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起诉“留学360”商标侵权,索赔5000万
作者 | IvesDu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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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1337字,阅读约需3分钟)
(留学360网站截图)
近期,创业板上市公司立思辰旗下“留学360”品牌因涉嫌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被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公司)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索赔经济损失5000万元。目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该案。
此外,针对奇虎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叁陆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叁陆零教育公司)5000万元存款,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奇虎公司起诉称,原告经过多年经营与广泛宣传,“360”系列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良好的声誉。自2010年起,原告在多个类别上围绕“360”申请注册了800余件商标。
原告早在2012年既已取得“360WWW.360.CN及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叁陆零教育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叁陆零”对应阿拉伯数字“360”。此外,叁陆零教育公司注册或购买了大量带有“360”名称的域名,并在宣传推广中突出使用“360教育集团”、“留学360”,甚至直接使用“360”。
被告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立思辰科技公司)作为叁陆零教育公司的母公司,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处宣传中使用了‘立思辰360’标识,在相关门店使用该标识时,其中‘360’通常会用不同的颜色和字体加以突出。
(第8820255号、第11428230号商标)
二被告未经许可原告许可,在网站、微信公众号 、微博等处使用包含“360”字样的标识进行宣传,并突出使用“360”,与原告第8820255号“360 WWW.360.CN及图”驰名商标以及注册在第41类教育培训上的第11428230号“360”文字商标相近似,极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叁陆零教育公司使用“叁陆零”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为攀附了原告的商誉,企图建立与原告之间的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奇虎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任何含有“360”商业标识的行为;判令叁陆零教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叁陆零”作为企业字号;判令二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
针对奇虎公司的起诉,叁陆零教育公司回应称,该公司长期致力于国际教育留学行业,在该行业的经营时间远早于奇虎科技公司,不存在误导市场的情形。
(第19176558号、第29690535号商标)
笔者检索发现,叁陆零教育公司于2016年2月在第41类教育娱乐服务上申请注册第19176558号“360.COM.CN 教育”商标,目前商标状态为已无效。2018年3月,叁陆零投资公司在第41类上申请注册第29690535号“留学360”商标,目前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除了上述两件商标申请,笔者尚未查询到叁陆零投资公司及其母公司名下其他含有“360”标识的商标申请信息。
奇虎公司在第41类上对于“360”系列商标的布局远早于叁陆零教育公司,很可能是后者“360”系列商标缺位的原因。
媒体报道称,除了留学行业外,叁陆零教育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成的另一副业是“炒卖”域名,继奇虎公司在2015年年初以1.1亿元收购360.com之后,罗成以约600万元的价格收购360.com.cn。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罗成表示,收购360.com.cn并不是为了“囤货”,而是为公司未来的全方面战略发展做储备,他澄清360教育集团与奇虎360并无关系。
笔者发现,在浏览器中键入360.com.cn或liuxue360.com均可进入“立思辰留学360”网站。
“立思辰留学360”网站首页底部标注声明称,“本公司与北京奇虎360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不过,从声明的位置和字体大小来看,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很难注意到这一声明。
据了解,奇虎360与留学360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将于9月上旬开庭。对于该案的最新进展,知产力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