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海外知识产权机构发布疫情期间相关政策措施

2020-04-10 17:57:21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出台了一系列临时政策和救济措施。为便于中国用户了解相关信息,及时处理知识产权事宜,现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摘录如下。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经激活其业务连续性方案,并转移到几乎完全虚拟的工作环境。疫情期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继续开展《专利合作条约》(PCT)、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出台了一系列临时政策和救济措施。为便于中国用户了解相关信息,及时处理知识产权事宜,现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摘录如下。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经激活其业务连续性方案,并转移到几乎完全虚拟的工作环境。疫情期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继续开展《专利合作条约》(PCT)、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地理标志国际注册里斯本体系的业务,并在继续管理其他知识产权和相关系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AMC)也在继续处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下的域名争议和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案件方面的重要工作。

  二、亚洲地区

  韩国特许厅规定,任何在韩国特许厅申请专利的申请人,无论国籍,凡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而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支付费用的均可享受救济政策。为申请救济,申请人应提交救济申请或支付说明,同时应提交解释说明和证明材料。因非申请人的因素而导致申请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修改申请的,在收到申请人提出修改的请求后,韩国特许厅厅长或韩国特许厅审判院院长可以在相关影响因素停止存在后的两个月内撤销无效。

  文莱知识产权局自3月23日起关闭接待中心,仅办理接收文件、申请资料和缴费业务。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文件的措施没有变化,对受到疫情影响的申请将个案处理。目前,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大部分员工都已远程办公,但仍然接待申请人到访,访客需要事先测温并提供近期旅行记录,曾到访疫情国家的访客将被拒绝进入。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宣布3月18日至4月1日关闭线下受理系统,新申请仍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提交,无法在线提交的续展、异议等后续事项,其相应期限将自动顺延至4月1日。

  泰国知识产权厅于3月25日发布公告,提供了新冠疫情期间知识产权受理和法律程序延长的相关政策。

  越南知识产权局3月31日发布公告,为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的申请人提供延期服务,除非另行通知,自4月1日起,该局(包括河内总部及岘港和胡志明市分局)仅接收邮件和在线申请,有关费用也通过邮政和银行转账缴纳。

  三、欧洲地区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101(4)条和《共同体外观设计实施细则》第58(4)条的规定,申请人所涉及的欧盟案件,如法定期限在3月9日至4月30日之间,可延长至5月1日。该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欧盟知识产权局刊登公告。

  欧洲专利局于3月15日发布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时限延期通知,主要涉及疫情严重地区申请人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以及《专利合作条约》(PCT)所申请的案件。自通知发布当日及之后过期的时限,其有效期延长至4月17日。此外,根据PCT细则82之四.1款,时限延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予以宽免。我国申请人可根据该通知,做好案件相关调整安排和工作准备。

  英国知识产权局暂时关闭办公场所,但申请人仍可在线办理大部分业务。现该局开通专用邮箱paperformcontingency@ipo.gov.uk,以代替传真及邮寄方式接收纸件。在进一步通知之前,该局不再通过传真服务处理文件。该局宣布自3月24日起,所有权利的计算日期中断,并将于4月17日重新评估相关情况,再决定继续延长中断期,或者宣布中断期将在两周后结束。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仅接收俄罗斯邮政及非接触邮箱投递的纸件。鉴于该局目前正常运作,因此决定暂不因疫情延长绝限。此外,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争议解决部门的所有听证会在5月8日之前将以远程电话会议形式举行。俄罗斯最高法院针对疫情造成的情况作出裁决,决定限制下级法院的庭审数量,对原定于3月19日到4月10日之间进行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予以延期,并建议当事人以电子方式提交所有文件。

  对于延长期限的请求,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将在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框架下行使权力。对于所有流程期限,第一次和第二次将分别给予2个月的延期。如出现重要原因,不需任何反对方同意,将给予第三次合适时限的期限延长。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不用于使用的商标的异议和撤销程序中的期限。法律未做规定的付费方面的期限,只有在有重要原因的情况下才可延期。

  法国工业产权局表示,在3月12日至法国卫生紧急状态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期的期限将延长1个月。即:如原期限为1个月,则该期限将在法国卫生紧急状态结束后2个月到期;如原期限为2个月或以上,则该期限将在法国卫生紧急状态结束后3个月到期。以上期限延长适用于法国工业产权法规定的所有期限,具体包括:申请商标异议,支付专利年费,商标续展、外观设计延长保护期、宽限期,提出行政或司法上诉,征求第三方意见或答复通知书。

  德国专利商标局将使用现有的电子手段来开展有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及外观设计的工作并继续提供各种服务。知识产权申请及其他相关程序可使用该局电子文件系统DPMAdirektPro和DPMAdirektWeb进行。知识产权公告可能不会在原定日期发布。该局将对所有未决程序进行期限延长,在5月4日之前,不会因为任何期限的到期而做出决定。有关延长时限的通知将不另行发出。

  西班牙专利和商标局优先考虑电话和远程信息服务,不会提供任何面对面的用户服务。自3月14日起,西班牙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在此期间,所有落入国家紧急状态期间的司法案件和需向该局提交的案件,相关期限中止并顺延至国家紧急状态结束之后。

  意大利专利商标局将开展电话援助服务,暂时关闭公共服务大厅。暂停各种期限到期情况,且不需要提出申请。如有延迟,在计算延迟支付费用或延迟提交专利文本翻译时,将不考虑上述期限。在1月31日至4月15日期间到期的工业产权,其有效期至6月15日;在此日期之后,由相关人员决定是否延长工业产权的有效期。中止所有行政诉讼,延长逾期行为的有效期。在2月23日至4月15日期间,暂停在2月23日之前或之后提起的与行政诉讼有关的所有时限,包括时限、日期。在1月31日至4月15日期间到期的证书、许可证、特许权、授权和其他指定的授权行为,有效期延长至6月15日。

  塞尔维亚知识产权局将通过电话、邮件等电子方式继续与各方合作。各类申请的受理将照常进行,用户可通过登录网站或邮箱等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根据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在3月24日颁布的法令规定,紧急状态期间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最后期限,也适用于知识产权局行政诉讼的最后期限。

  四、非洲地区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自3月20日起禁止公众进入其总部,暂停用户前来办理商标和专利异议、延期和上诉业务,暂停工作人员赴总部以外地区的活动。3月25日起,总部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至下午1:30。用户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档案查询和材料提交。根据《班吉协定》及其附件有关规定的截止日期在3月18日至4月30日(含)的,截止日期顺延至5月31日。

  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自3月30日起全国封锁21天。根据相关要求,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总部自3月30日起向公众关闭21天,工作人员在家办公,同时建议用户通过24小时线上服务提交申请和支付费用。

  3月24日,摩洛哥政府宣布全国进入卫生紧急状态。全国卫生紧急状态期间的文件提交和费用缴纳截止日期暂停计算,截止日期自全国卫生紧急状态结束之日起计算。上述规定不适用于摩洛哥为缔约国的国际公约和条约所规定的期限。用户可通过网上平台向摩洛哥工商产权局查询信息,提交注册申请。

  五、拉美地区

  墨西哥工业产权局3月27日至4月19日停止办公,暂停接收任何文件,3月24日至4月19日期间暂停计算此期间所有案件期限。已在该时间段提交的申请视为已经提交,并将日期顺延到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智利工业产权局于3月27至4月3日期间(可能延长)暂停现场服务,此期间电子服务正常运行。此外,该局还采取了一些直接有利于用户的行政管理措施。通过决议延长行政程序期限,在争议程序中,可援引禁令持续天数请求时效中断;考虑到在许多情况下无法获得原件,可进行备注以便在更长期限内提交,如果用户拥有授权书原件,可以电子附件方式提交并进行备注,以便在不少于15天的期限后提交原件;将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10年期限和5年期限)最终付款证明的扫描件作为文件附件,以在线方式进行提交,提交该文件后不少于15天的期限后需提交原件。

  牙买加知识产权局延长在3月18日至5月1日之间(含4月30日)到期的所有时限。

  巴西工业产权局、秘鲁国家竞争防卫和知识产权保护署、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厄瓜多尔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局、秘鲁国家竞争防卫和知识产权保护署、哥伦比亚工商旅游部、多米尼加共和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巴拿马工业产权登记局、巴拉圭国家知识产权局、乌拉圭国家工业产权局暂停相应时限。

  六、北美地区

  3月16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有关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专利和商标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商标所有人救济措施的通知。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答复美国专利商标局意见通知书,并导致相应专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相应复审流程终止、受限的,如果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依法提出程序恢复请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法免除恢复相应程序申请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须在专利放弃通知书发出之日或专利复审流程终止、受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关程序恢复请求并附上该通知,即被自动视为要求免除相关恢复费用。如未收到专利放弃通知书或专利复审流程终止、受限通知书,则在专利申请放弃日或复审程序终止日、受限日起6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关程序恢复请求。请求中应就相关专利从业者、专利申请人或至少一名发明人因受疫情影响延迟答复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目前仍保持开放和运行,但相关服务会有延误。对于所有期限落入3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的案件,包括发明、商标和外观设计,时限顺延至5月1日之后。

  (相关信息截至3月31日,具体要求以其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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