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反垄断执法引起中欧专家关注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与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共同举办第十五届中欧竞争政策周研讨会。会议围绕纵向协议集体豁免的应用、竞争与数字经济等议题深入研讨,积极探索竞争政策实施和反垄断执法。其中,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执法问题引发与会人员关注。
我国对于反垄断执法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据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陆万里介绍,自2008年《反垄断法》施行以来,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断加大竞争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严重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垄断案件。截至目前,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垄断案件84件、结案50件、中止调查1件。2017年以来,总局新增授权案件11件,其中涉嫌达成垄断协议案件6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件,涉及行业包括医药、保险、交通运输、化工、检测服务等。
在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的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十分重视反垄断立法和制度建设。该负责人指出:一方面,总局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15年反垄断配套立法计划》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反垄断法》的修订和相关指南的制定工作;另一方面,总局根据国务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部署,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努力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更好实施,加强对地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督查、调研,积极开展包括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滥用等新兴行业及反垄断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讨活动。
随着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欧盟在查办互联网领域垄断案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数字单一市场行动组负责人托马斯·克莱姆勒分享了欧盟委员会关于纵向协议集体豁免的应用、竞争与数字经济的研究。
在纵向协议集体豁免方面,托马斯·克莱姆勒介绍了欧盟委员会关于纵向协议集体豁免相关适用性条例的内容,包括集体豁免条例的一般原则、撤销、适用性以及对互联网销售市场的影响。他指出,集体豁免条例有助于法律确定性和整个欧盟竞争规则应用的一致性,明确界定了协议类别,使竞争执法机构无须个案分析即可分辨出协议是否适用豁免条款,提升了行政效率。他表示,欧盟委员会在执法方面更加关注单一市场的纵向在线限制、维持转售价格案件以及地域(在线)销售限制案件。如2017年2月,欧盟委员会对4家消费电子制造商开展反垄断调查,对假日定价、付费电视、PC视频游戏等案件进行调查等。
关于电子商务相关市场的界定,托马斯·克莱姆勒强调数据的作用,即对传统供给和需求可替代性的调查与高创新比例、以数据为驱动力市场之间的相关性。传统的市场界定工具以价格为依据,其他竞争参数也有重要关联(如质量)。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没有价格也可能界定相关市场,如参考产品特性和预期用途等因素。
今年6月,欧盟委员会认定谷歌购物互联网搜索具有垄断行为,对其开出高达27亿美元的罚单。托马斯·克莱姆勒从通用搜索服务市场、谷歌在通用市场所占支配地位等方面,介绍了欧盟委员会审理此案的经验。
针对我国互联网领域是否存在垄断的问题,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黄伟丰指出,我国的互联网领域竞争激烈,稍有懈怠就会被竞争对手夺取市场优势。他认为,互联网领域适用《反垄断法》为时尚早,需要执法机关坚持用动态竞争的视角,对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状况进行评估。现有的反垄断工具对应的是传统经济,较难调整网络和数据时代的市场行为,应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市场发展。
欧洲委员会竞争总司部门主管托尔本·托夫特表示,中欧竞争政策周是中欧双方在该领域的一项长期合作活动,已经举办15届。中国和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合作十分紧密,除了宽泛的政策事务性研究外,合作还向多个领域拓展。针对目前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中欧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分享执法经验。
□本报记者 倪 泰
通讯员 张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