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闻!现在说摩拜再次赢得专利侵权纠纷还为时尚早
作者 | Stacy
(本文版权为知产力所有,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本文1054字,不包括图片,阅读约需2分钟)
今日,某知识产权媒体对外发布一篇名为“原告主动撤诉!摩拜单车再度赢得专利侵权纠纷”的文章。该文一出,立即引发广泛热议。知产力出于对深圳呤云诉摩拜专利侵权纠纷事件的关注,并未被这一“标题党”吓住,细思发现此文以偏概全是条假新闻。
我们还是逐条来分析此文为何是假新闻吧!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原告深圳呤云确实是撤回了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今年3月深圳呤云除了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交行政处理请求外,还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此案尚未宣判。深圳呤云只是撤回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请求,但并未撤回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诉讼请求。如果在此时,言之凿凿地说“这起专利侵权纠纷已摩拜单车获胜告终”,是不是有些断章取义呢。

针对此文上部内容,我们不难发现摩拜针对深圳呤云的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宣告。也就是说深圳呤云的涉案专利权利目前还不稳定。关于涉案专利最终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被无效,二是被维持有效。如果涉案专利被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掉,深圳呤云还可以开展行政诉讼,继续走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如果深圳呤云的涉案专利真的被无效掉。那么该纠纷可以说是“最终尘埃落定”“摩拜单车再度赢得了专利侵权纠纷”,但是这一程序不仅耗时而且费力。
但是,如果涉案专利最终被维持有效,深圳呤云还可以再次向北京知识产权局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在涉案专利权利最终是否有效的情况下,针对该案盖棺定论是不是为时尚早呢?
综合以上几点,我们不难发现“原告主动撤诉!摩拜单车再度赢得专利侵权纠纷”一文,不管是在标题还是内容方面,都不够严谨,缺乏专业性。
其实,一般的专利侵权案件中,A诉B专利侵权是民事诉讼,通常在民事诉讼立案后,B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就A所有的涉案专利申请无效宣告,而针对专利无效请求的结果,如果双方不认可,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这个逻辑,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都是民事和行政诉讼两条腿走路,而深圳呤云和摩拜的专利纠纷,还用了第三条腿走路——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在专利无效结果出来前以及后续行政诉讼对专利是否有效做出最终判决前,相关当事人会基于相关因素的考虑,对民事侵权诉讼作撤诉处理,目的是为了等待行政诉讼的结果,这也是符合法理和常识。而深圳呤云撤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也是合情合理。
所以,现在说摩拜再次赢得专利侵权纠纷还为时尚早。关于谁最终赢得该案,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图片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