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合规审查丨“俄罗斯方块”如此简单,可以随意抄袭吗?

2022-07-12 16:40:00
​游戏著作权领域经典案例。

作者 | 栗箔允

编辑 | 玄袂

本文首发于知产力游戏公众号。

01

诉讼伊始

Tetris  Holding (俄罗斯方块控股有限公司)是“俄罗斯方块”游戏的版权方。该游戏自1984年上市,积累了大量的市场用户。

Xio Interactive是一家新晋游戏开发商,于2009年发布了一款基于俄罗斯方块玩法的手游Mino。Mino被下载了数百万次,名气逐渐增大。

俄罗斯方块公司认为Mino完全抄袭了俄罗斯方块的游戏设计,并在一怒之下,于2009年12月在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对开发商Xio Interactive提起诉讼[1]。

——这也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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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游戏的界面

“你能分辨出哪一个是俄罗斯方块,哪一个是Mino吗?”

对于游戏设计师来说,他们很容易分辨出哪些是他们设计出的要素,他人是否抄袭。但是在诉讼中,证明和判定游戏版权抄袭和侵权就困难得多。原因在于——版权法通常不保护游戏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只保护游戏规则的“表达”。例如游戏角色、音乐等内容。

在该案件之前,上述规则导致很容易抄袭游戏,只要在表达层面进行更改即可规避法律制裁。

02

Mino律师抗辩意见:俄罗斯方块全部内容都是游戏“规则”

Mino的律师在抗辩中并未否认Mino的游戏设计深受俄罗斯方块的影响,并承认该游戏几乎复制了游戏的所有基本元素。但其抗辩的核心在于:其复制的游戏元素,包括积木的形状和颜色、他们如何旋转到屏幕底部——上述均是游戏基本规则的组成部分,不受到著作权的保护。甚至他们还认为:

“俄罗斯方块这么简单且抽象,可以说,游戏的每个部分都是可以合法复制的规则”

03

争议焦点:如何定义俄罗斯方块的“规则与“表达”

法官毫不客气地否认了被告的抗辩,“所有游戏元素都与游戏规则相关。但这种宽泛的解释会导致任何游戏创作者的游戏不受保护。”原告对其选择表达游戏规则或游戏玩法的方式享有版权保护,就像人们选择表达想法的方式一样。

法院认为,版权法只保护想法的表达,而非想法本身,因此需要将不受保护的想法与计算机软件的表达区分开来。从而评估表达与表达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理解俄罗斯方块本身的想法和概念尤为重要。

俄罗斯方块的游戏规则:

“俄罗斯方块游戏界面由一个水平运动面构成。由七个不同颜色的正方形图块组成的彩色连锁旗子从上方出现,并落入下方。彩色图块可以在空中旋转形成具有七种不同形成的图形,从而落入场地上的可用空间。地面由先前降落在底部的碎片构成。形成一个完整的线能够为玩家带来分数,并使得该行消失,从而腾出空间从而容纳更多的碎片。直到碎片达到屏幕顶部,游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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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定义,下落特征、可旋转变形的元素不能受到保护——超级马里奥也有这样的设计。但是法院也提出俄罗斯方块应当受到版权法保护的基本元素:

1.比赛场地的尺寸(高20格,宽10格)

2.底部垃圾行(游戏开始后随机出现的垃圾行)

3.“阴影”碎片(提示碎片将要降落的位置)

4.下一步将会出现的碎片

5.碎片的颜色变化

6.游戏结束时,方块自动填充游戏版面

法官承认,单纯看上述每个元素,任何一个都可能不足以证明版权侵权,但是在Mino案中,这些元素同时出现,相当于“批发复制”。虽然设计游戏的想法不受保护,但组件的设计是收到保护的,游戏的整体外观和感觉几乎相同,两者之间的任何差异都是“轻微且微不足道的”虽然Mino游戏中增加了能量提升和各类模式等,但仍不可避免其侵权事实。

04

裁判结果

法院得出的结论是:俄罗斯方块的视觉表达和Mino有如此相似之处,类似于“复制粘贴”。虽然实际上可能没有“复制粘贴”,因为Mino没有从俄罗斯方块复制源代码和精确图像,但Mino并不否认它几乎复制了俄罗斯方块的所有视觉外观。

05

后续学界讨论

反对法院判决结果的学者认为,法院将游戏细节与游戏规则分离开的裁决,预示着对游戏更加强大的版权保护和更严格的审查标准,是否意味着不利于游戏创新?

支持者则认为,虽然法院对相对基本的元素给予了保护,但Mino仍可以通过简单操作规避这些细节,例如改变游戏场地尺寸,将图块改成五块。

06

游戏合规启示

网络游戏作为文字、图形、音乐、视频、计算机软件等多类元素的集合体,著作权侵权风险排查极为重要,可以通过对游戏的“思想”元素与“表达”元素进行拆解的方式进行风险防控。

1.网络游戏的“思想”元素——游戏规则

游戏的规则与说明,均属于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思想元素,游戏画面的布局,例如道具摆放位置等亦倾向于认定为思想,通常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

2.网络游戏的“表达”元素——文字、图形、音乐、视频等

上述几类均可能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例如文字元素(游戏情节及台词、游戏技能介绍等)可能侵犯文字作品的著作权;游戏动画科可能侵犯文字改编权、也可能侵犯视听作品的著作权;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作品,对“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亦有所差异。由此可见,游戏合规排查的重要性和难度都不容小觑。

[1]Tetris Holding, LLC v. Xio Interactive, Inc., 863 F.Supp.2d 394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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