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 | 专利新申请中英互译,对英文连字符的处理和使用

2022-05-06 18:20:00
作者在本文主要说的是英文连字符的用法,以及其在专利新申请中文到英文翻译中的使用。

作者 | 赵雷

编辑 | 墨客

在发表《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专栏之前,关于英文专利中的标点符号的文章中,我们留下了连字符未讨论。

因为连字符不同于其他的标点符号,在英文中是很特别的,需要单独讨论。

对于英文连字符,我们从一个专利新申请英文到中文翻译实战中的例句说起。

When contacted with latex that prior to dipping was alkali-stabilized, and when using alkali-sensitive dyes, it is anticipated that the use of latex coagulants or polymer binders with the dye will limit the exposure of the solid dye particles to alkali.

×错误:当被与在浸渍之前碱-稳定的乳胶接触时,以及当使用碱-敏感的染料时,预期的是,乳胶促凝剂或聚合物粘合剂的与染料的共同使用将限制固体染料颗粒的向碱的暴露。

√正确:当被与在浸渍之前被碱稳定化的乳胶接触时,以及当使用对碱敏感的染料时,预期的是,乳胶促凝剂或聚合物粘合剂的与染料的共同使用将限制固体染料颗粒的向碱的暴露。

例句来自实际工作中。

其中“碱-稳定的”、“碱-敏感的”这样的文字都是错的。

原因很简单,连字符的这种用法是英语特有的,汉语里根本没有这种写法,除了某些数学表达例如“1-2厘米”、“-7摄氏度”,正常的汉字之间根本不允许/不可能出现这一横。

以上这个问题实际上没什么可说的,只要英语水平稍微在线并且动动脑,对译文负责点,就可以避免这种错误。

作者在本文主要说的,是英文连字符的用法,以及其在专利新申请中文到英文翻译中的使用。 

第一,连字符在名词定语中的使用。

总地说来,当名词的定语中的单词互相之间是一个整体,而和被修饰的名词本身无关/不发生联系时,要使用连字符。

这是新申请中译英最经常遇到的情况。

 例如,一种“干冰制冷剂”,即这种制冷剂(至少主要成分)是固态二氧化碳。

译成“dry ice refrigerant”是错的。因为可以理解成“干燥的冰制冷剂”,即这个制冷剂是冰,一点水分也没有。

所以必须译成“dry-ice refrigerant”,表明“dry ice”是一个整体。如果没有连字符,则必须被理解成是“干燥的冰制冷剂”。 

在专利新申请中译英的实践中,主要涉及以下情况: 

(1)定语是“动词的对象+动词doing形式”,而被定语修饰的名词是动词的发出/施加者。此时这个“动词的对象”如果是两个或更多个单词,则这两个或更多个单词要使用连字符连接。

 例如:

刹车警报触发装置braking-alerting triggering device(是用于触发刹车警报braking alerting的装置)

无线信号接收模块wireless-signal receiving module(是用于接收无线信号wireless signal的模块;如果写成wireless signal receiving module,则成了一个信号接受模块,这个模块本身是无线的)

刹车手柄固定座brake-handle fixing base(是用于固定刹车手柄brake handle的基部)

内部温度测量探针internal-temperature measuring probe(是用于测量内部温度internal temperature的探针;如果写成internal temperature measuring probe,则成了一个温度测量探针,这个探针在什么东西的内部)

尤其是,在电学案件中,经常把方法步骤写成功能性特征,也就是用于执行方法的各个步骤的模块(module)、单元(unit)等的形式,此时这个模块和单元的名称会很长。

例如:

奇数帧追踪模块odd-number-frame tracking module(上文已经出现过奇数帧odd-number frame,而当放在这个短语中时,每个词之间都要有连字符)

神经网络训练单元neural-network training unit(上文已经出现过神经网络neural network,而当放在这个短语中时,要有连字符)

此时,特别要注意这种情况:

第二,标注结果确定子模块。

如果译成second-marking-result determining submodule,则这是一个用于确定上文已经出现过的“第二标注结果”second marking result的子模块;

如果译成second marking-result determining submodule,则这是一个与上文已经出现过的“第一标注结果确定子模块”first marking-result determining submodule不同的另一个“用于确定标注结果的子模块”。

所以,应当根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上下文,确定“第二标注结果确定子模块”到底是什么意思,以给出正确的译文。 

(2)定语是“动词的发出/施加者+动词过去分词”,而被定语修饰的名词是动词的对象。 

例如,我们在《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专栏之前的关于化学术语的文章中讨论的neodymium-oxide-loaded carbon nanotube“负载氧化钕的碳纳米管”和carbon-nanotube-supported neodymium oxide“被碳纳米管负载的氧化钕”,是carbon nanotube被load上了neodymium oxide,而neodymium oxide被carbon nanotube负载(support)。

再例如:

热影响区heat-affected zone,是被热量影响到的区域。 

与情形(1)的区别是,动词一个是主动一个是被动,而主动(doing)和之前的词语之间是没有连字符的,例如“触发无线信号的装置”是wireless-signal triggering device。而被动(done)和之前的词语之间要有连字符,例如“被无线信号触发的装置”是wireless-signal-triggered device。

所以,在(2)这种情况下,不再要求“动词的发出/施加者”是两个或更多个单词。 

(3)定语是“修饰形容词的词+形容词”,修饰形容词的词可能是名词或其他与该形容词有关的词,而形容词包括真正的形容词以及动词的过去分词作为形容词。 

例如上文例句的alkali-sensitive dye。这种dye是敏感的,对什么敏感的?对alkali敏感的。其中alkali和dye本身无关/不发生联系,而是修饰sensitive,此时alkali和sensitive之间要有连字符。

再例如,在电学案件中经常遇到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是computer-readable storage medium。介质被什么可读?被计算机可读。此时computer和readable之间要有连字符。 

再例如:

头戴式显示系统head-mounted displaying system(注意与上一点(2)的区别,head不是动作mount的对象,而仅是mount的位置,所以mounted描述的其实不是动作而是状态,因此是形容词)

头部可穿戴设备head-wearable device

背接触式太阳能电池片back-contacted solar-cell sheet

无碱玻璃alkali-free glass 

特别是这种情况,定语本身是一个名词词组,但是作定语时是形容词的形式:

三维空间three-dimensional space(three dimension本来是名词词组)

弧形定位孔arc-shaped positioning orifice(arc shape本来是名词词组)

横截面图cross-sectional view(横截面可以是cross-section或cross section,而作定语一定要有连字符) 

再例如,平时常见的above-described、above-mentioned等也来源于这种用法,例如the above-described element“上文描述的技术特征”。 

(4)定语本身是一个名词短语。

这种情况例子就更多了。除了上文的dry-ice refrigerant外,例如我们平时比较熟悉的high-temperature treatment高温处理,short-wavelength ultraviolet light短波长紫外光,liquid-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器都属于这种情况。

其中high修饰的是temperature,而和treatment本身无关/不发生联系,此时high和temperature之间要有连字符。 

再例如:

360度棱镜360-degree prism

测量配置信息measurement-configuration information(是关于测量配置measurement configuration的信息)

网络侧设备network-side device

正面电极front-face electrode

电池片主体main cell-sheet body(而不是cell-sheet main body,根据英文语法规则,形容词main应在名词cell-sheet之前)

6自由度追踪方法6-degree-of-freedom tracking method

几何规则约束geometric-rule constraint(这种约束是一种几何规则)

惯性导航数据inertial-navigation data(是关于惯性导航inertial navigation的数据)

光轴中心点optical-axis center point

Y轴方向Y-axis direction(Y轴可以是Y-axis或Y axis,而作定语一定要有连字符)

盖板材料cover-plate material

快速傅立叶变换算法模型fast-Fourier-transform-algorithm model

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模块fourth-generation-mobile-communication-technology module(“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是一个整体,如果写成fourth-generation mobile-communication-technology module,则成了一个“第四代模块”)

二氧化碳浓度传感器carbon-dioxide-concentration sensor

追尾rear-end collision 

和(1)相似,也要注意这种情况:

第一,车辆位置信息。

写成first vehicle-position information意思是第一个“车辆位置信息”,也就是说文中还可能有第二个“车辆位置信息”;

写成first-vehicle position information意思是“第一辆车”的位置信息,也就是说文中还可能有“第二辆车”的位置信息;

写成first-vehicle-position information意思是“第一个车辆位置”的信息,也就是说文中还可能有“第二个车辆位置”的信息。

这三者是不同的。因此应当根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上下文,确定其确切的意思,以给出正确的译文。 

第二,连字符在谓语动词中的使用。同样用于“两个单词是一个整体”的情形。

例如上文例句中的alkali-stabilized,latex被稳定化,被谁稳定化?被alkali稳定化。此时alkali和stabilized之间是一定要有这个连字符的。而不能说…… was alkali stabilized。

此处有一个原则就是,英语的谓语动词只能有一个单词,而不能有两个单词,必须用两个单词的,必须用连字符连上,连上以后这两个单词就成为一个单词。 

在专利新申请中译英中,最常遇到的就是那些本身就是两个词的动词,例如:

间隙配合clearance fitting

压入配合press fitting

喷涂spray coating

涂覆spread coating

转印transfer printing

蒸镀vapor deposition 

这些都是这些动词作名词时的形式,此时,没有连字符。

例如:

膜通过涂覆形成。

The film is formed by spread coating.

二者通过压入配合连接。

They are connected by press fitting.

而当这些词语作为谓语动词时,就必须写成:

clearance-fit(动词原型)、clearance-fits(单数第三人称)、clearance-fitted(过去分词)、clearance-fitting(现在分词)。 

例如:

膜材料被蒸镀到基板上。

The film material is vapor-deposited to the substrate.

传感器电路连接到处理器。

The sensor is circuit-connected to the processor.

实际上,连字符在native的英语中用的并不多;然而,在专利申请文件的中译英中,就成了非常重要的武器,就是因为必须处理要这些一长串的汉字。例如上文这些名词词组,有的是很长的,因为国内代理人撰写的时候根本不会去考虑你翻译是什么难度,此时,如果把这些连字符全部去掉,则这些一长串的单词为什么要堆在一起,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瞬间就变得没法说了。 

况且,专利原文的内容千奇百怪,但是不管原文写什么,翻译人员都是要处理的。例如:

若终端2生成了终端2控制请求,则终端2可以直接将终端2控制请求发送至控制服务器。

If the terminal 2 generates a terminal-2 controlling request, then the terminal 2 may send the terminal-2 controlling request directly to the controlling server.

这都是实际工作中遇到的。

“终端2控制请求”是终端2的控制请求,原国内案这么写,一点毛病也没有。

如果没有连字符,什么叫terminal 2 controlling request?只有加上连字符,才表明terminal-2 controlling request是一个整体。 

此外,连字符在专利新申请中译英中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清楚指示谁是动作的发出者,谁是动作的接受者。

例如,作者最近答复的一个美国OA中,技术方案有一个术语是“solder-strip containing slot”,即这个凹槽slot是用于容纳焊带solder strip的。

审查员问,我在附图里怎么没看见你这个“容纳了凹槽的焊带”(solder strip containing slot)呢?

此时就可以解释,原文是solder-strip containing slot,不是solder strip containing slot,由于使用了连字符,明显solder-strip是定语而不是独立的名词,是凹槽容纳了焊带,而不是焊带容纳了凹槽。

如果新申请一开始就译成了solder strip containing slot,此时就没有这么容易解释了。

我们再说回到专利新申请英译中。

在有些情况下,连字符要保留。例如:

Each of these mat layers 16, 18, 20 comprises ceramic fibers such as, for example, refractory ceramic fibers (e.g., alumina fibers, alumina-silica fibers, etc.), glass fibers (e.g., silica fibers, etc), or a combination thereof and any other desired material (e.g., intumescent materials).

这些垫层16、18、20中的每个包含陶瓷纤维,例如难熔的陶瓷纤维(例如氧化铝纤维、氧化铝-二氧化硅纤维等等)、玻璃纤维(例如二氧化硅纤维等等)或它们的组合以及任何其他的期望的材料(例如膨胀材料)。 

此处,连字符不属于上述的任何用法,仅表示纤维中含有氧化铝和二氧化硅二者。如果仅写成“氧化铝二氧化硅纤维”,很有可能造成歧义,什么是“氧化铝二氧化硅”?因此连字符保留。

如我们在《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专栏中一直强调的,形式永远要让位于内容的正确表达。 

希望本篇文章已经把专利新申请英中和中英翻译中对英文连字符的处理和使用的问题说清楚了。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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