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老商标西令牌被拍卖 150万元拍卖所得真的符合商标价值吗?
7月10日,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发布了一篇名为《北京房山法院首次成功拍卖注册商标计入了财产变现难》的文章。相比起房山法院首次成功拍卖注册商标,小编更加关注的是此次“被成功拍卖”的注册商标——西令。
今年6月末,因公司破产、资不抵债,西令牌商标被放置于阿里拍卖上进行拍卖,起拍价150万元,评估价214万元。这次拍卖吸引了2000余次围观,然而仅有1人报名参加拍卖,由于无人竞拍,这场冷清的司法拍卖最终以起拍价150万元收场。
落寞的西令牌商标经历了一场真实的“一锤定音”,意味其商标价值暂时被定义为“只值起拍价”。
而这个以最低起拍价成交的商标及它的原主人,曾经也经历过辉煌。
据中国商标网信息,西令牌商标申请于1998年4月,于1999年8月注册成功,其注册的商品类别是01类化学原料。虽然期间有过两次冻结商标,而后又解冻,但截至今日,西令牌商标也确实已有21年的历史了。
在被拍卖之前,该商标的原持有者是北京中天星云科技有限公司。据中天星云负责人介绍,其公司主营的产品就是西令牌建筑密封胶。而这款西令牌建筑密封胶曾经也享誉建筑行业,行销全国。
中天星云也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鸟巢和拉萨火车站的建设中都曾使用中天星云的产品。
历经过辉煌,又因新建厂房、停产、客户流失而破产,中天星云从高处跌落,如今不得不变卖它曾经引以为傲的商标。
与中天星云西令牌商标同为“难兄难弟”的还有曾经与茅台比肩的“央视标王”孔府宴酒。据公告显示,今年6月12日至13日,山东孔府宴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山东孔府宴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房产、构筑物、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等资产,其中包括“孔府宴”牌等43件注册商标,起拍价为1.33266613亿元。
和西令牌商标一样,包含43件商标在内的山东孔府宴破产资产也仅获得一人参与拍卖,最终以起拍价成交。
与两位“难兄难弟”相比,“九穗儿”商标就幸运多了。这个“低调”的商标是浙江省著名商标、台州市著名商标,“九穗儿”葡萄还曾获得全国与浙江省葡萄评比28项金奖,在2016年还入选为杭州G20峰会国宴制定鲜食葡萄。
在此背景下,“九穗儿”商标起拍价为1500元,评估价也仅仅为2000元,然而经过1733轮竞拍,“九穗儿”商标竟然以40.2万元的高价成交。
纵观上述几例商标拍卖,小编不由得感慨了一句:“商标与商标之间的差距,比人与猪之间的差距还大。”
然而,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些商标的命运“截然不同”?通过司法拍卖实现的商标价值是否与其实际价值有所偏差呢?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吉军称,任何商标的价值都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商标权利人长期使用后所积累的商标知名度、经营者商誉等价值的体现。因企业破产等原因被拍卖的商标,其无形资产价值也必然是与其之前在经营中产生的商标知名度、商誉具有对应关系的。
通过司法拍卖实现的商标价值与其实际价值会存在一定的偏差是因为,一方面,商标的实际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很难精确认定。另一方面,对于通过拍卖获得商标权的受让人来说,其对拍卖商标的利用方式、商业规划等因素也会影响受让人的价值认定和出价,造成成交价格也受多种因素影响,使得所谓实际价值和拍卖价值的比较变得更为复杂。总体来看,商标实际价值还是与成交价值具有对应联系的。
而作为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商标的司法拍卖是商标价值变现的一种重要方式。现实中,除了因企业破产引起的商标拍卖,还有因为商标权人履行债务在司法执行中对商标拍卖变现的情况。赵吉军称:“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商标的司法拍卖都可以通过受让人的经营重新发挥商标市场功能,这是使商标价值得以重新实现或进一步提升的重要途径。进一步规范、健全商标司法拍卖制度,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那么,究其根本,商标价值受哪些因素影响?
对此,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金杰律师表示,就破产公司而言,其商标等无形资产也相应变成了不良资产,不良资产会随着公司的倒闭而贬值,其有效性逐渐削弱。但部分破产企业的商标,却在司法拍卖中翻倍赚钱。究其原因,主要有时间因素、成功率因素、商标价值因素等。
一是时间因素。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商标,相对而言更加节省时间,速度快。通常注册一个商标需要1年以上,而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商标,很快就能获得商标专用权,节省了时间成本。
二是成功率因素。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商标,规避了被驳回的风险。司法拍卖的商标,属于转让商标,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拍卖成交即可获得商标,其成功率极高,只要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而重新注册商标则存在被驳回的风险。
三是商标价值。商标本身的知名度、增值空间、拍卖价格都体现着商标价值。
1、商标具有知名度。企业虽然破产了,但其企业的商标,因其经过了在市场营销和流通,产品具有了品牌效应,其商标也具备了一定品牌知名度。因此,重新注册一个商标,然后再去创立品牌,则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不如买一个有知名度的商标来得省心。
2、司法拍卖的商标价格偏低。对于一个正在破产清算,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面对曾经拥有又不再使用的商标而言,当然是能变现更好,能抵债最好。用于拍卖的商标,通常起拍价格和拍卖价格普遍低于商标价值,对于购买商标者来说,自然是物美价廉。
3、司法拍卖获得的商标具有一定的增值空间。商标除了可以用于抵债、融资,还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拍卖、出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变现增值。
小编认为,于破产企业而言,厂房、设备的出售,是肉体的消亡,而重要商标的易主,则宣告了企业精神的死亡,是彻底的毁灭。
诚如可口可乐传奇总裁罗伯特.伍德鲁夫的至理名言——
“如果可口可乐在世界各地的厂房被一把大火烧光,只要可口可乐的品牌还在,一夜之间,它会让所有厂房在废墟上拔地而起。”
商标是品牌的载体,因此,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商标的价值却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也正因此,以150万元起拍价成交的西令牌商标或许能在新主的手中重新升值,这谁说得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