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行政性垄断强力推进

2021-03-29 13:39:54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大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性垄断,打破地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大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性垄断,打破地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反垄断执法”,这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新时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指明了前进方向。
  “十三五”时期,全国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274件,有效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维护了反垄断法权威。其中,涉及省级政府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14.8%,涉及市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45.1%,涉及县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36.2%。
  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涉案主体主动整改,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从84名上升到31名。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着力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重点领域执法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医药、建筑、交通、教育、保险等民生领域,依法制止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招投标、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等典型违法行为,及时恢复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法律规则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总局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对执法程序和实体规则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为形成中央和地方反垄断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执法能力水平实现新提高。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组建反垄断专家库、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反垄断执法人员办案能力。2018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为构建统一、规范、高效、权威的执法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十三五”时期,全国各省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均已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行政性垄断执法水平得到新提升。
  聚焦新目标,担当新使命。展望“十四五”,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决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活经济发展动能。

+1
0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评论千万条,友善第一条
后参与讨论
评论区

    下一篇

      反垄断工作事关行业发展乃至国家改革开放大局,垄断协议对竞争的破坏具有普遍性和连续性,危害性很强。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擎反垄断利剑,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协议行为,构建法律体系,强化执法效果,提升执法能力,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创新创业活力不断释放。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不断细化完善垄断协议法

    2021-03-29 13: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