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购入游戏账号却被恶意找回?”买家如何维权
来源 | 西安中院、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8月20日上午
国产游戏《黑神话:悟空》
正式上线发售
成为全球游戏玩家的焦点
相关话题也迅速引爆社交媒体
如今,网络游戏已成为网络玩家不可缺少的娱乐项目,各类游戏账号、社交账号也逐渐成了明码标价的商品。然而,现实中,有少数卖家会在账号卖出不久后,根据游戏公司设定的密码找回规则,从买家手里将游戏账号“夺回”。
那么,买家在遇到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时,该如何维权呢?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西安某网络科技公司与王某达成转让协议,以13500元的价格购买王某的梦幻西游游戏账号。双方约定如王某或其授权人/原注册用户违约找回/修复已转让使用权的账户,王某需向西安某科技公司返还其已获取的合同价款,并赔偿10倍违约行为损失。
达成协议后,西安某网络科技公司支付了费用并取得账号。后该公司发现账号无法登录,绑定的手机号又变更回王某的手机号码,遂到灞桥法院起诉维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游戏账号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西安某网络科技公司在网上向王某购买游戏账号的事实清楚,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具有法律关系,其内容合法、有效。
西安某网络科技公司向王某支付费用后,王某应依法、依约向公司履行给付账号的义务。但王某交付后又擅自决定未经公司允许自行将账号找回,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遂判决:王某按双方协议约定退还西安某网络科技公司支付价款13500元及支付违约金2700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因游戏账号相较于实物商品具有其特殊性,存在经过交易流转后仍可能被原始注册人找回的可能。故游戏账号卖家保证相关账号能够正常使用的义务并非仅止于交易完成之时。因此,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以及非违约方的法定解除权,本案中网络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并请求王某返还当时支付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畅游网络海洋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网络虚拟财产,遇到问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购买账号时应注意:
1.购买前仔细辨别,能签订书面协议的尽量签订,明确相关违约责任,确认好账号交易安全后下单。
2.游戏账号属于虚拟财产,与实物财产一样受法律同等保护,若原号主恶意找回账号,涉案金额较大可能构成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Pexels 审核 | 贺雪丽
编辑 | 王莹 顾晗 布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