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发明人迈不过去的两道坎:转化难,维权难
作者 | 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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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知产力刊发李银惠律师所写的《论民间发明人的自我救赎》一文。该文作者从多个维度对民间发明人进行了详细论述,并引发了大家广泛热议。而近日,笔者在专利复审委公布了一批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中,也发现了一位名为王某某的民间发明人,该发明人不仅申请注册了多件专利,而且还以该专利为利器针对小米等诸多大型企业提起侵权诉讼。
笔者查询发现,早在2015年8月,王某某获得“能够编辑发送汉字和图像手机”专利权后,便针对包括小米、华为等多家品牌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随后,针对王某某提起的侵权诉讼,小米等企业就王某某的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五花八门的发明
王某某只是我国众多民间发明家的一个缩影。纵观民间发明家的发明,可谓是五花八门,有发明飞机的,有发明潜艇的、有发明汽车的,更有甚者发明了诺亚方舟,其申请的专利也是包罗万象。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家住浙江省乐清市的胡某某,其名下有300余件专利,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可伸缩折叠便携衣架、水冲式蟹类产品去污器、自动贴膜器、远距离手机自摄器、防漏电防渗水的安全电源插座板等。至今,胡某某专利无权的已达200多件,无权的最大原因是未缴纳专利年费。
而家住山西省永济市的民间发明家梁某某,拥有近百件专利。由于其主要研究特种摄影技术,为此他的专利发明中一半以上都是和摄影技术相关的专利申请,比如“一种流动放映投影银幕支架”专利,这是一种携带方便、安装简单的流动放映投影银幕支架设计;比如发明“具有双存储器的人体感应数码照相机”,这是属于一种具有双存储器的人体感应新型数码照相机。
通过查询相关信息及媒体报道,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大部分民间发明人以中老年男性居多。他们凭借一腔热忱,埋头钻研,拥有数量较多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但其在获得专利证书后,或因无力缴纳专利年费,致使专利权丧失;或因被他人提出无效申请,而导致专利被无效。
专利最终目的是要实现转化,但现实中,有诸多因素制约民间发明人的专利转化,这就意味着民间发明人很难通过手中的专利获得财富,改善生活。
四处难寻的“婆家”
民间发明家刻苦钻研的精神值得学习,但发明和DIY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民间发明是怎样定义的?目前,民间发明家的专利转化又是一种怎样状态?其专利转化难,难在哪里,又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呢?
为此,笔者就上述问题咨询了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胡少波律师。胡少波律师介绍到,民间发明人在国外也叫做独立发明人,是相对于职务发明人。职务发明人是为企业服务,发明成果归企业所有,民家发明人劳动成果属个人所有。
胡少波律师认为,专利转化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民间发明人大多凭兴趣爱好及想象做出来的成果,很难和工厂专项研究,并根据市场需求解决具体生产问题,一步步实践改进完善的成果相竞争。民间发明人辛苦发明,有时仅是“设计”、“构思”、“原理图”,距离成熟产品有较大距离,很难转化升值成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另民间发明人做出来的发明成果在转化的过程中人力财力不匹配,后续跟进无力也会让转化困难。以及对自己发明成果盲目自信,超高标价,也会导致他们很难获得投资。他们宁愿搁置浪费也不愿意降低价格出售自己的技术,无法和企业达成共识,这就很难转化。
在他看来,这些民间发明人如果是工场工人或者公司职员,在退休(离职)一年后继续发明获得的专利,在专利转化时会容易一些。
关于破解专利转换难的问题,胡少波律师建议民间发明人一定要有与企业合作的意识,无论是在前期研发,还是后期产业化生产,都不能脱离生产实践。要根据市场需要,研发出高含金量的专利技术,才能更好地与企业合作,达到共赢的局面。
一时冲动的苦果
民间发明人原本以为获得专利后,便可高枕无忧,并以此专利获得一笔可观的专利授权费用。其在发现他人涉嫌侵犯其专利权后,义无反顾地展开维权,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其诉求及诉由不仅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而且还被他人无效了专利。颇有“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意味,没办法这种苦果还需自己咽下去。
位于广东省的民间发明家方某某,年过7旬,其名下拥有“自动开盖电压力锅”、“方便安全压力锅”、“一种不烧焦锅底的压控式电压力锅”、“可调的压力锅限压放气阀”、“一种压力锅锅体结构”等多件专利,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高压锅研发者。
从1998年方某某开始他的专利发明之路并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后,他就和国内一线很多知名锅具品牌如苏泊尔、九阳等锅具制造商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1998年,方某某发现苏泊尔公司主打一款锅,和他已获得专利号98217988.X、名称为“方便安全压力锅”的实用新型专利,构思及原理一致,其因此指控苏泊尔公司专利侵权。随后,方某某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赔偿诉讼,诉讼标的额高达1000多万元。
此后,苏泊尔公司向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方某某涉案专利无效,2007年3月23日,专利复审委作出959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随后该案进入行政诉讼阶段,2008年,北京高院针对该起行政纠纷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的涉案无效审查决定。方某某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未予支持。最终,方某某并没有守住自己的专利,丧失了“方便安全压力锅”专利权。
对于民间发明人维权难的问题,胡少波律师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民间发明人在专利申请时,专利表达没有写规范,没有明确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实际发明专利技术也不完善,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导致不可以实施。另一方面,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相比过去是下降的,现有司法解释是严格责任,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也会认定为不构成侵权,加大了维权难度。第三方面,是在专利维权过程中,民间发明人无力支付聘请专业专利律师,也是导致专利维权失败的原因,一个专业的专利律师可以对专利维权起积极作用。
据部分媒体报道,大多民间发明家提出的诉讼标的额非常高,更有甚者标的额以亿元计算。胡少波律师认为,这个可以说明民间发明人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理性的。其实,民间发明人的发明并非为了财富,诉讼也不是为了获得赔偿,更多的是想通过发明创造获得成就感,满足感,得到社会认可,显示自己身价高。
对于民间发明人,维权要求的赔偿数额并不是最重要的,应该注重和企业合作,让自己的专利转化,及时得到推广应用。互利互惠,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民间发明人的专利转化弱势局面。
两方观点的对峙
从各大媒体对民间发明人的新闻报道,网友留言评论来看,笔者发现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大力支持,很是赞扬民间发明人,认为民间发明人有智慧,有动手能力,可以把梦想付诸于实践,推荐看中央科技频道的“我爱发明”,里面有许多民间发明人,发明了很多实用成果投入到生产实践中,提高了人们生活质量,我们很为他们的发明骄傲和自豪。
另一种观点:持反对意见,认为民间发明人大多“不疯魔不成活”,闭门造车。制造出的发明,又没有实物力证,也缺乏科学依据。低转化率可以说明其发明是无用的,不合理的。
“发明大王”爱迪生是所有民间发明人的精神偶像,那么我们中国的民间发明人路在何方?怎样才能走上致富的道路?何时才能将自己手中的专利化蛹成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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