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20号这个日子不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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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泰 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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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尤其是12月20号,这个日子,被提起的次数很多。
比如,用大数据分析一下北京法院的判决书,落款日期最多的肯定是20号,当然,也可能20号是第二名,第一名是19号。
再比如,法官对当事人说,就快20号了,这个案子的调解方案得赶紧定,否则到20号我就发判决了。
又比如,当事人对法官说,我的案子这个月20号能不能结?如果不行能不能在下月20号给结了。
为什么?因为法院的司法统计,一个月是指从上个月21日到当月的20日,一年是指上一年的12月21日到当年的12月20日。别管是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均衡结案率……,一切的一切,都是以20号为节点的。
由此给每个月20号之前几天带来了紧张的工作气氛。不仅是对法院,对当事人、对代理人,都是这个节奏。
这个节点,各省各有不同,有以10号的,15号的,听说还有的地方年度节点是以11月20日的,11月21日收的案子,案号是下一个年度的。
为什么这么定?为了及时计算出当月司法数据以便月末立即向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吧,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反正我十年前刚进法院时这就已经是大家浸入骨髓的工作习惯了。
但是,从2016年开始,全国就要统一以自然月的月末为节点进行司法统计了。也就是说,以后20号这个日子的使用频率要大大降低了,以后要改说“月底了”。
大家的工作习惯,也要随之调整。元旦、五一、十一假期前,没那么轻松了。负责做统计表的内勤和司法统计员在默默的流泪。
顺便说一下,2015年的12月,在司法统计上,有41天,从11月21日到12月31日。想结完案好好过个圣诞节的同志们,别提前预定餐厅电影院了,在单位吃完加班饭回办公室写判决吧。代理人们,拿到平安夜下午四点开庭的传票也请淡定,坐地铁来,别开车,要不回去时堵车。
顺便做个广告,不用再打电话问了,12月31日,彰化路18号正常开门营业。但最好早点来,银行收费窗口收摊早,人家得回网点核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