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执政一年后的商业秘密刑事诉讼
作者
Barak Cohen, Christopher K. Veatch, John Barkley Sample, IV, 博钦律师事务所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编辑翻译
特朗普在任已近16个月,现在我们有了更全面的视角对特朗普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执行侧重进行评估,并对司法部基于1996年经济间谍法(EEA)的商业秘密调查与诉讼的未来走势进行预测。
商业间谍法将(1)为外国实体利益而盗取商业秘密(“商业间谍”)以及(2) 与受益人无关,为金钱利益而盗取商业秘密(“盗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判定为犯罪行为。
奥巴马时期
我们在回顾过往的EEA诉讼时发现,从EEA于1996年出台,到奥巴马于2009年1月20日上台的13年间,政府共受理了约96件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也就是说,年均有7.2件商业秘密犯罪案件。
恰好相反,奥巴马在任的8年,政府共受理了约69件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年均8.6件),相较于前一时期,有了将近20%的涨幅,这也说明了奥巴马政府时期的一些侧重。
首先,在奥巴马政府时期,司法部起诉的案件数量比往年多。这些诉讼涉及多方被告,其据称参与了大范围的合谋以盗取商业秘密。
第二, 很多案件涉及到外籍人士与外国公司。例如,于2009年递交的45%的联邦商业秘密案件涉及被告被指向外国实体提供或有意向外国实体提供被窃商业秘密。截至2015年,此比例已经高达83%。
第三,在政府诉讼案件量增长的同时,我们发现司法部(计算机犯罪与知识产权部门)的检察官在案件中似乎扮演着更为关键的角色-他们通常作为首席检察官或者其美国检察官办公室(USAO)的合伙律师。例如,DOJ检察官参与了2009到2012年间的约20%的商业秘密诉讼,这个数字在奥巴马政府时期进一步增长到了30%。
最后,涉及窃取美国国防供应商以及军用产品公司商业秘密的诉讼,也在增长。
特朗普时期
2016年大选期间,特朗普团队制定了一份政策文件,宣布了(即将成立的)特朗普政府的中美贸易计划。美国“对知识产权窃取采取零容忍政策”,且“如果中国希望与美国进行贸易往来,他们必须停止窃取行为,且按规则出牌”。
公开的信息表明,在特朗普上台的第一年,司法部延续了奥巴马政府时期商业秘密诉讼的上升势头,有约9件新案件出现。这些诉讼,针对个人而非公司被告,反映了一种涉及外籍人士及利益的,且持续的商业秘密案件模式,以及国家安全问题。
聚焦国外:特朗普政府第一年间提起的大量刑事商业秘密诉讼反映了美国在防止其知识产权被侵害方面的重视程度。在所有9件案件中,有6件的被告方是外籍人士,或窃取商业秘密的潜在受益人被指是外国公司或个人, 甚至二者兼而有之。举例来说,在United States v. Yingzhuo, CR:17-247 (W.D. Pa.)一案中,三位中方人士被诉电脑黑客入侵,窃取商业秘密,共谋并盗用身份。据称,他们通过电脑入侵欺诈了涉及金融,工程,技术产业的多家美国以及外国公司的多名员工,导致数百千兆字节的住房金融,能源,技术,交通,建筑,土地测量和农业部门的相关数据被盗。
其他诉讼则涉及试图协助中国公司的个人。比如说,在United States v. Chen, CR:17-603 (N.D. Cal.)一案,四名被告被诉谋划窃取用于照明及电子设备的半导体薄片的批量制造技术。 窃取该技术是为了供一家总部位于美国和中国的企业使用。与其相似,在United States v. O’Rourke, CR:17-495 (N.D. Ill.) 一案中,被告在铸铁产品制造商担任冶金师和质保经理,他在接受了一家在中国的竞争对手公司的职位后,被控窃取其前雇主的专有数据。
国家安全利益:在特朗普政府的第一年期间,司法部继续提起涉及盗用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诉讼。 例如,在United States v. Shi, CR:17-110 (D.D.C.))一案中,7名被告被控共谋窃取一家美国公司的商业秘密,以使一家制造高性能军民两用产品的中国公司从中受益。 据称这家中国公司打算向中国的军民两用国有企业销售该产品,其为一种复合泡沫塑料,以此来推动中国发展海洋工程产业的目标。
未来走势
尽管司法部在特朗普政府执政的第一年将年EEA起诉率与奥巴马时期保持同步,但我们也有理由质疑这样的势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首先,考虑到调查商业秘密盗取案件的复杂性和耗时,在特朗普政府第一年提起的多起诉讼很可能是由上一届政府在任期间进行的调查顺延而来。因此,第一年的数字或许并不能准确反映司法部目前对起诉违反EEA行为的能力和决心。 这种担忧部分来源于在特朗普政府第二年的前四个月,司法部仅提起了一件EEA诉讼案件。 下述有几个因素可能会对政府起诉EEA案件的能力产生影响(正面和负面),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
过渡时期
特朗普上台已经一年有余,但司法部与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仍有大量的领导层职位空缺 。很多部门还在靠“代理”主管支撑,因为关键职位的长期人选还未选出。比如,司法部尚未填补刑事欺诈处处长的职位。 该部门原由安德鲁·威兹曼(Andrew Weissmann)掌管,他已经离开并加入了罗伯特·穆勒 (Robert Mueller’)的特别顾问团队。 预计此空缺在任命负责刑事法庭的司法部长助理被任命之前会一直存在。 而在美国检察官认证方面的进展也同样缓慢,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近三分之一的职能都在由代理或临时检察官执行。 缺乏常任领导人可能会降低政府协调资源用于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以防被窃的能力。
新的重点
类似的,商业秘密刑事诉讼也会随着司法部对白领犯罪案件重视程度的明显降低而逐渐减少。据统计,自2011年4月以来,联邦提起的白领犯罪诉讼(如违反EEA的案件)一直在平稳下降。此外,2017年4月,司法部长杰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在道德与合规倡议年会发表的讲话中, “恢复合法的移民体系”和“打击给我们带来毒品与暴力的跨国企业垄断,黑帮以及人口贩卖”占据了很大篇幅。塞申斯还呼吁司法部“要在打击暴力犯罪上加倍努力“。
司法部长讲话中关于移民和暴力犯罪的重点强调绝非夸夸其谈:根据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统计,ICE在2017年执行的行政拘留超过143000。在2017年迁出美国的22600人中,36%都是由于ICE逮捕或者涉及ICE逮捕而出境,此比例相较于2016年有约9%的增长。
新的举措
不仅将白领犯罪诉讼弱化,司法部似乎在执法上采用了一种更为亲商的方式。举例来说,司法部长塞申斯在2017年4月的会议发言中强调,司法部需要在起诉个人与公司的不当行为之间取得新的平衡:“公司不能担保其上上下下的员工不会出任何差错。 ”此外,塞申斯还表示,“我们不应让一家经营有序的公司,因为一个人或者一个部门负责人的过错,而遭受数百万美元的诉讼或超出正常范畴的刑事处罚。”
类似地,在今年五月,司法部副部长罗德·罗森斯坦(Rod Rosenstein)在纽约市律师协会白领犯罪研究所的发言中表示担忧执法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导致受制行业公司被告人的同一过失行为被“多次累加”。 罗森斯坦指出,相关行业中的被告方通常会因同一行为而被评估并处以多次大额罚款,这样的途径“会剥夺公司在一般完整且最终和解里应有的确定性和最终性的利益”。因此,在提起商业秘密窃取的刑事案件诉讼时,司法部会设法营造一种环境,使企业免于不当的惩罚,避免其员工的同一不当行为被“多次累加”。 然而,这是否会使基于EEA提起的起诉以及罚金有所下降,仍有待观察。
集体知识
尽管一些因素可能会对司法部在EEA诉讼方面的持续投入产生负面影响,但检察官和公司在准备和应对商业秘密窃取方面日益增长的集体知识可能会与其互相抵消。 司法部对联邦检察官和代理人在商业秘密案件的鉴别,调查以及诉讼方面的培训下了很大的力气。 这使政府能够更有效地展开对违反EEA案件的调查。 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商业秘密案件被提起诉讼,联邦检察官对于调查并起诉这类犯罪行为已经变得得心应手,而在缺少经验的人看来,这样的工作通常意味着复杂,高技术含量,且困难重重。
同理,通过有针对性的讲授,经验和成功起诉的案例,美国公司越发意识到他们可以,且理应向执法部门通报自己是知识产权盗窃的受害者。 美国公司还认识到,检察官和代理人在保护商业秘密窃取受害者身份,以及在整个案件调查和诉讼过程中维护专有信息保密性方面十分敏感。 此外,更加丰富的经验以及新兴的技术也会帮助公司辨别并应对商业秘密窃取(例如,采用行为分析,网络访问, 监控协议以及立即咨询有经验的外聘律师)。
起诉商业秘密窃取的其他方式
除了通过EEA来提起商业秘密窃取诉讼,司法部还创造性地利用其他联邦法律来起诉涉嫌知识产权窃取的被告。举例来说, 2018年2月,United States v. Rafatnejad, CR:18-94 (S.D.N.Y.)一案中,8名伊朗籍人士被诉, 原因为涉嫌大规模网络入侵约144所美国大学以及至少176所外国高校的电脑系统,涉及多起通信及计算机欺诈以及严重的身份盗用。
与上述例子相似, 在 United States v. Mandil, CR:17-375 (D.N.J.)一案中,司法部使用了非EEA诉讼手段。Mandil一方,被告涉嫌向竞争对手销售其从雇主窃取来的专有信息,故因通信欺诈被起诉。被告称其可有偿提供雇主存储信息的加密云基础电脑账户的访问途径。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司法部不依靠EEA,也有能力提起专有信息盗取诉讼,所以规避EEA上诉并不意味着潜在被告方就可以逍遥法外。
总体而言,在特朗普政府执政的第一年间,司法部通过商业秘密案件的调查与诉讼延续了奥巴马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利益上的强势,在涉及外部干涉以及国家安全时更是如此。然而,侧重点的转移,包括重点打击暴力犯罪以及移民问题,可能会对未来司法部在商业秘密诉讼方面的资源以及投入有所冲击。即便如此, 随着联邦检察官在EEA案件上的经验日益丰富,以及商业秘密窃取案件受害者更加积极的配合,会抵消掉司法部重点转移,资源愈加局限,以及领导层空缺所带来的影响。如前所述,大到高层政策问题,小到不起眼的诉讼知识细节,诸多因素都可能影响司法部提起的EEA刑事案件数量。 这种复杂性也使得未来司法部的动向难以捉摸,但商业秘密窃取的受害者和涉案者至少应该做好相应准备以期政府依然在知识产权利益保护上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