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首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成功召开
4月20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九届首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京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是“视听作品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共同发布了《关于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件署名问题调研报告》,从事互联网行业和影视制作行业的49家企业共同发布《规范视听作品署名促进版权保护和流转倡议书》,共同推动影视作品规范管理进程。
论坛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潘伟介绍了2017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总体情况,并着重介绍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发布的《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中英文)。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各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从网络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保护、涉VR技术相关著作权问题的思考、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等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
其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课题组以2013年至2017年五年海淀法院审理的影视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为样本进行研究,形成《关于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件署名问题调研报告》并发布。
课题分为如下部分:一是介绍涉署名问题的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件概况;二是梳理目前市场中影视作品署名的现状以及不规范现象;三是总结目前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件中署名错误、署名不真实等不规范导致的法律适用难点和对行业的影响;四是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类案的审理及影视行业规范提出相应建议。
其中,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互联网行业和影视制作行业49 家企业发布《规范视听作品署名促进版权保护和流转倡议书》,共同推动影视作品规范管理进程。
倡议如下:
一、依法依规署名。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营造良好视听作品署名秩序。
二、诚实信用署名。视听作品署名情况应正确体现作品权属情况,避免与作品投资拍摄相关协议相冲突。
三、清晰有序署名。片头、片尾署名分别依据约定的署名顺序进行署名,形成清晰、有序的署名规则。
四、规范表述署名。片头、片中、片尾字幕,严格使用规范主体名称及汉字表述。
五、倡导著作权声明。片尾署名增加版权标记“权利声明©/***年份 本作品完整著作权归属于***公司所有”,以此方式对外公示视听作品的初始著作权归属。
六、倡导独占性权利声明。发行前享有一项或多项独占性著作权财产权利的主体应在著作权声明中注明。
七、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内各主体应自律监督,诚实守信,遵守行业规范,共同促进良好的版权交易秩序的形成。
附:参与“规范视听作品署名 促进版权保护和流转”倡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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