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技十载 智护新程——技术调查官制度运行成果暨前沿研讨会议在京成功举办

2025-08-15 21:25:00
8月14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砺技十载 智护新程——技术调查官制度运行成果暨前沿研讨会议”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聚焦总结十年工作经验,深入探讨技术调查官制度前沿热点,旨在为制度完善与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水平提升汇聚智慧、贡献力量 。

2014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标志我国正式确立技术调查官制度,至今已届满十年。8月14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砺技十载 智护新程——技术调查官制度运行成果暨前沿研讨会议”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聚焦总结十年工作经验,深入探讨技术调查官制度前沿热点,旨在为制度完善与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水平提升汇聚智慧、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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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北京高院的领导,全国及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上海、广州、海南等多地知识产权法院及法庭的法官代表、技术调查官代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代表共70余人汇聚一堂,围绕技术调查官制度展开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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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处长宋江涛从立法视角分享了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相关思考,重点介绍了现行民事诉讼法中,虽未直接设置技术调查官条款,但通过司法技术人员回避制度间接确认其法律地位的立法考量。他强调,“制度入法”需经过充分论证,期待借助此次研讨推动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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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法研所所长陈志远在致辞中肯定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的突出贡献,高度认可技术调查官制度助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质效的积极作用,并期待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更上一层台阶,为国内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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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郎贵梅回顾了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背景及发展历程,肯定了该制度的实践成效。她认为,经过十年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已基本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适用领域也在逐步拓展。同时,她也指出该制度在规则细化、职能定位、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区域协作以及与立法、行政保护的衔接等方面仍有优化空间,亟待理论研究与实践层面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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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马一德从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成效、挑战与展望三个方面分享思考,认为技术调查官制度司法成效显著,并呼吁将技术调查官制度纳入法定程序,明确其法律地位、职责权限、运行规则及监督机制,为制度长期健康运行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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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聚焦的技术调查官主题兼具深刻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清华大学法学院作为理论研究方,非常荣幸与各级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者共同举办、参与此次研讨会,期待通过研讨,携手推动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经验总结、问题剖析与完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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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刘双玉的致辞围绕“溯本源、展成就”“聚智慧、解难题”“谋长远、促发展”三个维度展开。她总结回顾了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设立初衷及已取得的丰硕实践成果,指出该制度在完善选任标准与程序、参审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亟待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强调技术调查官制度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关键意义,明确了制度完善过程中在身份定位、意见采信等方面需解决的问题,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为制度的健全完善提供思路与建议。

致辞环节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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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示环节,来自各地的法官及技术调查官代表分享了技术调查官制度体系构建的丰硕成果。十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国各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积极探索,在技术调查官选任机制、运行模式、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众多特色鲜明、卓有成效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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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宋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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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技术调查室主任 陈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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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袁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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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

法院副院长 刘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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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委员会专职委员 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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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王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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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柯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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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 兰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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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职技术调查官 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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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交流技术调查官 李艳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形成由专业化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等参与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量身定制同一技术调查官贯通专利民、行案件审理的“双轨制”运行模式;建立技术事实“繁简分流”查明模式;推动构建“院士导航、专家引领、多方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查明及智库咨询机制。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创新招录具有聘任制公务员身份的技术调查官,将其与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技术鉴定结合,形成四维、多元技术事实查明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强化队伍等举措,让技术调查官全面参与调查,保障技术类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率先建成基本覆盖本院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主要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调查实验室并配备实验设备,为技术调查官开展物证拆解、取证及向法官展示技术解析过程提供重要帮助,并在工作标准化、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着重发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在严把技术调查官选任关、简化技术调查官申请流程和管理、完善技术调查官工作内容和保障等层面构建技术调查官制度,全力满足司法审判需求。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创设技术调查官流动站管理机制,通过法庭直接管理的形式规避部门间繁杂程序,实现技术调查官机制的程序相连、职责相扣、快速运转,充分、高效满足案件技术事实查明需求。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从技术人才集聚度、制度运行规范度、服务模式灵活度、资源共享延伸度“四个维度”打造司法与技术深度融合的智慧引擎,为最高法院跨域调派技术调查官、促进资源共享提供助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强化技术调查官规范化管理,通过制定细化配套规范文件,保障技术调查官履职有序。通过精细化考核,制定专项考核办法,构建了符合技术调查官工作特性的激励机制。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拓展技术查明的 “外脑” 支撑体系,形成“技术调查官+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外聘专家咨询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东审查协作中心/专家意见/司法鉴定”的“1+2+3”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技术调查官金一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交流技术调查官李艳琴从技术调查官的视角,分享了自己从事技术调查官工作的心路历程、工作经验和感想体会。

成果展示环节由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廖继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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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研讨环节,与会代表围绕“中国技术调查官制度实践与发展”“比较法视野下技术调查官制度的镜鉴”“进一步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立法构想”三个专题依次发言,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就技术调查官制度现存问题、未来发展方向等展开深度研讨,提出诸多前瞻性、建设性的思路与建议。 

第一环节:

中国技术调查官制度实践与发展

在本专题中,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围绕中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探索实践、运行成效、面临挑战与未来方向进行了深入交流,既呈现了各地在制度落实方面的鲜活经验,也揭示了在推广与优化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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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诉讼服务中心主任

廖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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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二级巡视员 邹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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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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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刘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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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刘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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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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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德点评指出,各法院的经验探索既有可喜成绩,也应直面挑战推动制度不断优化发展。制度发展应做到人员科学配置与精准选任,针对前沿领域提前储备人才打造高质量技术调查资源体系,实现人案精准高效匹配。要明晰技术调查官职责权限与程序规范,完善技术调查意见使用和公开规则。应当加强法官、技术调查官、当事人协同保障,培养技术调查官法律素养,提升技术调查意见参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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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秀清点评从知识产权特别程序法的视角切入,分层理焦地剖析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缘起,进一步对比了技术调查意见与专业机构鉴定意见、专家辅助人意见在民事诉讼法中的性质定位,建议在与民事诉讼法现有技术问题查明制度规定不冲突的前提下,用立法回应技术调查官身份定位和技术调查意见的定性问题。

本环节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瑞罡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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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环节:

比较法视野下制度的镜鉴

本专题聚焦在比较法框架下审视我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定位与发展路径。来自成都中院、厦门中院、长沙中院、宁波中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代表,结合本院实践和域外制度经验,对制度定位、运行机制、透明度与中立性保障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多维度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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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法官

陈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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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叶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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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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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潘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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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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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贵梅点评指出,技术调查官可归属于审判辅助人员中的技术人员范畴,结合各地法院现有实践经验和成效,建议在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层面吸纳技术调查官制度,并就技术调查意见的公开问题及技术调查官的权力边界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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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广良在点评中介绍了全球范围内处理技术问题的三类专门机构或组织,即技术调查官、技术法官、陪审团。他认为,当前国内的实践经验已为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立法奠定了基础,同时认为技术调查意见从性质上可作为合议庭的初步意见。

本环节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袁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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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环节:

进一步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立法构想

本专题聚焦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立法完善,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分别从法律位阶提升、制度体系优化、资源共享机制、人才建设及实践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共同勾勒出较为系统的制度改进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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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陈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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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法官 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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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管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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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 兰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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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第四庭庭长 谢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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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陶钧副在点评中指出,我国技术调查官制度已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并针对立法探索中涉及的技术调查官角色定位、任职资格、权力边界、介入时机等问题,提出了思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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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授杨明在点评时强调,技术调查官制度需深入探究“为何需要”及“解决何种问题”这一核心议题,同时提出应注重通过程序规范,解决一审与二审技术调查意见统一的问题。

本环节由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刘冠兵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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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讨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全面展示了我国技术调查官制度十年发展的卓越成就,更为未来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凝聚智慧。随着技术创新加速,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日益凸显,技术调查官制度将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日报等十余家权威媒体对本次研讨会议进行了关注报道。

(本内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知产力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来源 | 京法网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编辑 | 张梦 肖飞  审核 |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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