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特稿 | 于慈珂:关于做好版权行政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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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知产力
编者按
6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的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上做了《关于做好版权行政工作的思考》的主题讲座,讲座的内容既显“高大上”,又十分“接地气”。知产力作为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的媒体支持方,特就于司长的讲座内容进行摘登。
这些年我们无论是从事著作权的学习、执法还是研究,我们都会越来越感受到整个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及社会各个层面,从政府机关到企业,我们对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熟悉程度越来越高。我从事具体工作对这方面体会也很深,这些年我也一直在思考,我们作为版权的行政管理部门,我们应该怎么做工作、我们应该做什么工作、应该怎么做得更好。恰巧2015年是中国的“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今年是我们实施“十三五”的第一年,所以从去年我就在许多场合,包括我们开办的很多版权执法培训班,以及一些会上,把我的思考怎么样做好版权行政工作跟大家做交流,同时也进一步完善我的思考。
我把这些年我对版权行政工作的思考结合大家的一些非常好的意见,然后再结合版权工作的“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做了一个思考,并做了一个归纳,包括五个方面,也是我下面要跟大家介绍的,这五个方面就是围绕一个中心、构建两个格局、明确三个特点、完善四个体系、把握五个“并重”。下面我和大家作一点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围绕一个中心
什么叫围绕一个中心?很简单“版权强国建设”,去年12月底国务院颁布了一个文件《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就是对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许多方面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国务院这个文件提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肯定是包括“版权强国建设”,实际上这些年来,我们提出了许多强国建设的目标,从国家层面、各个部委层面都提出来了,原先新闻出版总署还没有合并的时候提出新闻出版强国建设,现在合并了以后也提出新闻广电强国建设的目标,在许多方面都提出目标建设,比如说我们都以落实国务院的意见具体表现,我们提出来“版权强国建设”应该是一个逻辑的体现,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具体化,这种强国建设就应该成为我们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十三五”期间,也就是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这一段时间,版权工作的一个中心,版权工作要围绕这个中心来展开,这就是“版权强国建设”,围绕这个中心来展开。我们作为研究,肯定要说什么是“版权强国”有个定义吗?有个标准吗?表现在哪个方面?是不是有数量的要求?我想我们这项工作也正在做,这个肯定有一些具体化的东西,包括马上就要公布的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都要有所体现。我们希望大家关注我们的官网,不久我们就会颁布“十三五”规划,大家可以上我们官网去看,国家版权局的官网上面都有。
二、构建两个格局
构建哪两个格局?一是版权有效保护格局,二是产业快速发展格局。
谈到版权保护,这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我们整天谈版权保护,但是什么是版权保护?版权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提到版权保护,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版权保护。经常说的如果做一个分类的话,首先是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个人保护。司法保护是法院的事情,包括民事和刑事。个人保护就是做一些救济、做一些努力,这是个人去做的事情在法律范围之内。社会保护就很多,比如说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可以列为社会保护的范围。
分类很简单,这里主要跟大家说的是版权的有效保护指什么?为什么要提出有效保护?我想把这个问题跟大家多做解释,版权的有效保护,我把它理解为四个方面:1.依法保护。依法保护,大环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肯定是对版权的保护要依法开展,依照著作权法以及相应的法规、相应的规定来开展,要依法保护。2.严格保护。严格保护也是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里面提出来的要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这里面提出来的叫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什么说要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版权保护,这就是认为我们目前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侵权盗版还比较严重,保护的力度还不够大,保护的效果还不够好,所以说我们就国务院的文件就提出了更加严格保护。更加严格保护无非是要提高保护的力度,强化保护的成果。比如说要提高法定赔偿的上限,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等等这一系列都是实施更加严格的著作权保护的体现,这是要严格保护。3.全面保护。全面保护无论是著作权的主体方面来讲还是客体方面来讲都要一视同仁,要全面保护,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我们要按照我们加入的国际条约,我们根据我们的法律规定来实施保护,这里面涉及到保护的平等和平衡的问题,这是全面的保护。4.适度保护。适度保护也是我这些年讲的比较多的一点,在许多的场合也提出适度保护的概念,除了依法保护、严格保护、全面保护也许说很容易理解的话,那么适度保护就有许多问题,涉及到许多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不仅是个执法问题还是个立法问题,更是个理论的问题。谈到适度保护,我们想一下,现在在世界各国都在实行什么样的版权保护制度,从强度上看都在实行什么样的版权保护制度。中国建国以来到现在,版权的程度上走过了什么样的道路,怎么样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应该对版权保护方面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选择,实际上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战略意义的问题,对这么一个问题无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历史上看都应该做一些深入的思考。
有这么几个维度,现在从中国的发展纵向的维度上看,从中国的发展不看建国以前,就看建国到现在,中国的版权保护走了一个什么样的历程,我简单作一个回顾不一定很准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到现在有这么几段:1949年到改革开放或者到1978年,这个阶段实际上版权不保护的阶段,实施计划经济,实际上作为个人私权利的版权是没有地位的,在逻辑上是没有地位的,在国家体制里面也没有地位,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就没有著作权法的任何规定。中国改革开放开始,我们对外开放,对内改革,这个时候开始了新的历程,这个新的历程应该说是这个时候到2000年,这个时候中国开始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著作权的法律制度,我们制定了著作权法以及相应的法规,就基本上建立了中国的著作权的法律制度,粗线条的基本上,这个时候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随着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确立,中国著作权的保护从不保护过渡到弱保护的状态,弱保护还体现在这个时候虽然有了著作权的法律制度,但是保护的力度不够,侵权盗版非常严重,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非常弱。这个时候可以叫做弱保护的状态。但是这个时候包括国家版权局建立起来,包括司法的保护开始建立起来,开始从无保护到弱保护的状态。2000年到现在开始进入了新的世纪,而且从2000年到现在到今后一个阶段,中国就从对版权的弱保护慢慢到了一个新的保护状态。这个保护的状态我们超越了弱保护,但是还没有进入到对版权强保护的阶段,这个阶段我把它归纳为适度保护的阶段。适度保护的阶段我下面还要讲,适度保护的阶段和中国的基本国情要结合起来看,中国什么样的基本国情,我们先晾在这然后再说世界现状是什么样。
目前世界状态,世界上无论是在军事上、经济上、文化上、制度上,无论是从硬实力、软实力方面,实际上都可以分为“三个大的集团”,当年毛主席划分为“三个世界”,现在也不过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还有众多的最不发达国家。“三个大的国家集团”在知识产权,因为它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在知识产权的版权保护的程度和力度上也采取了不同的政策选择,这不完全是一种主动的政策选择,它是建立在它的发展现实基础上,因为它的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它必然采取这个选择,这既是一种客观现实,也是一种主观的选择,就是它必须这么做,它是一种逻辑的关系,它必须这么做的。发达国家现在它采取了对版权强保护的这么一种选择和政策,以美国为代表的,大家都知道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在版权领域是什么态度?它采取的就是强保护的态度,版权强保护70年现在到90年,因为它的利益所在,它有非常重大的经济利益,美国的好莱坞大片,如果说它是50年的话,好多都过期了,迪士尼很多片子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它比如拉长保护期限,加大保护强度,才能在世界市场上,特别是在中国巨大市场上谋取更大的利益。上海的迪士尼乐园已经开始试营业了,据说一票难求,迪士尼乐园凭什么建立,无非是迪士尼公司的版权衍生品。北京通州正在在建立环球公司的的环球主题公园以科幻为主,这些都是它的巨大商业利益在里面,所以它要谋求强保护,而且美国的动向它要抛开是已有的WTO里面的协定,它要抛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知识产权谈判的舞台,它要自己另搞一个,TPP环太平洋,它还要搞一个环大西洋公约,这个主要的目的就是在全球推行版权的强保护,包括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行驶。我从事这项工作,国家版权局里面相当多的职能是涉外应对国际事务,这些年我参加国际性事务,跟美国人打交道越来越多体会到这一点,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强势态度越来越明显,对你的压力越来越大,它不断地在多边、双边领域提出它们知识产权新的要求。在中美的双边场合,中国和美国的双边有两个主要机制:一是中美商贸联委会,这个联委会是我们商务部来牵头。二是中美经济战略对话是财政部牵头,我们版权局都参与了,美国人在版权议题上不断提出新的议题,原先说中国侵权盗版打击不力,因为有好多案件,然后提出软件正版化,去年提示又提出一个新的议题,体育节目的版权保护,美国为什么提出体育节目的版权保护?因为美国是体育大国,NBA在中国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它要提出版权保护,它有利益在后面,巨大的市场利益。
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我认为就是还没有到像发达国家这么一个经济文化发展的阶段,它处于两个中间的状态,应该是弱保护的状态,保护但是强度不够,有需要但是制度不健全,保护力度又不够,总体上属于一个弱保护状态,弱保护状态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发达国家通过它的强保护策略想占领这个市场,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这也就是现在中国在这个发展阶段上所面临的需要压力所在。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中国从历史上看,从不保护、弱保护,超越了这么个阶段,我们叫适度保护,适度保护和我们的基本国情要一致,要进行动态调整,比如说现在是个什么国情?可能大家都会了解、都会知道,我想我们有两个基本国情:一是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最关键的事情是什么?发展是解决我们所有问题的关键,特别是经济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不发展到一定阶段其他事情免谈。这也就是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所提出的“发展还是硬道理”,发展是本质所在,我们是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这个方面我想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现在发达国家就说中国应该脱帽了,中国应该摘帽子了,你不是发展中国家了,你应该是发达国家了,为什么?现在经济总量是第二,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我想这个问题我们要冷静,我们虽然发展很快,总量很快,但是人均还是很低,最新的数据我们国民经济收入人均8000美元,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巨大。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认识分析和判断中国所有问题两个基本出发点,发展中国家,我们还得发展,初级阶段我们还有许多初级的问题,还有许多初级的难题要解决。
从这两个基本国情出发,我们在版权保护的政策选择方面,我们的现实发展阶段方面,我想我们采取的政策选择不能是强保护,因为我们的经济发展还没到这么个阶段,还不是发达阶段,我们已经超越了弱保护的阶段,还正在向强保护过渡,这么一个几十年的时间段里面,我想我们应该在版权保护的领域采取的是适度保护的策略。如果我们在著作权法的修改当中,我们在立法的选择上,我们在执法的力度上,我们都要立足于这一点,要和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强保护不利于发展,当然弱保护、不保护不利于发展,因为已经超越了这个阶段,强保护也不利于发展,要和我们的发展的水平相适应,我们要采取动态适度保护的选择。版权保护的适度既是理论的课题,也是一个现实的难题,需要我们认真地去把握。在版权保护具体的执法实践当中,我们就应该有一些策略,侵权盗版我们要打击,但是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的需求我们也要考虑。印度为什么不保护药品的专利,它们考虑到印度那么多人,要考虑它的治病问题,所以印度对世界,特别是很多大的制药厂的药品专利是不保护的,中国人很多去买治癌的药到印度去买,它是出于一种社会现实的考虑,这就提醒我们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版权保护应该是一个什么策略,我们在版权保护方面把它归纳为适度保护,实际上在具体的执法实践当中,还得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我不是说要鼓励侵权盗版,但是如果说保护的过严、过度,他们的基本需求会满足不了,这里面有一个动态的平衡,度就很难把握。比如说在行政执法当中,在一个现实的条件下,一方面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一方面要对这些大的互联网企业在它的某种巨大利益或者相对垄断互联网资源的条件下,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在创作者在相对弱小的情况下,在执法当中应该怎么办?在涉及某个具体案件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大的宏观思想比较确立起来,这就是适度保护,这就是我立不立案,立了案应该处罚到什么程度?这就是我们要做的很现实的一件事情,有的时候可能要抓得紧一些,可能在某些时候要松一些,这里面就是要有一个把握的问题。面临着发达国家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的巨大存在的情况下,在国内的相应企业主体和发达国家这些企业主体相对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比如说软件正版化,美国的微软一家独大,在移动领域跟安卓不能比了,但是在PC时代是霸主,国内有一些小的软件厂商,比如说office里面的金山软件,金山的office推进正版化,微软就给我们施加了好多压力,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应该怎么做?这也是一个适度的问题。
还有版权产业,什么是版权产业,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是什么关系?说到版权产业,可能大家都会了解一点情况,要构建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格局,涉及到一个问题,什么是版权产业,中国版权产业是什么事情?我跟大家演示我们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做的一点事情,从2009年开始国家版权局就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做一个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的调研,这是今年的调研的成果。
版权产业实际上不是我们的发明,是美国人提出来的,但是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十几年来在世界各国推广的概念和工作。版权产业对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贡献有多大?它有四大部分:一是版权核心产业。版权核心产业相当于中国文化产业的概念,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软件、文学艺术等等,版权产业里面的四大部分里面的第一大部分,核心版权产业这部分相当于中国提出来的文化产业的概念大体相当、大约等号。如果大家更详细了解什么是版权产业,大家可以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官网和国家版权局的官网查,或者可以搜索马上就出来了。我们连续做这项工作,2014年的数据,2014年中国版权产业的数据,行业研究它有4万多亿人民币,占全国GDP的比例是7.28%,这是总的数据,下面还有就业的人数、商品出口额,这是一个总的数据,7.28是什么概念?一个行业如果占一个国家GDP到了5%就是支柱产业,我们版权产业已经远远超过这个,这是中国版权产业四个部分的比例,这四个部分核心产业部分占的比例最大,然后是部分的版权产业,然后是相互依存的,然后是非专业支持的,然后有部分的,可见我们国家的核心版权产业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演出等等这些占的比例还是最大,这也有一个比例4.29%,这里也有一个数据在核心产业版权当中、软件、数据库、新闻出版、广播数据增长比较大。中国版权产业发展的综合分析。现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持续增长。2006—2014年是多少,当时是国民经济的比重是6.3,到了2014年9年时间增长0.89个百分点。
2006年中国版权产业的比重,当年美国有一个比重,2006年的比重我们是6.39%,美国是11.04%,当年的澳大利亚是8.20%。我们比美国低4.65%,比澳大利亚低2.81%,到了2013年,到7.27,2014年7.28,我们增长0.1%,波动比较大,2013年美国是11.44%,我们比美国低4.17%,进一步缩小0.48%,2014年我们到了7.28%,澳大利亚是7.10%,我们比澳大利亚已经高了。但我们仍然低于发达国家,特别是核心的这一块我们还是低的,这里面都有分析,比美国低多少,然后比澳大利亚低,虽然总量比澳大利亚高,但是核心比澳大利亚低,说明中国版权产业的贡献仍然比澳大利亚要低,但是我们快速发展差距在不断缩小。从结构上看,中国版权产业的出口额以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为主,核心占的比例很低,核心部分就是广播、电视、软件、艺术品这些占的比例一直很低,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还是以制造业为主,格局没有变,这说明什么问题?在版权产品里面的精神、文化因素较低,支持实体产业生产的实体产品因素比例不大,这跟发达国家进入中国的结构是相反的,美国的大片、美国的软件,结构跟我们不一样。这是版权产业的具体数字分析。从里面我们就看出中国的版权产业,我们快速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我们和发达国家的距离在不断在缩小,但是我们的问题仍然很明显,我们和美国的差距仍然比较大,特别是版权产业的核心领域,我们和发达国家距离比较大,特别是在出口领域,我们在版权商品的精神部分、文化部分、出口的份额比较低,在世界上的影响比较小。
三、明确三个特点
版权工作有什么特点?这几年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实际上几年前我就认为至少从版权行政工作来讲有这三个特点:一是专业化,二是国际化,三是社会化。
一是专业化。版权工作的专业化是非常明显的,几百年来形成的版权概念体系、理论体系和规则体系,包括话语体系,都表明了它的专业化,这种专业化就要求我们具备专业的视野、专业的素养和专业的技能,这就是需要有一个艰苦的学习掌握思考的过程。特别是做版权工作的专业素养,你需要学习、需要养成、需要许多年的功夫,潜心地做下来学习它,无论是概念、规则、事务、话语等等。我的理解是,随着现在世界的经济文化大格局的形成,特别是中国今后发展越来越走向世界分工的高端,这是我的看法,中国要随着我们的发展要向更高迈进的话,要在世界分工格局里面越来越向高处迈进,越往高处迈进,你的知识、文化就需要更多的人才,这方面在国民经济方面当中站得比例会越来越高,地位会越来越重,这方面需要大量的人才,这种人才需要更好的、更专业的素质和素养。
二是国际化,刚才已经涉及到这个话题,国际强保护、我们的适度保护就跟国际化密切联系在一起。国际化不仅仅是版权有一套国际通行的概念体系、规则体系,那么它也有一个国际的谈判交流的平台,主要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这个组织是国际化的舞台,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这个舞台里面斗争非常激烈。
三是社会化。主要是版权涉及到的对象是不确定的每一个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各个组织,把公民和法人其他组织,这些公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可能成为创作的主体,不是创作的主体也是传播的主体或者是使用的主体。版权是个社会化的工作,我们要充分利用版权的社会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有17个人,这17个人即使整天加班,能做的事情也有限,所以必须要根据版权工作社会化的特点充分利用整合社会资源为我所用。我们国家版权局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立的一个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就是基于版权工作国际化和社会化的特点做的事情,就是利用社会资源,而且我们在这设的国际版权研究中心给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每年出的总体报告和社会报告,对我们参与国际谈判起到了非常大的支撑作用,下一步还会进一步利用这个基地、这个平台使中国国际版权领域,特别是在规则制定条约谈判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我们要明确的三个特点。
四、完善四个体系
一是法律制度体系。你是不是认为中国的版权话语体系很完善、很完备了?我不这么认为。可能有人会提一个问题,上一届人大吴邦国委员长已经宣布中国社会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你怎么说中国版权法律体系还不完善、还不完备,我相信大家都会有明确两个概念,法律和法律制度体系不是一个概念,法律体系是有,中国的版权法律体系是有,以著作权法为主体,相应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确实形成了体系,该有的都有了,但是我认为规则和规则制度不是一回事情,我们形式上都有了,但是我们的内涵上还不完善,就像我们是发展的初级阶段是一样的。我们法律制度也是一样,包括中国整个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我认为都是这样的,我们是有,但是不完善、不精确不独到,版权法律也一样,我们有了,但是我们制度体系还差得远,没有精确还比较粗放,特别是著作权法,我们现在已经第三次修改。著作权第三次修改是全面的修改,这个全面的修改国家版权局完成了任务,现在正在国务院法制办。我们现在法律体系还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地精细化、实在化、特色化,这次修改著作权法给我解决这个问题,更加适应互联网条件下的著作权的创作、保护、运营和管理,更要重视这一点,使这个更加符合现实的需要,更加精确和完善,今后要为完善这个体系努力。
二是行政监管体系。我一开始涉及到国家层面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涉及到了,现在版权的行政监管体系来讲,我们这些年相对稳定,国家有国家版权局,省里有省版权局,这就形成了稳定的监管体系,这些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几年版权的行政监管体系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外部影响。世界上许多国家商标和专利确实合在一起,但是相当多国家的版权是在外面的,日本、韩国就是这样,它是著作权管理不合在一起,美国也是这样,先进的体制是二合一,不是三合一,这是版权文化创意属性密切连在一起,合在一起是不妥当的。版权行政管理体系现在相对稳定,但是也有一些因素在影响着。
三是社会服务体系。版权的社会服务指的是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向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比如说作品登记、宣传培训、涉外应对机构管理、著作权集体监督这些都归纳到社会服务里面来,里面特别是有两个大家关心的问题,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最近在修法,意见比较大,就把监管放在里面了,大家意见比较大,好多人不同看法,说著作权延伸,有几个国家在搞,不能学,这个延伸好还是不延伸好,不好说。中国也面临许多问题,作品登记,我们叫作品登记是自愿形成的,这一点和专利商标有本质区别,它是许可的必须审批才能成立的,著作权自动产生,管理条约大家都已经接受了,世界各国有的是相对自愿,有的是完全自愿,其实这不完全一样,但是我们作为一个完全自愿的作品登记的体系,我们正在推广作品登记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和省版权局都有权力做作品登记,我们应该持一些什么态度,我们现在正在探讨,前几年我们一直在说作品登记有利于文化积累,大方向没错,但是现在看来全国作品登记量是130万件,中国这么大十几亿人口才130万件,而且里面绝大部分是摄影作品。这个量不能说明问题,不登记并不意味着文化价值、创作价值就低,登了记并不意味着高,这个是自愿登记,我们鼓励登记,但是我们投入的是行政成本是比较高的,今后还要怎么做,我们确实要研究研究这个事情。
四是涉外应对体系。
五、把握五个“并重”
上个说了一二三四,但是怎么落地?说了那么多,得具体化,得接地气,得有实际操作层面的思路,那到最后我把它归纳为把握五个“并重”,这既是措施也是方法,既是方法,也是措施。那五个“并重”:立法与执法并重,监管与服务并重,网下与网上并重,国内与国际并重,保护与发展并重,当然这也是一种策略,也是一种政策。这五个并重也是我们在这些年工作当中来一直注意和注重的,这些年立法与执法并重,国家版权局也注重了立法在制度层面的完善,我们已经超越了,我们现在法律制度基本上有了,更多的是执法问题和实施问题,我们提并重,实际上应该是执法为主。但是我们不好这么讲,因为立法部门会有意见,我只能说“并重”。监管与服务这里面与政府的依法行政和政府转变职能有关系,和强调版权的社会服务有关系,不能光管,还有服务,我们原先更多地说知识产权的四大块:创作、管理、运用和保护。现在国务院文件有加了服务,实际上是五个,创作、保护、管理、运用、服务。网上与网下,说是并重,实际上更多精力放在网上,网络的版权保护,网络的运营和网络版权的发展实际上是我们的重点,我们从2005年开始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剑网行动”就是针对网络侵权盗版,从2005年开始,那个时候国务院部门没有一个部门这么重视网络上的事情,我们已经开始了,到现在到今年已经12年了,我们马上就要开展第12个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6月10日左右要发布今年“剑网行动”的方案。每年的“剑网行动”都有重点,前些年是网络影视的版权,2012年—2013年。2014年是新闻作品的网络转载,去年是网络音乐版权,我们发了一个通知叫做责令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不得传播使用,7月份下发了,那是国家版权局第一次用“责令”两个词,现在国家机关用这两个词都很少用,我们是下了决心用这两个词叫“责令”,去年针对网盘存储包括云存储我们整顿了。今年的重点是网络文学版权和APP,这是重点。同学们现在都知道,现在上网未经授权小网站上的作品是越来越难,网络音乐更多开始收费,网络文学今后也是这个趋势,就是说你必须要花钱,你要尊重人家,创作是有价值的,不是免费的,你不能免费去拿一个面包,你就不能去收听一首歌曲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我们的意识里觉得花钱买面包是正常的,花钱去听一首歌反而是不正常的,这是不对的。所以这个观念比较建立其他,通过推动这个工作,这个模式慢慢建立,这个产业才会发展,才有希望,否则慢慢萎缩枯竭,到时候会没歌听,没有影视作品看,所以我们要加强网上侵权盗版的打击,网上与网下并重。国内与国际并重,我们两条战线作战,一方面国内的,一方面守国际规则,通过更多来参与或者主动地影响国际版权规则的发展和制定,更加要营造和维护更加有利于中国的发展国际环境,就是增加话语权和影响力,版权必须要走出去。保护与发展并重,这些年一直强调版权保护,刚才我提到有效保护格局,同时要和快速发展格局要并重,保护是手段,发展是目的,这两者要统一起来,通过保护更好地促进发展,这是我们行政机关必须要做好的工作。
最后,给大家介绍下,我们这几年连续做的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这个报告是4月26日上午中国网络版权大会上作的发布。这里面有五个方面,有哪些新机遇的情况、新态势,监管、司法产业方面新的特征,我们都列举了。首先是立法保护,立法上有哪些新情况,特别是提出了刑法修正案,另外提到国家版权局做了哪些事情,国家版权局去年发的三个通知,4月份发的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7月份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10月份关于规范网盘版权秩序服务的通知,今年搞“剑网行动”就不搞这么多通知,做更多实际的事,要做针对网络文学、网站和作品,我们要实施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要公布白名单,同时公布黑名单,要探索新的实施办法,这是网络版权社会保护,还提到了司法保护,更多的提到了行政保护,行政保护是思路更加清晰,去年提出了分类监管、分步监管的工作思路,重点更加突出,网络音乐、存储、移动APP、视频、转载都做了规范,监管更加有力,全面清查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大案要案的查办,完善强强机制,另外效果更加显著,特别是网络音乐,网络音乐的版权现在经过我们整治有着明显的成效,现在网络音乐三大巨头第一阵营已经形成了,海洋音乐,包括它的双酷:酷狗、酷我,QQ音乐、阿里音乐,特别是海洋和QQ音乐是第一阵营,这几个月阿里音乐有下滑,百度音乐有下滑,网易音乐在第二阵营,其他的就更小,绝大部分就是第一第二阵营,现在收费模式都在建立,产业现在迎来了曙光,它面临着许多挑战。
这是我今天给大家作的报告,可能是针对我的工作有一些思考和情况作一个解释,学术性、理论性比较差,主要是对现实状况的归纳,不全面,逻辑性不强,供大家批评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