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点评 | 彭学龙:数字繁荣下版权生态的治理进路——评“视觉中国案”
编者按
近日,“2025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评选发布会”在北京大学成功举办,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可信时间戳)独家赞助,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数据支持单位,知产力新媒体平台作为媒体支持单位,会上发布了“2025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为了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参考,知产力近期将陆续发布专家对十大著作权事例的点评。本期分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彭学龙对“2025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之十——视觉中国被摄影师起诉案尘埃落定的点评。
点评人
彭学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一、案件背景与裁判要旨
“原作者反被索赔”的戏剧性转折使得“视觉中国案”一直备受关注。随着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落下法槌,摄影师戴建峰与视觉中国之间长达两年的纷争终于有了定论。主审法院逐一审查涉案149张图片,在精准区分侵权行为和合法销售的基础上,认定视觉中国售卖原告摄影作品《银河下的村庄》的行为构成侵权,需赔偿原告15000元并消除影响;而销售戴建峰另外148张照片的行为则不构成侵权。
本案裁判要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判决确认版权运营平台对于主营内容应承担更为严格的审查义务。涉案图片系由案外人周某盗用上传,而视觉中国仅依供稿人协议进行形式审查,未能注意到周某个人信息与作品所载作者信息明显不一致的权属风险,存在明显过错。正如裁判文书所言,作为主营图像素材销售的商业主体,视觉中国应当承担更为严格的审查义务。其次,视觉中国的经营模式存在侧重业务推广、忽视权属风险排查的经营风险。这就认定深刻揭示出部分版权运营平台长期存在的“维权式营销”问题。本案在有力维护权利人正当权益的同时,注重厘清数字版权领域运营平台的责任边界,对当下将维权行为异化为营销手段的版权乱象敲响了警钟,具有典型的示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数字繁荣下的版权治理挑战
在网络技术高度发达、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今之世,图片、文字、音乐等作品的传播与版权转化渠道日益多元,极大激发了创作热情。以本案为缩影,不难窥见高速发展的繁荣景象下也隐伏着前所未有的治理挑战:海量内容导致平台审查难度增大、平台权责边界模糊、权利滥用和商业营销异化下的“碰瓷式维权”日益猖獗。这不仅严重侵害创作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也极大扰乱版权交易正常秩序,不利于维持良好创作生态。
三、多元共治下版权生态的治理进路
要破解上述困局,关键在于通过平台、创作者、有关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等主体的协同发力,构建多元共治的发展格局。如此,方能维持版权生态的良性运转,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平台作为经营主体,必须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审查义务。一方面,平台可以在细化审查规则的同时,合理引入AI查重等技术手段,提升审查质效。另一方面,平台应当诚信经营、恪守商业伦理、严守法律底线,不得利用平台优势进行“碰瓷式营销”等权利滥用行为,否则可能从“版权服务者”滑向“权利滥用者”,甚至沦为“权利侵害者”,最终将面临市场的抛弃和法律的严惩。
第二,创作者应当增强版权意识,做好全过程留痕和证据整理。在创作之始,创作者可通过保存原始文件、记录创作过程、及时进行版权登记等方式明确自身权利人身份。作品许可使用应当依法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明确使用的方式、时间期限和地域范围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清晰有效的证据。
第三,有关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应完善制度供给,构建多元协同、高效运转的版权治理体系。为回应数字时代版权发展的困境,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针对版权运营平台的特点,通过细化审查义务为平台提供规范指引。同时,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典型案例厘清平台责任边界,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与示范功能,矫正版权市场失范行为,引领版权争议依法理性解决,维护健康的创作环境与市场秩序。
总之,在数字时代,创作内容的指数级增长与高速流转成为常态,同时也给版权治理带来极大挑战。只有平台、创作者、版权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多方主体相向而行,协力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才能有效破解治理难题,助力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2025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之十
视觉中国被摄影师起诉案尘埃落定
事例简介:11月20日,摄影师戴建峰在其微博发文称,自己起诉视觉中国侵权一案已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周某盗用戴建峰作品并违规上传的《银河下的村庄》构成侵权,应赔偿戴建峰15,000元并消除影响;视觉中国销售戴建峰的另外148张照片不构成侵权。视觉中国方面表示,将按法院判决执行,并已依法追究周某的法律责任。
戴建峰表示:“我的一幅作品被视觉中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在其官网上进行销售。通过取证了解到视觉中国在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中,以2,400元一张来销售我的照片,而且合同中还谎称拥有这些照片的所有权,但其实不是。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明确了视觉中国对《银河下的村庄》这张照片的侵权行为,并要求在他们的官网首页进行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当然,法院也认定了视觉中国对其余148张照片不构成侵权行为,最后判决视觉中国要赔偿15,000元。”
此外,2023年视觉中国曾向摄影师戴建峰提出照片侵权并要求他赔偿8万多元的事件,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视觉中国该行为存在侧重业务推广,忽视权属风险排查的经营风险。
推荐理由:本案是厘清数字版权领域平台责任与创作者权益边界的标杆性案例。法院并未采取“一刀切”的简单认定,而是精准区分了供稿人盗用上传单张作品的侵权行为,与平台销售其他已获授权图片的合法行为。这一辩证判决,既捍卫了原创作者对被盗用作品的核心权利——判令赔偿并公开消除影响,也维护了版权交易市场既有商业模式的稳定部分。该判决也为版权运营平台敲响了警钟,明确其必须承担起相对严格的源头审查义务,而非仅仅作为“销售渠道”。此案源于此前备受争议的“维权式营销”事件,其最终司法裁断不仅为个体创作者讨回了公道,更从司法层面推动了行业从粗放扩张向规范治理的深刻转型,对构建权责清晰、健康可持续的视觉内容生态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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