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课堂”擅用“微博”商标,新浪二审获赔200余万

2020-01-09 19:05:38
冒用“微博”之名者却仍旧大有人在。

作者 | 布鲁斯


(本文系编辑根据相关素材采写,不代表知产力立场。转载请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1209字,阅读约需3分钟)


2019年1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微博课堂”侵权“微博”商标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微博课堂”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营者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须赔偿新浪方面共计约200万元。这标志着新浪“微博”商标维权道路的又一次胜利。


曾几何时,“微博”的战场群雄割据,新浪、腾讯、搜狐、网易各不相让;如今,笑到最后的新浪微博早已更名“微博”,并申请注册了多件“微博”商标。


然而,冒用“微博”之名者却仍旧大有人在。


曾经有一段时间,如果你在网上搜索“微博课堂”几个字,大概率会得到一个链接,链接上注明“微博课堂-新浪微博教育在线平台”字样。


 1578636252596323


不明真相者定以为这是新浪微博官方主办的网站,点击进入后发现似乎也与微博官方网站的设计有那么几分相似,包括网页顶部、底部样式等。再加上网站中宣称与新浪微博有合作关系,就更易使人信以为真了。 

 1578636252495535

1578636252494731 1578636252792335

▲ 底部的“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正是新浪微博运营公司名称


不光如此,这家网站还在2016年6月注册了对应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课堂”,与网站一起销售在线视频课程、发布教育培训信息和广告等等。


这样“明目张胆”的行动,显然难逃正主的维权“法眼”。


2018年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新浪网公司(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和运营新浪微博的微梦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将该网站的运营方杭州天浪公司(杭州天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甬浪公司(宁波甬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了法院,两案索赔共计约500万元。


新浪方面认为,对方使用“微博课堂”作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名称,侵犯了“微博”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天浪公司则表示,“微博课堂”网站并非天浪公司制作,天浪公司是经微梦公司的合法授权使用“微博”相关商标及名称,还提交了一份合作协议,称其是基于该合作协议经营“微博课堂”网站,使用相关标识都获得了微梦公司的授权。


甬浪公司也表示自己只是天浪公司的代理销售商,不参与经营“微博课堂”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但新浪方面表示,天浪公司所说的协议约定的“天浪微课堂”与这起案件并无关系。


海淀法院一审认为,“微博课堂”网站是由天浪公司与甬浪公司共同经营的,在案证据难以证明“微博课堂”网站由微梦公司控制;“微博课堂”微信公众号则由天浪公司单独运营。天浪公司、甬浪公司在网站上的多处标识,属于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微博”相关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侵害了新浪网公司相关商标权。


故此,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天浪公司停止将“微博课堂”用于其微信公众号名称,天浪公司、甬浪公司在全国发行的一家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判令天浪公司等就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合理开支等赔偿新浪方面共计约200万元。


此后虽然天浪公司提起上诉,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年12月25日作出的二审判决仍维持原判。

+1
0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评论千万条,友善第一条
后参与讨论
评论区

    下一篇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拟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1项。现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 示 期: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  联 系 人:李向晖  联系电话:

    2020-01-09 1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