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侵权酷派?我们先看看涉案的三件专利

2018-01-31 10:24:40
周末,朋友圈被酷派起诉小米专利侵权的消息刷屏。各路消息多源自酷派集团有限公司贴在官方网站上的一纸公告

作者 | 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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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1207字,阅读约需3分钟)


周末,朋友圈被酷派起诉小米专利侵权的消息刷屏。各路消息多源自酷派集团有限公司贴在官方网站上的一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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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班,小布就看到财新网、新浪科技等纷纷贴出了小米方面的回应:


有媒体在报道时,将酷派此次公告内容与酷派CEO蒋超半个多月前接受雷锋网采访时所说的内容联系了起来:


手机行业专利数是不是排名第一,是不是有10000多那么多的专利,并不打紧。不过盗用或者窃取酷派的核心技术和专利,与退出中国经营,真的有必然联系吗?联想到爱立信、魅族、诺基亚,小布不由得为中国的手机生产商捏了一把汗。

 

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

 

 

不过今天我们不提其他,只说专利。

 

得知此新闻后的第一时间,小布就已打开电脑,以多年练就的手速点击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公布公告,输入了公告中所述的三件专利号,了解三件专利的详情。

 

 

 

 

第一件专利,CN200610034034.8号发明专利,据查还曾经在2011年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要知道,虽然未获得专利金奖,但能够获评专利优秀奖的也绝非等闲之辈,毕竟评奖标准里明确写着“专利权稳定”“技术方案新颖”呢。


看来小米方面想要挑战这件专利,或许要面临很大的压力了?

 

再看下第二件专利。与前面这位2006年就已申请、2011年获得优秀奖的“大哥”相比,CN201210250264.3号发明专利这位“小弟”可能存在感略差。小布的搜索并没有多少收获。从这件专利说明书中斗胆臆测,这件专利的内容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平时玩手机时遇到新的来电、短信、微信、邮件时,可以允许用户无需退出当前应用界面就可以处理弹出的提醒吧。

 

最后一件专利CN201210064396.7号,与第二件专利264号同样申请于2012年。小布记得这个时候的小米还是刚刚兴起,“价低货不多”的时代(当然现在也是)。在看到396号专利说明书时,小布发现这件专利与小米手机MIUI的一项功能是十分相似的,即一个手指长按图标,另一个手指左右滑动屏幕,即可实现将图标移至另一屏的操作。这一功能在雷总发布MIUI V5时还是重点介绍的一项功能,不过在此之前版本的MIUI中貌似已经在使用了。

 

 


MIUI论坛显示为“合作开发组”的用户,在2011年9月的一个帖子中答复问题时,也提到了这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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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网友讨论的内容属实、这一功能在当时确实已由小米官方推出,那么小米使用这一功能的时间是要早于396号专利2012年3月的申请时间的。

 

小编不大熟悉酷派手机中加入这一功能的确切时间,也没有在网上发现相关线索。也许比2011年更早?

 

小米方面在回应中也提到“所涉及的三件专利的稳定性尚有待商榷”,言辞中依稀传递出(如信息属实)挑战酷派涉案专利有效性的坚定决心。

 

苹果也曾申请过众多与手机终端交互有关的专利,其中“捏拉缩放”“橡皮筋”“滑动解锁”等专利,还被苹果用来起诉三星等公司。“捏拉缩放”简单地讲就是判断用户是用一只手指滑动屏幕还是两只手指缩放屏幕,而“橡皮筋”则是用户在滑动到底时的反弹效果,“滑动解锁”就无需多言了。不过这些专利在后来也多被裁决无效了。也许小米可以向三星多取取经?

 

小米或许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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