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例知产案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附往届一览)
来源 |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等消息
汇编整理 | 布鲁斯
今天(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包括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案、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在内的10个案件获选。其中,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是唯一入选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出席揭晓活动并担任案评人进行现场点评。
今年是“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第七年举办。本次活动自2023年12月4日正式启动网络投票,45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在网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在为期20天的投票过程中,共收到网民投票4081万张。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并综合网民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和十大提名案件。
经评选投票,“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分别为:
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案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
全国首例保险公司重整案
隐形加班劳动争议案
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
周焯华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
某餐馆涉冷食类经营许可行政处罚案
涉充电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铁马冰河”非法经营案
盗割“古楠木王”环境公益诉讼案
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案情简介: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蜜胺又名三聚氰胺,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可广泛应用于塑料、纺织、电器、医药、阻燃新材料等行业。四川某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共同享有名称为“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的发明专利权,四川某化工公司同时拥有采用加压气相淬冷法年产5万吨蜜胺生产系统技术秘密。尹某某曾任北京某科技公司工程师和四川某化工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系上述专利发明人之一并参与有关技术秘密研发。山东某化工公司为建造年产5万吨蜜胺生产线,与宁波两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宁波两公司分别提供技术和施工设计。宁波两公司从尹某某处非法获取了包含专利技术方案及其他技术秘密形成的技术包,请尹某某帮助修改相应技术图纸并给予高额报酬,在生产线建设过程中尹某某多次前往山东某化工公司施工现场排查问题、提供技术指导。2014年4月一条生产线进入试生产,至2020年5月山东某化工公司利用该条生产线生产、销售蜜胺产品的合理利润在2.57亿元至4.36亿元之间。四川某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就此在广东和四川两地法院分别提起专利侵权与技术秘密侵权诉讼。
专利侵权案一审法院认定山东某化工公司与宁波两公司共同实施了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为,技术秘密案一审法院认定山东某化工公司在内的四被告共同实施了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两地一审法院均判令停止侵害,并分别部分支持了赔偿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权利人的全部诉求,判令限期销毁侵权生产系统,四侵权人全额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18亿元。
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推荐理由:
这是目前人民法院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判赔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专利案二审改判赔偿金额1.2亿元,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判赔数额最高的专利侵权案;技术秘密案二审改判赔偿金额9800万元,是法庭继2021年“香兰素”案判赔1.59亿元后再次针对技术秘密侵权作出高额判赔。同时,两案通过积极探索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和范围,责令被告限期以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方式销毁大型侵权生产线,以体现停止侵害的彻底性,有效制止侵权和保护知识产权。案涉权利人分别为中外合资企业、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作为侵权人之一山东某化工公司为具有国资背景的上市企业,本案裁判充分体现了有力保护、有效保护、平等保护的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审判理念。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案评人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轶:
本案是目前人民法院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判赔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专利案二审改判赔偿金额1.2亿元,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判赔数额最高的专利侵权案;技术秘密案二审改判赔偿金额9800万元,是知识产权法庭继2021年“香兰素”案判赔1.59亿元后,再次针对技术秘密侵权作出高额判赔。两案通过积极探索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和范围,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本案裁判充分体现了有力保护、有效保护、平等保护的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审判理念。案评团认为,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推动了新时代法治进程,利剑高悬,护卫创新。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相关判决、报道链接:
2023-04-20:典型案例丨全额判赔1.2亿元!最高法院改判涉三聚氰胺专利侵权案
2020-07-27:判赔8000万元!一件“三聚氰胺”生产工艺专利牵出一起大案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主持人张仲鲁发布了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观察词:
2023年,迈上新征程的中国劈波斩浪,勇毅前行;站在新起点的人民法院,稳中求进、敢作善为,以“能动司法”引领理念一新,将“公正与效率”融入职责使命,写下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崭新篇章。法者,治之端也,现代化进程与法治进程相伴而行、相得益彰。本次评选出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深刻体现出法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打击跨境赌博、化解金融风险,为国家安全筑牢法律屏障;严惩非法放生、守护千年古树,为绿色发展绘就法治底色;破解小区“充电难”,包容餐馆“凉拌菜”,为社会治理提供多赢方案;让守望相助者“共同受益”,对患儿家长“免予处罚”,为热气腾腾的中国增添司法温度;判窃“蜜”者判赔偿两亿,认定手机“隐形加班”,为创新者护航、给劳动者撑腰。司法审判,判的是“公道”,守的是“人心”。这些促发展、护稳定、顺民心的典型案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结下的累累硕果,更为世界提供了独树一帜的中国智慧和东方经验,让我们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公正审判守护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感,以能动司法融入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为全面推进全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大力量。
活动还揭晓了“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分别为:
林小某诉上海某建设工程公司、中汽某工程咨询公司、洛阳某建筑安装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全国首例父亲工亡后母亲继续接受胚胎移植手术,产下的孩子以自己名义要求侵权人承担因父亲死亡给其造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损失,并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件)
张某平等拐卖儿童案(“梅姨”拐卖儿童案)
被告人牟某翰虐待案
Dr.A R申请承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亚琛地方法院破产裁定案
原告某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诉张某虹、王某、王某红、洪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全国首例一审判刑、二审企业合规整改后免于刑事处罚案
孙某某与长沙市某学校取消入学资格案
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
全国首例引入“野化放归”生态修复手段执行案
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航运公司、物流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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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至今已是第六年。笔者检索到,该活动自2016年起每年年初揭晓上一年度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评选结果,其中2019年(原本应在2020年初揭晓)、2020年(原本应在2021年初揭晓)未举办。其他类似的活动还有由人民法院报每年评选出的“人民法院十大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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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两个“首例”知产案件,入选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此前揭晓六批“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中,又有哪些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呢?知产力带您一起来回顾一下往年入选的知识产权案件:
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的知识产权案件:“陈麻花”商标无效行政案
基本案情:
陈麻花公司于2013年申请注册“陈麻花”商标,核定使用在麻花等商品上。之后,互旺公司等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对诉争商标宣告无效。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诉争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等的规定,裁定予以无效宣告。陈麻花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陈麻花”在重庆磁器口地区已经成为一种麻花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判决驳回陈麻花公司的诉讼请求。陈麻花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互旺公司等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陈麻花”在诉争商标核准注册时成为通用名称,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裁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互旺公司等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再审判决认为:互旺公司等在再审期间提交的大量证据能够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时,相关公众已将“陈麻花”与重庆磁器口联系起来,并有相当一部分公众将其认读为一种重庆小吃。且在2001年以后,直至诉争商标申请时,在重庆磁器口有多家麻花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的麻花商品上突出使用“陈麻花”标志,而且当地从事麻花经营的多个生产主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已将陈麻花指称为一种产品。虽然“陈麻花”尚不足以构成麻花类商品的通用名称,但基于上述相关公众对“陈麻花”的认识和当地经营者对“陈麻花”标志的使用状况等事实,证明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时,“陈麻花”已不能区别具体的麻花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从而发挥商标应有的识别功能,故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故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推荐理由:
本案系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本案行政诉讼原告及五名第三人为同一地区的麻花经营者,均系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本案再审判决依照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相关公众对“陈麻花”的认和当地经营者对“陈麻花”标志的使用状况等事实,认定“陈麻花”构成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维持无效宣告行政裁定,防止“陈麻花”标志被注册为商标,从而妨碍其他同业经营者正当使用,依法保障从事麻花经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同时,本案对适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应无效”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案评:
陈麻花商标之争历时四年,穷尽了行政和司法程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案的裁决不仅解决了磁器口陈麻花经营者之间多年纷争的根本性问题,也为企业后续的商标注册确立了行为指引,同时更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一槌定音,认为陈麻花缺乏构成商标的显著特征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今后人民法院判断商标显著特征提供了有效指导。案评团认为,陈麻花商标无效行政案推动了新时代法治进程,加强知产司法保护,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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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商标案例丨最高法院:“陈麻花”系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2020-03-20:“陈麻花”商标无效宣告案二审,法院:不足以证明是通用名称
2019-04-09:五家“麻花”共同提无效,“陈麻花”商标纠纷何解
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的知识产权案件:种子套牌侵权纠纷案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总书记强调,要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金粳818”水稻品种是由天津市水稻研究所研发的植物新品种,江苏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享有独占实施许可权。江苏亲耕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微信群寻找潜在的交易者,收取会员费后提供“金粳818”种子交易信息,根据买家的需求安排送货。
金地公司认为亲耕田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向法院诉请判令亲耕田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亲耕田公司称其仅是向种子供需双方提供自留种子信息,由供需双方自行交易,并未销售被诉侵权“金粳 818”稻种。
一审法院认为,亲耕田公司为达成涉案种子交易提供帮助,构成侵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支持金地公司全部诉请。
亲耕田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应认定亲耕田公司系交易的组织者、决策者,构成销售侵权,对一审法院认定的帮助侵权予以纠正。亲耕田公司未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销售“白皮袋”种子,侵权行为情节严重,一审法院按照赔偿基数的二倍适用惩罚性赔偿正确,故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 罗霞:实现种业振兴目标的根本在于激励种业科技创新,关键在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本案中,根据侵权情节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确定了300万元的赔偿数额,彰显了打击种子侵权、净化种业市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知识产权案件: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2018年4月26日,在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開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有违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原则,且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理的期待利益,一审、二审法院对此未予纠正的作法不当。遂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针对涉案商标作出复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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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知识产权案件: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纠纷案
基本案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诉指对方侵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该权益享有者为广药集团,判令加多宝停止侵权,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元。加多宝公司提起上诉。2017年8月16日,最高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双方对该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积累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入选理由:两案宣判后,社会舆论高度赞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用法治收获双赢”,凸显“司法智慧”。境内外媒体高度肯定此案判决对类似案件审判起到指导作用,具有重大标杆意义。与此同时,共享判决释放出“平等保护不同产权”的积极信号,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受到社会各界认可。此外,两案的判决结果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尊重。加多宝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 “由衷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公平公正裁决”。王老吉公司也在其官方微博中回应,称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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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知识产权案件:“乔丹”“QIAODAN”商标行政纠纷案件
入选理由:乔丹系列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最有影响的案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 大国形象。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对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重要意义,对于净化商标注册和使用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均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商标行政纠纷中涉及在先姓名权保护的标准和条件等问题,在国内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所阐述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于此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将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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