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附发布会解读)

2023-02-03 18:15:00
​近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并于2月1日召开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 促进品牌消费专题新闻发布会,并将该办法全文在商务部网站公布。小编将办法全文、发布会解读内容整理于此,并将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部分标注出来,供读者查阅参考。

来源 | 商务部网站

编辑 | 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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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文物局

知识产权局

2023年1月6日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华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字号、商标等)。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称相关部门)将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的品牌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将其所属企业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建立中华老字号名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相关工作。

第四条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以企业为主体,创建企业应当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注重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经营、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彰显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第二章 示范条件

第六条 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

(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第七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二)依法拥有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三)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四)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六)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七)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八条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中华老字号名录。

中华老字号申报和认定工作主要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lzh.mofcom.gov.cn)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通知。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日期内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一)企业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及近5年经营情况;

(二)品牌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

(三)老字号注册商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四)主营业务传承脉络清晰的证明材料;

(五)品牌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介绍材料;

(六)企业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发展的介绍材料;

(七)企业文化的介绍材料和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八)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九)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其中能够通过政府信息系统获取的,相关部门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中央企业可通过其一级集团(总公司)并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向商务部申报。

第十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后向商务部提出推荐名单,并优先推荐已被认定为省级老字号3年(含)以上的企业。

商务部将根据各地中华老字号和省级老字号数量,结合各地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综合情况,采用因素法确定每一批次各地可推荐的数量上限。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相关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推荐名单应当对外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按照不超过全国推荐总量80%的比例提出拟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

参与评议的专家可根据需要或委托有关机构采取材料审查、现场调查、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商务部在商务部网站对拟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商务部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

商务部在接到异议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较大争议,商务部可召开听证会。

第十三条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由商务部依据本办法授予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颁发中华老字号牌匾。

第十四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属商务部标志,中华老字号企业可依据《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附件),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十五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的企业名称或其商标发生以下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向住所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发生变化的理由:

(一)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在不丧失老字号注册商标使用权的前提下,该注册商标发生转让的。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后,应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商务部。审核过程中可根据需要现场核实相关情况或要求企业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向社会公示。

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后进行复核,必要时商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并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复核通过的企业变更信息。

第十六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应当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上一季度经营情况,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填报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上市公司可在季报年报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上报)。

第十七条 商务部组织有关机构开展中华老字号日常监测,建立“红绿灯”机制,对出现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有关情形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商务部组织有关机构建立创新发展评估模型,原则上每年对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评估,发布评估报告,并依据评估结果分别采取通报表扬、约谈警示等措施。

第十八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所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3个月内予以整改,必要时可约谈企业负责人:

(一)企业信息发生变化后未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时提交申请的;

(二)未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按时在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的;

(三)中华老字号标识、牌匾使用不符合《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的;

(四)因经营问题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因违反《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生产经营场所违法进行修缮、转让、抵押、改变用途等活动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第十九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建议商务部暂停其中华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

(一)被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约谈,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的;

(二)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商务部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作出暂停其中华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的决定,并责令其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

中华老字号企业整改完成后,由住所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商务部。商务部认为整改到位的,应当作出撤销暂停其中华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的决定。

第二十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建议商务部将其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并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

(一)企业破产清算、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三年以上不开展经营活动的;

(二)丧失老字号注册商标所有权及使用权的;

(三)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四)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华老字号示范称号的;

(五)被暂停中华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到期后仍未有效整改的;

(六)其他不符合中华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基本条件的。

商务部认为确有必要的,商相关部门作出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并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对中华老字号开展复核。对复核中发现已经不符合中华老字号条件的,商相关部门作出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商务部作出暂停或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决定的,在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中通报并在商务部网站向社会公布。

被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两个申报周期内不得再次申报中华老字号。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省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老字号知识产权、历史网点、文化遗产的保护,为老字号文化传承、技艺改造、改革创新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组织开展老字号宣传推广活动。

第二十四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违反《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的,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采取相关措施。

中华老字号企业因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被暂停中华老字号标识、牌匾使用权期间,应撤回其含有中华老字号标识的相关产品、服务,移除并妥善保存中华老字号牌匾,且不得以中华老字号名义开展宣传。

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或滥用中华老字号标识或牌匾,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按照本办法管理,无需重新申报,但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定期复核。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改发〔2006〕171号)、《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的通知》(商改发〔2007〕13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

附件

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中华老字号信誉,加强对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管理,规范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使用,依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使用应当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 商务部对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域内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适用于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及中华老字号企业。未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文字。

第五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属商务部所有,由标准图形和“中华老字号”中英文文字组成,图形可单独使用,也可与文字组合使用。标识设有标准色3色、标准组合4种供企业选用。推荐使用第一种“中华老字号”2色标识。中华老字号标识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标准组合详见附。

第六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可以在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包装、装潢、各类资料、广告宣传及互联网等媒介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华老字号标识。

第七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只能用于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产品或服务上,以其老字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并应明显标注获得认定的企业名称,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同时,应符合《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八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在使用时,必须根据规定式样使用,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更改标识的比例关系和色值。

第九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在印刷时,附着媒介的底色不得影响标识的标准色值,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

第十条 商务部统一制作和颁发中华老字号牌匾,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自行制作、伪造、变造、销售或者冒用。

第十一条 中华老字号牌匾不得复制。

第十二条 中华老字号牌匾应悬挂或放置于中华老字号企业主要办公或经营场所,牌匾需保持牢固安全、整洁、美观,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污损、破坏牌匾。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悬挂、放置牌匾不得破坏文物。

第十三条 被商务部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并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的企业,自商务部作出决定之日起,停止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并负责清理自身使用的有关中华老字号标识;中华老字号牌匾由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交回商务部统一注销和销毁。

第十四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的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人名义发生变更后,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使用权随之变更,但须按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规定报商务部备案。

附:中华老字号标识标准式样

附1:标准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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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标准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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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标准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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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标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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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 促进品牌消费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束珏婷】: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新年好!欢迎参加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品牌消费。近日,商务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今天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李刚先生,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司长邓超先生,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李晓松先生,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张蕾蕾女士,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副司长王晓浒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那么下面首先请盛秋平先生给大家做介绍。

 【盛秋平】: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品牌消费专题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向大家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老字号工作的关注表示衷心感谢。前不久,商务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今天,我们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内容,以及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品牌消费的情况。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强调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培育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和特色传统文化品牌,提高供给质量,推动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良性循环。老字号是我国工商业发展历史中孕育的“金字招牌”,历史悠久, 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和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也有丰富的文化价值,已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一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不可或缺,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有中华老字号1128家、地方老字号3277家,其中有701家中华老字号创立至今超过100年,历史最悠久的北京便宜坊到今天已经走过607年的岁月。从行业看,这些老字号广泛分布在食品加工、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20多个领域,既有柴米油盐,也有琴棋书画。从规模看,全国老字号年营业收入超过2万亿元,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国际上看,重视对老字号的保护支持也是普遍做法,日本仅2022年就有1300多家企业迎来了“百年生日”,入选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的德国企业中,有一半发展历史超过百年。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有条件、有能力、也有必要培育壮大一批我们自己的“百年老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已将“中华老字号”纳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这次我们出台《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就是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工作部署,通过“三个突出”,强化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把老字号的创新活力释放出来。突出“优中选优”,从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三个方面,设计量化的认定指标,把真正的好品牌找出来。突出“示范引领”,特别强调企业的代表性、带动性,把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突出“动态管理”,努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持续敞开“大门”;对出现问题的,及时采取约谈警示等管理措施,直至退出,推动老字号实现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抓紧部署开展新一批中华老字号认定,对现有中华老字号进行复核,定期开展评估,实施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出实招、出硬招,把“金字招牌”擦得越来越亮。

 【盛秋平】:一是出台更多支持政策。以知识产权、历史网点、文化遗产为重点,“软硬结合”加大老字号保护力度;以技艺、文化、人才为重点,“标本兼治”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二是搭建交流促进平台。建设一批老字号协同创新中心,举办“老字号大讲堂”、掌门人论坛,集中优势资源破解发展难题,推动老字号产品服务、生产技艺、营销方式全面创新。三是举办专题推广活动。持续办好“老字号嘉年华”,推动举办老字号博览会,聚焦传统节日,统筹线上线下,推动老字号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百姓生活。按照今年“消费提振年”的计划和“季季有主题,月月有展会,周周有场景”的促消费工作全年安排,在2月4号农历立春,也就是在元宵节前夕,商务部将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在青岛台东路国家级步行街举办2023年迎春消费季暨全国“老字号嘉年华”启动仪式,同步举办老字号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品质品牌消费。欢迎大家去青岛嗨逛步行街,品味老字号,猜灯谜闹元宵。我先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束珏婷】:感谢盛部长的介绍,那么下面就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进行提问。

 【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商务部曾开展过两次中华老字号认定,那么此次出台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有什么样的新特点?

 【李刚】:谢谢你的提问。首先我想强调的是,老字号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哪个政府部门评出来的。老字号好不好,人民满不满意是先决条件,市场接不接受是主要标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就是要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标准制度,把人民真正喜爱、经过市场检验的好品牌找出来、发展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创新发展,满足更多消费需求。2006年以来,商务部部署开展了中华老字号认定工作,分两批认定了1128家中华老字号,社会反响总体良好。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认定条件、组织方式、管理体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我们在此前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新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概括起来有三个特点。第一是形成部门联合推动的工作合力。新的《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组织实施,将更好兼顾老字号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属性,更有利于对老字号文化遗产、历史网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合力。第二个特点是将可持续发展摆在更突出的位置。相比此前要求中华老字号必须是创立在1956年以前,《管理办法》调整为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根据企业发展规律,一般存续周期在20-30年,超过50年的就可以称得上“长寿”,而且50年的设计也可以与此前的工作更好衔接。另外一方面,明确50年的“时限”,而非1956年这个“时点”,充分体现了动态可持续的工作原则。可以预见,除了在历史上家喻户晓的这些老品牌,将来还会有很多大家现在耳熟能详的新品牌会成为中华老字号,真正实现绵绵不绝,生生不息。三是建立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中华老字号的“荣誉”不是一劳永逸的,更不能躺在功劳簿上“摆资历”“吃老本”。我们在继续开展认定的同时,也建立了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我们将持续加强监测跟踪,加大管理力度,对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我们将分门别类采取约谈整改、暂停权益、直至移出名录的管理措施,来确保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的成色。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我们注意到,老字号大多历史悠久,拥有很多代代相传的故事和坚守百年的精神,这也是老字号最吸引人的地方。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很多老字号也在追求转型,想请问商务部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

 【盛秋平】: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老字号的优势在于“老”,老品牌、老技艺、好信誉、好口碑。但老字号的不足,一定程度上也源于“老”,可能存在观念老化、机制老化等问题,特别是在年轻群体中的接受程度不够高,难以满足当前消费升级和时代发展需要。停滞不前、墨守成规,只会在竞争中被淘汰。唯有守正创新发展,才是老字号的出路所在,这也是一些老字号能够历经沧桑而生生不息的“传家法宝”。我们发展老字号,必须牢牢把握守正创新这一主题,以守正创新巩固好“老”的优势,以守正创新破解好“老”的难题。对此,商务部将采取切实措施,推动老字号发挥主体作用,守住以人民为中心的“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魂”,借好先进适用技术的“力”,加快创新发展,拓展更大市场,满足更多需求。一是建设“老字号协同创新中心”。把电商、金融、传媒、高校、智库等优质资源“聚起来”,为老字号创新发展赋资、赋能、赋智、赋力。二是举办“老字号大讲堂”。把专家、学者和老字号优秀掌门人、传承人等智囊“用起来”,一起为老字号发展想法子、找路子、出点子。三是指导举办老字号文化创意大赛。调动创意机构、新锐设计师、在校学生等力量,创作更多符合年轻人消费需求的新产品,推动老字号跨界、出圈。四是组织开展探店打卡活动。组织知名专家、网红主播、探店达人等进行老字号打卡、暗访,既要把好产品、好场景、好体验传播出去,吸引消费者种草、带货,也要给老字号做做体检、挑挑毛病,督促企业整改提高。我要强调的是,老字号的创新,决不能是“自以为是”的创新,也不能是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盲目抢“风口”的创新,更不能是与消费者普遍认知大相径庭、标新立异的所谓创新。老字号的创新,应当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是对标先进理念、顺应市场机制的创新,是符合企业长期规划、取得市场普遍认同的创新。只有定准群众认同、市场认可的“调子”,才能找到守正创新的“路子”,实现长期发展。谢谢大家!

 【中国文物报记者】: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国家文物局在挖掘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加强老字号文物保护利用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以及下一步将有哪些举措?

 【邓超】:谢谢您的提问。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字号文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老字号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早在2006年,国家文物局就会同商务部联合印发《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老字号文物资源调查,纳入《文物保护法》保护范畴。2007年,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商务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商务领域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将老字号旧址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及时进行文物登记与认定。据统计,共有356处老字号旧址、7000余处与老字号相关的遗存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重要价值的老字号文物陆续被各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像天津劝业场大楼、黑龙江马迭尔宾馆、上海豫园、江苏洋河地下酒窖等3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因价值特别重要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加大老字号文物保护力度,促进活化利用。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老字号文物保护工作,支持北京大栅栏商业建筑-谦祥益旧址、天津利顺德饭店旧址、山西杏花村汾酒作坊、云南福林堂等一大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修缮工程,有效改善保存状况。持续推进老字号文物活化利用,不断提升文物展示水平,通过开设博物馆、陈列馆、体验馆等形式,阐释老字号文物价值内涵,加强老字号文化传播。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浙江胡庆余堂、湖南安化茶厂早期建筑群等一批老字号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做法新颖、成效显著,被国家文物局列入《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案例解读》,向全国宣传推广。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向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以《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为契机,与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老字号文物保护研究利用水平。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指导加强老字号文物资源管理。今年在筹备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商务部合作,系统调查梳理老字号旧址等文物资源,督促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突出的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强化老字号文物系统性保护。高质量实施文物修缮工程,让老字号文物保护与非遗保护、历史街区保护,老城保护相结合,切实维护老字号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三是加强老字号文物价值挖掘与阐释传播。鼓励老字号文物以博物馆、陈列馆、企业文化空间等形式向公众开放,鼓励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展示展览的内容与形式,鼓励利用老字号文物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品,更好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之,通过加强老字号文物的保护利用、活态传承,让老字号文物活起来,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在原址原境品味中华老字号的原汁原味,谢谢大家。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非遗的概念深入人心,非遗相关产品大量进入百姓生活,请问非遗在加强老字号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起到哪些作用?

 【李晓松】:谢谢你的提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的重要载体。中华老字号广泛分布在餐饮、零售、食品、医药、居民服务等众多行业,其拥有的专有品牌、传统技艺、经营理念和文化内涵,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五芳斋、东阿阿胶、同仁堂、王老吉、内联升等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华老字号,都至少有一项非遗代表性项目。这些世代相传的传统技艺、工匠精神和诚信理念,成为老字号企业能够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历久弥新的重要因素。据统计,1128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中,有近800家涉及非遗项目,其中87家本身就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我国非遗保护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文化和旅游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非遗融入当代生活、弘扬当代价值。我们积极配合商务部开展中华老字号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传统技艺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通过各种方式对中华老字号企业予以支持,促进传统工艺在当代生活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我们联合举办“中华老字号故宫过大年”“非遗购物节”,为中华老字号、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搭建产品销售渠道,让人民群众在传统节日体验中华老字号和非遗的独特魅力,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鲜活起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将符合标准的中华老字号认定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强对中华老字号所涉及非遗项目的分类保护,推动项目实现精准施策、精细管理;加强老字号人才培养工作,在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的实施中,支持院校举办面向老字号代表性传承人和从业者的专题研培班;加强老字号的宣传推广,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非遗购物节”“非遗品牌大会”等重要活动中推介老字号产品,帮助其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社会可见度和影响力。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年来许多老字号发展势头良好,但也有部分老字号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被诟病倚老卖老,价贵难吃,请问针对这些现象,商务部有什么具体举措?

 【李刚】:谢谢你的提问。正如你所说,当前中华老字号企业整体发展势头是良好的,但也确有个别企业出现质量问题和口碑下滑的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些老字号企业存在重营销轻品质、重规模轻口碑、重短期轻长远等问题,对老字号整体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去年,我们联合人民网、有关电商平台和专业机构,汇集相关政府部门、网络舆情、企业销售、消费者评价等信息,初步建立了老字号大数据监测平台。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监测平台作用,密切跟踪企业经营情况,实时监测社会舆情反应,对出现问题的及时预警,果断采取措施,引导老字号健康发展。二是督促企业规范经营。依法合规是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的底线。我们将根据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企业违法失信信息、公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对那些扰乱市场秩序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该约谈的约谈,该整改的就必须整改。凡是越过了法律法规“红线”的,该淘汰的就要坚决淘汰掉。三是重点关注市场表现。中华老字号好不好,必须由人民说了算。我们将密切跟踪企业市场表现,特别是消费者评价,对社会反响不好的及时提醒,引导规范经营。对那些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都要坚决调整出去。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每位消费者都能参与到中华老字号的管理中来,也给真正受到人民群众喜爱的品牌营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谢谢大家!

【国际商报记者】:质量是一个品牌的生命,老字号品牌本身就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益求精的一种质量理念,那么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老字号在这种创新发展中继续传承质量,提升质量。

 【张蕾蕾】: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品牌是信誉的凝结。一个品牌一旦在老百姓心目中确立起来,就可以成为质量的象征、安全的象征。”质量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才能打造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品牌。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全国质量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支持老字号在创新发展中打造更加硬核的质量品牌。一是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品牌的持续成长。持续提升质量水平,才能让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将大力推动老字号企业建设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引导老字号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增强质量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二是着力突出标准引领,夯实品牌建设基石。建立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是培育优秀品牌的重要技术前提。我们将继续强化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更多老字号企业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继续推进品牌管理、品牌评价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品牌国际标准化工作,以先进标准助力老字号品牌走出去。三是不断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激发品牌发展动能。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为品牌创建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我们将大力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老字号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服务,激发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内生动力。四是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涵养品牌文化底蕴。文化是品牌的灵魂,品牌的成长需要文化的不断浸润。我们将大力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倡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通过完善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质量职业教育等,让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在老字号发扬光大;持续举办全国“质量月”、中国质量大会等活动,展示包括老字号在内的民族品牌形象,讲好中国质量、中国品牌故事。五是强化质量监管执法,呵护品牌发展壮大。保障质量安全是品牌发展的底线。我们坚持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持续狠抓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同时,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维护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让包括老字号在内的更多诚信守法的企业品牌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希望和广大老字号企业一起努力,以质量跃升促进品牌持续发展,创造出更多的中国精品、中国老字号。谢谢!

 【总台CGTN记者】:我们知道,商标是老字号的重要法律载体,老字号的创新和发展也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我想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新举措?

 【王晓浒】:谢谢您的提问。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是保护第一生产力,围绕老字号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老字号保护法治建设。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修改准备工作,通过加强商标领域诚信建设、严格商标管理,强化商标专用权和驰名商标保护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商标注册使用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加强执法业务指导。先后发布《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制定完善相关执法标准。2022年,对各地在执法办案中的商标地理标志等疑难问题作出40件行政答复,其中,多件答复意见为行政执法中首次明确有关法律适用。三是全面加强驰名商标保护。老字号商标因其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社会广泛认同,许多老字号商标同时是驰名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从审查授权、企业登记、行政执法、外资并购等环节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驰名商标保护。同时,要求各地对驰名商标予以及时保护和重点保护。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近年来,我国企业在积极“走出去”的同时,也频繁遭遇海外诉讼、商标抢注等一系列知识产权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贸促会,共同设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22家地方分中心,提供专业化的公益性指导服务。

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1.25分,整体进入良好阶段,有力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老字号等民族企业创新发展。

 【经济日报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刚才盛部长在介绍情况时提到,要促进老字号消费,请问商务部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

 【盛秋平】:谢谢你的提问。消费是最终需求,也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去年商务部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中,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出台了一系列促消费政策举措,全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本保持稳定。正如刚才这位记者所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商务部高度重视,将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老字号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是我们做好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对很多来人来说,老字号就是时令年节中的一家铺子、一抹味道、一丝乡愁,饱含着老百姓对“节日气息”和“家乡味道”的记忆。比如今年春节期间,到北京稻香村购买时令糕点的市民络绎不绝,在店前排起了长队。在六必居也是一样,人头攒动,商品琳琅满目,节日气氛十分浓郁。前段时间,我到上海调研,光明集团把总部办公楼拿出来,打造了“华山263老字号品牌馆”,在那里可以骑上凤凰牌自行车、戴上VR眼镜,穿梭在上世纪的外滩和今天的陆家嘴,感受“十里洋场”的时空变迁,也可以通过线下的快闪店和线上平台,买到大白兔、红双喜等经典的老字号商品,深受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欢迎。据统计,1128家中华老字号中,有一半是从事食品加工,13%来自餐饮住宿,10%和9%为零售和加工制造,都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据我们监测,有85%左右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处于盈利状态,即便是近几年受疫情影响,仍然有70%以上的企业保持盈利,去年近35%的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突破1000万元的占7成以上,为消费市场恢复贡献了积极力量。在今年春节假期,商务部及早就安排了网上年货节。我们发现,老字号的线上消费保持了比较快的增长速度,餐饮外卖消费同比增长了13.5%,拉动商务部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8%,成为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为进一步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挖掘老字号消费潜力,在这一次出台《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们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支持举措,汇聚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老字号文化内涵和供给品质。特别是继续举办“老字号嘉年华”活动,聚焦老字号品牌优势,统筹线上线下资源,打造“1+3+N”系列活动,也就是1场启动仪式,3大主题活动,以及百余场特色活动,打造更多新消费场景,让消费者既能买得好、吃得好、玩得好,也能体验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

 【盛秋平】:一是活跃节日消费市场。过去三年,“老字号嘉年华”活动连续成功举办,活动场次一年比一年多,效果一年比一年好,累计带动相关领域消费近400亿元,深受企业和消费者欢迎。未来,我们将聚焦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五一、十一等重要假期,以及618、双11等消费节点,推动老字号进商场、进街区、进社区、进平台,让消费者在品味、体验老字号的过程中,感受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二是拓展线下消费场景。春节前,我们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了专门通知,将着力推动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提供更多优质便利的商品和服务,打造更多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消费场景,设计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使消费者能够买得放心、选得称心、玩得开心。三是探索发展直播电商。近年来,直播电商成为老字号创新的一个重要方向,各大平台直播的中华老字号近350家,2022年直播场次超过5万场,成交额超35亿元,较2019年增长超5倍,成为品牌消费的一大亮点。同时,各地也积极支持老字号发展直播电商,比如浙江打造“老字号国潮数字产业园”,山东支持创办“中华老字号直播基地”,探索建立集直播、展示、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数字产业园区。未来,我们将组织更多老字号掌门人、传承人走进直播间,通过镜头与消费者交流互动,讲述发展故事,展示传统技艺,让消费者买得到优质产品,体验得到传统文化。谢谢。

 【束珏婷】: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再过几天就到元宵节了,在这里也预祝各位元宵佳节快乐,在节日期间能够更多感受老字号的独特魅力,谢谢。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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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的部署,进一步示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禁止性规定、稳定性风险及权利边界,引导商标申请人及使用人遵循诚实信用和防止权利滥用原则,正确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供相关市场主体参考使用。

    2023-01-19 1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