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唐源电气涉嫌不正当竞争1亿元被冻结

2019-10-10 14:18:35
唐源电气认为,国铁精工所提诉讼缺乏事实根据且夸大主张诉讼金额,涉嫌恶意诉讼。
作者 | 木杉


(本文系编辑根据相关素材采写,不代表知产力立场。转载请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1006字,阅读约需7分钟)


此前,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唐源电气)被成都国铁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铁精工),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索赔1亿元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详见知产力发布的《唐源电气上市不满一周“横”遭亿元索赔》。近日,该事件有了新进展。

 

10月7日,唐源电气对外发布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唐源电气、陈唐龙、佘朝富与国铁精工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关于国铁精工提起财产保全事项的《民事裁定书》及《执行裁定书》。

 

公告显示,此前,国铁精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唐源电气的财产在价值1亿元范围内采取保全。


《民事裁定书》((2019)川01民初4807号之一)裁定内容为:“对被申请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人民币1亿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


《执行裁定书》((2019)川01执保439号)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成都武侯科技园2支行的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以上财产的冻结,限额1亿元。”

 

随后,唐源电气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川01民初4807号之二)已下达,裁定内容为:“对唐源电气所有的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1亿元的单位定期存款予以冻结,解除其在工行成都武侯科技园支行的账户1亿元的冻结。”已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01执保439号之一)内容为对《民事裁定书》该部分进行执行。

 

此外,唐源电气表明:生产销售的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未使用国铁精工的专利;未销售过国铁精工拥有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也不存在将国铁精工的软件著作权用于自己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的情形;陈唐龙及其他曾在国铁精工任职的公司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保密义务、侵犯国铁精工及其关联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情形。


唐源电气认为,国铁精工所提诉讼缺乏事实根据且夸大主张诉讼金额,涉嫌恶意诉讼。

 

据悉,国铁精工成立于2009年5月,是一家开发、生产、销售铁路专用设备、电气机械、通讯设备等业务的企业。

 

涉案企业唐源电气于2010年11月创办,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行业牵引供电和工务工程检测监测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今年8月28日,唐源电气在创业板首发上市,曾被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列为重点产品。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知产力将持续关注。

+1
0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评论千万条,友善第一条
后参与讨论
评论区

    下一篇

    至于保护范围,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并未像商标法那样对核准使用类别等作出限制,但并不意味着该法对未注册标识的保护不问类别不问范围、保护广于注册商标。

    2019-10-10 14: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