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提速加力
公平竞争审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公平竞争制度建设提速加力。
“十三五”时期,全国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89万件,修订废止文件近3万件,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85.7万件,纠正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4100余件,极大激发了创新活力。
2021年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明确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方案》凝聚着市场监管部门的心血,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公平竞争制度建设的缩影。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显著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逐步增强,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由28个部门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8年12月,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定《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制度规则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
有了制度,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成为重中之重。自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2017年—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展两轮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推动上海、安徽、山东、湖北、新疆等十几个省(区、市)开展第三方评估。
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市场监管总局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对2018年、2019年重点督查发现的42件存在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通报。各地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机制。黑龙江、浙江、广东等地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江苏、湖北等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网络举报系统,湖南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约谈机制,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了。
围绕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中欧公平竞争审查和国家援助制度对话机制,与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签署相关谅解备忘录,加强与国际组织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合作事宜。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展望“十四五”,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