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牌高缇耶被控侵权,商用馆藏作品惹争议

2022-10-25 18:40:00
​商用馆藏作品,可以“不告而取”吗?

综合整理自上观新闻、华丽志微信公众号、齐鲁壹点等

消息来源 | 法新社 USA Art News

编辑 | 墨客

日前,奢侈品品牌让·保罗·高缇耶(Jean Paul Gaultier,下简称高缇耶)传出被起诉的消息,引发海内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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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高缇耶在“Jean Paul Gaultier 品牌“的多款服装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桑德罗·波提切利的名画《维纳斯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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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这幅名画的意大利乌菲兹美术馆提交的网站截图中,模特所穿裤子背面便印有这张画作的部分图像,例如臀部位置的图案,是吹着风的 Zephyr(西风之神)。该系列的产品还有:售价150欧元的维纳斯围巾、590欧元的维纳斯连衣裙等。

乌菲兹美术馆表示,针对高缇耶品牌的上述行为,将索要赔偿。其已于今年4月致函品牌,但并未引起品牌注意。

据报道,尽管《维纳斯的诞生》已向公有领域开放,但仍受到意大利《文化遗产法典》(Codice dei Beni Culturali)的保护。该法规规定,使用意大利公共文化财产的图像,必须获得授权并支付授权费。此举是为了保护意大利广泛的文化遗产不被商业利用。

可见,虽然这部发表于14世纪,有着数百年历史的世界名画早已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限,但作为意大利的文化遗产,“不告而取”的对其进行商业使用,仍存在侵权风险。

针对馆藏文物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我国也有类似规定。

2019年5月,国家文物局发布《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指引从著作权授权、商标权授权和品牌授权三个维度,对博物馆馆藏文物的授权内容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并详细介绍了直接授权和委托授权的两种授权模式。

指引属于非强制性规定,博物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可参考本指引开展授权管理工作。

指引中明确指出:“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可体现在具有再次创作特征的数字信息资源上。数字信息资源包括以数字化处理的博物馆藏品和博物馆建筑的文字介绍、图像、视频、三维模型等,以及对博物馆藏品的文化内涵、与藏品相关的文化背景、博物馆的文化内容,进行深度发掘和梳理的一切资料的数字化资源。博物馆可以将具有再次创作特征的数字信息资源的著作权对外授权,获得相关收益。”

对于仍处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现代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及工艺美术作品等,博物馆应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获得相应的授权后,才可开展相关授权工作。

博物馆数字信息资源的商业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书籍、期刊、画册等出版物的内容出版;各类网站及自媒体的内容传播;影视、动漫、游戏及视频开发;各种程度和形式的仿制品的设计与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的设计与开发。

让经典焕发生机,馆藏作品与影视、游戏品牌的“梦幻联动”,并不缺少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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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电影《新神榜·杨戬》中,就有一段取材自敦煌的舞蹈片段,并且与敦煌博物馆文创品牌联动创作了一组海报。又如,游戏《黑神话:悟空》发布的13分钟实机演示视频中,大量采用国内实际文物作为场景,包括山西晋城玉皇庙二十八星宿彩塑、重庆大足石刻、云南崇圣寺三塔等,在B站上受到了众多年轻网友的关注与好评。

实际上,通过“二次创作”,在文创领域赋予馆藏作品以活力,既能够让其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得到再次传播与发扬,也能够让商业作品更加具有创意与内涵,

近年来,随着人们版权意识的提升,许多商业运营会借鉴版权到期进入到公共领域的作品,并从中挖掘出新的商机,详见:《隐入尘烟》或借鉴印象派名画 公共领域还有哪些宝藏?

可见,“商用”馆藏作品并无过错,关键在于避免作品被过度商业化或者曲解作品本意。对于作者已经去世50周年的近现代作品的商业创作这些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已过保护期,但其著作权人身权仍需要尊重和保护。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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