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亿思李晓冬:低价、烧钱,还远未触及这个行业的真正价值 | 大象会客
知产力(微信ID:zhichanli)
知产力是一家致力于“为创新聚合知识产权解决方案”的原创型新媒体平台。关注科技领域创新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请订阅本微信公众号(zhichanli)、官方微博:知产力,亦可登录www.zhichanli.com查阅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版权为知产力所有,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大象手记
到东方亿思的时候正值午后,灿烂的阳光透过会议室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照泻进来,明媚而温暖。和李晓冬博士的对话就在这间宽敞的会议室进行。李晓冬博士告诉我,这间会议室也是东方亿思每周一次进行业务培训的地方。多年来,东方亿思一直沿袭着每周进行集中业务学习的传统,以提升代理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储备。
对话接近结束,会议室外也响起了脚步声,会议室门口已经有不少等待的身影。原来,当天下午也恰好是东方亿思的培训时间,短暂的等待间隙大家还在讨论着正在处理的案件。或许正如李晓冬博士说到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在这个时代一定会迎来变革,而这种变革的主导因素并非互联网本身,而是对专业能力的建设和拓展。
对话实录
知产力:当前,伴随着一些新兴服务机构的实践,并尝试获得资本关注后,已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正在“互联网+”的技术及概念促动下被重新解构。对此,您是否认同,并有怎样的理解?
李晓冬:首先我觉得大家要对互联网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互联网+”这个概念现在被炒得火热,那么什么是互联网?“互联网+”又是“加了”些什么东西?从互联网发展的历史上来看,互联网原来就是电子技术通过计算机技术连接在一起的一种方式,其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通讯或者是一些信息传递的一个新的方式、新的方法。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工具,或者是一种怎样传达信息的方式。有了互联网之后,畅通了大家彼此间信息沟通的渠道,缩短了信息传递的路径,在这种情况下,又产生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这些新的商业模式跟过去传统的商业模式不一样,例如传统的门店,而现在多见的互联网电商。而且互联网商业模式所追求的价值,也跟我们传统的商业经营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不太一样。互联网商业模式追求的是眼球数。
“互联网”的概念现在被炒得火热,我个人觉得其中有一些是过于夸大了它的作用。在互联网这个技术手段的促进下,产生一些新颖的商业模式,有一些新的服务渠道,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互联网是不是造成了知识产权行业的重新解构,或者是洗牌,我觉得现在来看还比较远。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知识产权是有其特殊性的,知识产权行业现在的确在面临着一些变革,但这些变革是来自诸多方面的原因共同促使的,互联网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而且我认为互联网并不是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历程已经到达了一个新的阶段,除了过去传统的知识产权服务,也衍生出一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这些新的服务主要是适应于权利人的需求和国家经济的发展,还有中国在国际上创新实力竞争的需求。例如,技术的孵化,知识产权信息调查,还有知识产权的运营,知识产权的整体评估、转让、买卖、作价等等都是属于这种新型的服务的。还有未来将会很活跃的技术成果转化或者是智力成果转化等,其中商标知识产权价值的转化,目前已经慢慢凸现出了需求和供需矛盾。
这些新兴的业务,跟过去传统的申请、诉讼尽管不尽相同,但是一个相辅相成的业务。在时代的大环境下,我们这个行业可能要发生一些变革。这个“可能”性就来自于知识产权的服务模式、行业从业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还有知识产权服务运用的一些工具,都会产生一些变化。在这层意义上来讲,如果从整体趋势而言,知识产权行业进行重构是有可能的。有些服务机构可能要重新考虑自己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比如说一些翻译公司已经开始倒逼知识产权服务。
但说到这个行业的重构,还没有到这个程度,而且还远没有到这个程度,目前的互联网还只是一些宣传的手段,一些低价手段和烧钱的手段,还远不能触及到知识产权服务的真正有价值的部分。
所以在互联网+到来之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也不用太担心,走好自己的路,加强自己专业能力建设,选好自己未来主攻业务的方向,突出自己的竞争优势。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清楚的认识,企业之于知识产权的正确需求在哪里,找到了这个,才能找到你未来的业务是在什么地方,而不是盲目的去做。
知产力:当前,“商标免费注册”俨然成为了新生创业者切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葵花宝典”。其中,不乏受到业外资本认同的案例。对于这一现象,您有怎样的看法;同时,免费模式是否一度或正在令您感到焦虑,它是否已对或有否可能对贵司的业务产生冲击?
李晓冬:我觉得所有行业都有价格竞争,免费是一种很极端的价格竞争形式。在这个行业中,我们先说低费,原来我们有涉外代理机构,有非涉外代理机构,他们收费的标准,协会定的本身就不一样。这个费用也经历了一些变化。一开始大家都很坚挺,然后开始打折,折扣越来越低,有一些业务就从代理机构剥离出来了。传统的代理行业服务费用宏观上是在走低,但是这个走低过程,并不影响一些高质量的服务继续收取高的费用。
另外,我觉得低费并不一定就是不好,有的企业能够通过先进的管理,把成本降得比较低,但同时代理人的收入也不低,代理人的素质也不低,最后工作的质量也不低。假如有的事务所的股东愿意少抽取一点收益,就可能给客户的服务价格很低,但是质量又不低。代理人又过得挺好,这是很好的。作为消费者,都希望买得便宜,但是质量又是杠杠的,这是正常的。
另外一种低费意味着低质,就不应该提倡了。低质往往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一定的政策条件下产生的,或者有一定的需求的时候产生的。这种需求能不能持续?如果能持续,它这个模式就能够继续;不能持续,它这个模式就可能会终止了。一个事务所在运营的时候,需要考虑好自己走的是什么道路,是长期发展的道路,还是说借某一些风,现在先赚够了 ,以后这个风停了之后就不做了。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虑。但我们这个行业的主流应该是踏踏实实进行知识产权服务,就这点来说,低价低质的服务是不可取的。
免费服务的存在对传统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会有冲击的,但是冲击并不大,它只是一个现象。对于目前存在的一些免费知识产权服务中存在一个比较危险的信号就是,对于一些知识产权服务并不真正懂的这些人和企业来说,如果他的零收费之后没有长期后续的、负责的服务的话,会对服务的客户以及这个行业造成一些损害。作为行业的管理者,我们有行业的协会,有代理人条例等,应该对这些新兴的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多关注,多帮助。
知产力:同时,就知产力的观察,截至目前,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对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认知与应用整体而言也着实并不活跃。就您而言,是否认同我们的这种观点,或者对这一问题您有着怎样的观察?就贵司而言,是否对此已有或将有所应对与尝试?
李晓冬:其实说到移动互联网技术,它也是一个工具。然后各个事务所应该是去愿意运用这些工具的,例如我们也有微信公众号,也进行一些推送,我们也有微博认证号。但“不活跃”确实是一种现象,不活跃的原因也有一些,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传统的代理机构可能主要以提供法律服务为主,营销活动是比较少的,可能主要以专业来吸引业务。而不是面向广大的消费群体进行推销。目前就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而言,从互联网渠道而来的客户群体并不是很多,所以可能有很多的事务所,对于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还不是很迫切。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不是一个快餐文化,所以,这方面可能也限制了行业里面利用移动互联网来做一些超出广告的部分工作。另外,知识产权服务做的很多业务现在可能还受到很多的局限性,不能放在移动互联网上展示。比如说客户的商业秘密等,很多东西是没有办法在一个公开的平台上进行交流和展示的。
知产力:此外,我们注意到,在免费模式效应作用下,行业内此前推崇的“专业性”门槛大有降低之势,取而代之的则是对于资本的狂热,甚至谈及知识产权创业的目标往往落脚于“上市”“敲钟”。我们的困惑在于,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性问题原本就是被夸大了或者还是已经过时了?对此,您有怎样的见解;此外,对于资本之于这一行业的意义,您有怎样的思考,它会对整个行业产生颠覆效应吗?
李晓冬:对于行业“专业性”降低的说法我是不认同的。我们这个行业的专业性是大家知道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服务都是专业的,不是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是六年以上经过长期训练的专利代理人,或者经过长期训练的知识产权律师才能做的。现在大批各行各业的人涌入知识产权行业里面。其实,也表现出我前面所说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本身正在发生变化,这其中就会产生很多新的服务和新的空隙,这是因为蓬勃的经济发展所造成的,从而导致专业性的门槛会有一些选择,貌似好像专业性门槛降低了,实际上核心业务的专业性并没有降低。
在以后的发展中代理机构能做的一些事情也会有一些分流。有一些工作是需要付出专业性很强的智力劳动的,也许你可以砸钱去引进专业的人才,但是这些专业人才的专业素质,他们的门槛并没有降低。所谓降低的门槛,只是传统的代理业务中一些实际上不是那种附加值很高的,价值很高的业务。而对于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门槛应该是抬得更高才对。
关于上市和敲钟,不能说它是个坏事。通过上市融到资金之后,代理机构能够去做一些更想做的事情,能更多的做一些知识产权推动工作,多做一些学术研究,多组织一些活动。知识产权业务中有一些业务是可以拆分开进行上市的,这个我们也不反对。我们也希望未来我们可能也有一些服务项目可以走向资本市场。
但是有一些跟法律结合得很紧的服务,我们觉得这块服务是不太适合上市的,至少在目前政策的条件下,是不适合上市的。这块业务实际上往往是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所最坚持的一块业务。
还存在一种现象,就是单纯的进行包装。投资过来之后先把运营模式建立起来,然后当业务申请量达到一定量的时候,就整体卖掉,再做一个新的平台,寻找下一个投资人。这种模式并不关注于知识产权业务本身,而是一种投资和炒作行为,这是对行业很大的一个损害。所以,无论是投资人也好,还是权利人和客户也好,还是被投资的这些有创意的、可能是有一些增值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也好,只有他们都能清醒的认识到知识产权到底是在干什么,才能避免一些由于不了解而盲目进行的投资包装和炒作。
知产力:之于未来,“免费的知识产权服务”也许只是一时云烟。但对于行业未来的创新式发展,行业同仁都有所期待。就您而言,您认为“互联网+”时空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将到哪个方向去,对于行业服务模式升级您又有怎样的思考?
李晓冬:我觉得这个行业在未来的五到十年时间里会不断的进行转型。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个行业的存在,是因为有客户,而客户本身和他们的需求是在不断变化的。客户的变化在哪里,这个行业就应该怎么去变化。而客户的变化是跟国家整体宏观经济形势紧密相关的,例如,国内企业的政策在不停的变,我们这个行业可能越来越多的要服务于国内企业。国内企业的需求变化就造成了这个行业要不断的进行调整。
之前一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从业者为了写案子,完全从法律和技术的角度来从事这个行业。而抛开了企业用知识产权干什么这个问题。现在大家都在更多的了解企业,企业的需求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我们要给予不同相应的服务,这个服务又满足企业现阶段的需求,又能够培养企业对未来的一个正确需求。例如,现在我们可能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意识,在产品准备投放市场之前,或者准备投资这个项目之前,甚至是在研发之前,做好知识产权信息的调查。放在十年前,这种服务就是没有价值的服务。现在是有价值的服务,但是这并不是终极服务。随着企业再进一步的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附加值高的增值服务。
这些变革中也有一定的因素是互联网造成的,互联网缩短了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信息传递的路径,新的知识层出不穷,相应的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来说,无论是管理模式还是业务模式都会发生一些变化。
对于行业服务模式升级,我的思考是客户服务意识可能还需要加强。另外,我们要把我们的服务模式从传统的接受任务、完成任务的服务模式,转换到主动引导企业,跟企业共同成长的这个服务模式上来。所以,我觉得服务模式的升级,应该是从被动服务到主动和共同发展服务模式的转变。
知产力:最后一组问题,对于当前行业内涌动的创业思潮,您及贵司作为过来人有怎样的观察与建议?您及贵司是否有意愿对执着于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创新的人群提供支持?如果可能,您更愿意与哪些产品方向上的或者哪种类型的创业者坐下来聊聊?
李晓冬:我们很愿意跟这些有创新思维的人去聊,跟这个行业的创业者去聊。对于创业者如果符合我上述讲到的评判标准,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我们也愿意打开合作之门,或者是支持他们,这是可以的。如果是一些出于不良目的的,恶性竞争的这种创新我们可能不会支持,我们也不会去参与。所以,这个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总的来说,行业内的创新思潮,应该是一件好事。对此我们还是持开放的思维和胸怀的。
关于东方亿思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Beijing East IP Ltd.)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局长高卢麟博士和数位经验丰富的中国本土和国际专业人士创建。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制实施到代表国际企业在中国处理其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和复杂诉讼在内的方方面面。
李晓冬博士为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获清华大学工程物理博士学位。曾代表Sony、Ericsson、NEC、Fujitsu和许多其他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专利事务。他曾代表中国电信研究院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和法院赢得了标志性的案件。该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2010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关于“大象会客”
“大象会客”作为知产力新晋推出的一个栏目,致力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领军人物、意见领袖进行深度对话,并将他们对于知识产权特定命题的思考置入于特定实践情景,以为洞悉、解决“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辩证关系”这一宏大命题之下的具体节点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互联网+’时空下知识产权服务创新”作为“大象会客”栏目的首个系列专题,将通过对国内多家大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领军人物的专访,深度还原他们对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创新式发展所秉持的思考与观点,并从中寻找整个知识产权服务产业的下一个“升级版本”。
此后,知产力“大象会客”栏目还将就知识产权行业及市场创新主体们所关心的相应话题、问题、命题以多种表达形式予以关注及至求解。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主题栏目的不断迭代,触发更多关乎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升级的关键节点,使包括知识产权服务在内的更多创新活动与人群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