了案件管理和企业危机管理的关系。他认为,案件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公司危机。一般来讲,公司会将案件管理和企业危机管理通道打通,并对案件进行评估,如果案件有可能引发公司危机,将纳入到企业危机管理体系中。在案件发生后,企业应当分析公司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人员操作是否存在问题。同时,企业应当协调法务部门与公关部门在危机管理上的衔接与沟通。

 

刘海龙认为,技术驱动法律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我们应当主动拥抱变革的时代。举例来说,大数据技术在裁判文书分析中的应用,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分析主审法官的思维导向,在外聘律师选取中,还可以帮助我们分析该律师是否是某一领域的专业律师,他的真实能力与用户心目中的期待能力是否相符。对于律师、法务来说,如果我们真正的掌握了技术软件背后的迭代思维,将极大的提升我们的案件管理能力。

 

腾卫兴结合团队实务经验,分析了企业案件管理的新特点。他介绍称,泽厚律师团队主要服务于“阿里系”企业。近些年,相关案件数量呈几何数增长。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不采取科技手段,按照传统的方式处理案件,工作量是不可估量的。2015年,阿里与百事通平台达成合作。百事通开发了一套案件管理系统,利用科技手段,为类型化案件制定标准化的管理流程。通过百事通案件管理系统可以很快得出一个诉讼案件的类型和基本事实,将案件简化,提升律师与法务的工作效率。

 

普翔从司法机关的角度分析了案件管理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科技的运用应当更加人性化,让使用系统或者技术的人能够主动使用它而不是排斥它。我国的诉讼成本低廉,案件审理周期快。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一审平均耗费三个月左右,在国外类似案件可能需要耗费两三年。我国30万法官每年审理2千万件案子,这样的分配比例,法官的工作量和压力可想而知。将科技融入法院案件管理中,可以极大的减轻法官的压力与工作量,让他们集中到更具有创造性的工作中,利用他们的经验和智慧解决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

企业服务分论坛

Part 3:知产保护创新


本环节由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吕长军主持。中粮集团高级法律顾问周多,东方希望集团总法律顾问刘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审法官苏志甫,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白小莉,国家版权局巡视员(专员)许超,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先后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发表主旨演讲。

 

周多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围绕“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表演讲。他介绍称,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中粮集团实现了自身知识产权资源管理的线上化,将商标、专利进行分类,并实现了检索智能化。以商标管理为例,数据库会对与系统中商标类似的商标申请情况进行智能监测,省去了很多人力监测成本。在知识产权案件管理方面,中粮也进行了新的尝试,建立案件管理系统,包含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相关案件判决文书,以及律师的起诉、应诉方案等内容,方便法务人员调取案件信息,并为优化前端业务提供数据支撑。

 

刘毅围绕“法律科技的发展对企业风控的作用”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集团化的企业中,随着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行业的数据和相关项目资料信息非常庞大。有了科技作为辅助工具,能够帮助企业建立一套集成化、标准化的线上管理模式。以合同管理为例,传统的合同审核工作,过多的依赖于每个人的专业判断和职业素养,规避一些问题。如今,运用科技手段,在线生成标准的合同模板,什么类型的合同开放什么样的管理权限,需要进行哪一类的业务申办,合同如何审核,都存在统一的标准。这既避免了人工的随意性,又提升了合同管理的效率。

 

苏志甫从自身审判实践的角度,分析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法院审判过程中需要攻克的问题。他认为,互联网法院的成立将如何通过科技手段解放法官,是值得期待的变革。随着智能庭审、电子卷宗的推广,未来我们可能不再需要书记员。互联网公司经常谈到“用户思维”一词,希望未来法律科技能够将“用户思维”应用到审判服务中,找准自己的定位,解决法官长期以来渴望解决而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以知识产权领域为例,送达难、举证难、赔偿数额的认定等,是法官们希望通过科技手段能够解决的问题。

 

白小莉结合此前在法院从事多年审判工作的体会,以及目前在律所的工作经历发表演讲。她认为,人工智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辅助律师工作,而不能从根本上代替律师。人工智能的运用替代的不是律师和人工劳动,替代的是我们的时间。从目前她所在团队的分工来看,基础的证据收集以及粗加工是由律师助理负责。如果人工智能能够分担他们的工作,不仅工作效果更好,而且可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创造性的工作。

 

许超从著作权的角度,探讨了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影响。他认为,所谓人工智能模拟人的思维过程和治理过程,实际上就是“学习”人的机器。无论是美图软件、新闻写作软件、还是计算机作曲,实际上都是按照一定的算法,然后归纳出一定的规则,进而套用这些固定的模块或模板。这个过程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创作过程不同,《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是自然人,受益人是人,而不是机器。

 

孙远钊列举一起惊动美国总统的337专利诉讼案件,认为如果没有法律技术的支持,浩如烟海的诉讼材料的处理工作将极为漫长。在肯定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上的价值的同时,应当意识到人工智能只是一种辅助工具,不要将它“泛人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工智能不是万能的,它的应用还存在诸多局限,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完善。

分论坛

法律+公共服务分论坛


《法律人的明天》作者、英国大法官首席信息技术顾问RichardSusskin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品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克勤,上海百事通运营总监石珍,先后发表演讲。

 

Richard Susskind围绕“外国法院的互联网发展趋势”发表演讲。他介绍称,由他担任主席的英国民事体制协会的首要任务是研究在线非诉讼纠纷处理(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ODR)。2015年,英国民事体制协会发布研究报告,推荐了一种新型的在线法庭,核心是让法官通过邮件接收信息,在线上完成对一些低价值案件的审理。从而减少法院开庭数量,提高审判效率。目前,报告的成果已经被英国最高法官和政治家所接受,政府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可以预见,未来人工智能与其他新技术将更多的应用到法律领域。

 

刘品新围绕“中国大数据司法的使命与问题”发表主旨演讲。他认为,如今,大数据司法的最大难题是司法责任制如何落地、保证司法公信力。中国大数据司法需要考虑两大问题:一是,司法大数据从何而来?海量的裁判文书、案卷资料、同步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资料等内容,不仅应当让司法机关实现对上述内容的共享,还应当实现行政数据库的共享,以及大数据公司的数据接入。二是,大数据司法需要生态构建。大数据司法的实现离不开法律人才、技术人才,将需求转化为技术方案,并由公司实现相应的技术方案。同时,相关专家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大数据司法的落地。

 

刘克勤以“智慧法院建设的实践”为题,分享了浙江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他介绍称,浙江法院大力推动“互联网+审判”改革。第一,推动审判业务的网上办理。举例来说,余杭法院的数据一体化平台,实现了法院和公安、交警、保险公司数据的贯通,解决了长期以来数据孤岛和数据壁垒的难题。第二,推动审判业务“阳光化”。浙江法院推出的律师服务平台,可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阅卷。2015年以来,平台的浏览量已经接近5万多人次。第三,构建审判智能化平台,推进全方位服务。浙江法院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以庭审录音录像取代庭审记录的改革,利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今年,将在合议庭、审委会以及调解文书制作中,全面推广语音识别系统,实现“机器换人”。

 

石珍围绕“企业如何助力智慧法院建设”发表演讲。她介绍了百事通针对法官群体推出的智能辅审系统。该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借用了争议焦点模型下的相关要件事实库,同时匹配证据的模型,达到法律适用的精准解读。此外,系统可以帮助法官实现证据的快速认定,排除非关联证据、聚焦核心证据,极大降低法官的工作量。在实现“同案同判”的基础上,让法官发挥更大的价值。她认为,法官最后的工作体现在裁判文书的撰写中,如果我们可以通过数据库的算法为法官自动生成一个裁判文书的草稿,让法官在草稿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和完善,可以避免法官的案牍劳形。

 

随后,Susskind教授、刘品新教授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处长陈志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辽敏、广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事业部部长钟晓东,进一步围绕“司法改革下智慧法院的创新”开展了圆桌交流。

分论坛

法律科技+保险”分论坛


本场论坛由上海百事通保险业务部总经理张帆致欢迎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一庭庭长董涛主持。中国人保财险理赔事业部人伤管理处处长赵晓鹏、上海百事通保险诉讼SaaS服务平台运营交付负责人蒋慧琴、平安财险总部责任险产品负责人安怡亭等先后发表演讲,并与到场嘉宾进行了互动。

 

赵晓鹏围绕“法律科技在道交人伤理赔中的应用”,以“余杭模式”为例分享了自己的看法。他介绍称,道路交通事故理赔一直是保险理赔业务中的难点。对保险条款、保险流程服务等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增加了当事方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缺失。对于保险客户来说,不仅需要从道交事故中获得经济赔偿,更加需要获得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其中就包括对于保险理赔法律服务的需求。然而,我们保险服务供给仍存在严重不足。此外,道交事故各相关方之间存在非常深严的数据壁垒,也使得法律资源无法流动,从而形成了信息孤岛。他认为,应当推动建立统一的道交事故赔偿规则,建立一体化道交事故数据共享平台,将各个板块的数据打通,增强各方互信。

 

蒋慧琴围绕“人伤诉讼管理创新模式”发表了演讲。她介绍了百事通推出的人伤诉讼工业化4.0创新管理平台,包括核心资源、流程管控以及案件运营数据中心等。平台将所相关案件信息进行自动化拆解,进行工业流水化的操作,杜绝主观因素对于案件处理的影响。同时,平台整合相关律师、专家资源,将这些资源信息数据化、标签化,沉淀在系统中。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区域壁垒,实现相关资源的高速调度。

 

安怡亭围绕“法律服务保险化发展”发表演讲。他认为,国内的法律保险产品较为单一、覆盖面较窄,仍处于初级阶段。随着国内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法律服务的日趋多元化,法律类保险将成为一个发展趋势。法律类保险在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情况下,同时将带动律师、鉴定或评估等相关行业。针对企业在交易、生产运营、劳动纠纷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法律更多提供的是纠纷解决与法律风险决策支持;保险则更多的通过转嫁企业经营风险的方式,促进企业发展。法律与保险行业应当达成合力,集约式解决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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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说,今年的盛事是历史上最好的,游戏产业在这一年的发展也必将载入中国的游戏史册。所以,不要怕怼,不要怕股票跌掉几千个小目标,百废待兴,游戏产业需要做的还有很多,但是,我们毕竟已经抬起了宝贵的膝盖。

    2017-07-31 18: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