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有点忙
在轰轰向前的时代列车上,有些品牌总会变得苍白,渺小,或被吞噬。
在轰轰向前的时代列车上,有些品牌总会变得苍白,渺小,或被吞噬。
2021开年,河北安徽两企业“打”起来了。
1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华佗药房)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佗国药)商标无效纠纷案。
河北华佗药房上诉称,其申请注册的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被广大群众知晓。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9)京73行初1839号行政判决,并对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重新作出裁定。
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最先申请注册“华佗”商标并非上述两家企业,而是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冠生园)。信息显示,上海冠生园注册的第一枚“华佗”商标,商品服务范围为第33类补酒。
紧接着,1983年,华佗国药申请注册了第二枚华佗商标即第130962号“华佗及图”商标,商品服务范围为第5类药品(出口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华佗国药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一家以中成药生产、经营、研发为一体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华佗国药先后经历六次更名,并由国有企业变为民营企业。1992年,华佗国药开设药店,进行药品零售业务。
目前,华佗国药拥有100多个国药批准文号及十条生产线,产品包括片剂、丸剂、胶囊剂等在内。其中,华佗牌复方丹参片、六味地黄丸、救心丸等产品于2012年、2013年、2015-2016年先后获得安徽名牌产品。
2017年6月,华佗国药还凭借“一种益气养血、滋补肝肾的药物的制备方法”获得安徽省专利优秀奖。
除发展自身业务外,华佗国药还先后申请注册了“华佗故里”“华佗龙”“华佗凤”“神医华佗”“华佗一粒”“华佗大力”等多件“华佗”关联商标。2006年,“华佗”商标还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8年4月,华佗国药全资子公司——华佗国药(安徽)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申请的 “力源”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截至目前,华佗国药已成为安徽省明星企业及省级龙头示范企业。而远在河北省的河北华佗药房似乎也不弱。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河北华佗药房注册成立2004年1月,主营网上药品零售、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产品及相关服务。
据《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河北华佗药房以150000万元销售总额位列2017年TOP20连锁药店排行榜第16位。
至今,河北华佗药房在河北、山西、内蒙等三地陆续开设了700多家以“华佗医药”命名的药店,已成为了河北省比较著名的医药零售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不久后,河北华佗药房也开始申请注册商标。2005年7月,一家名为张家口华佗医药将其在2002年3月申请注册的第3112889号“华佗”商标转让给河北华佗药房。该商标后被他人无效成功,在此不做赘述。
与此同时,河北华佗药房还分别于2013年、2015年、2016年、2019年陆续申请“华佗药房”“名医华佗药房”“华佗丽君药房”等多件商标。其中,包括2015年申请注册的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
显然,河北华佗药房成立时间虽晚于华佗医药,但其发展势头却不容小觑。而业务相似且同时拥有“华佗”商标的两家企业随着规模的不断壮大,出现摩擦亦是必然结果。
2018年2月左右,华佗国药认为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与其注册的系列“华佗”商标构成近似,故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与第130962号“华佗及图”商标、第12039301号“华佗及图”商标、第12067098号“华佗”商标、第12067099号“神医华佗”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中的引证商标二、三、四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于2018年12月对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
2019年2月,河北华佗药房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经查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由人物头像及汉字“华佗药房”呈上下结构组合而成,第12067099号“神医华佗”由汉字“神医华佗”构成,即便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图形标志,但上述图形不具有认读功能,仅能起到修饰作用,一般消费者对其呼叫仍为“华佗药房”。虽然存在视觉效果上的差异,但二者在呼叫、文字构成等方面极度近似,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若两商标共存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将导致相关公众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某种关联,从而产生混淆误认。
此外,河北华佗药房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经长期使用建立了较高市场声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因此驳回河北华佗药房的诉讼请求。
河北华佗药房不服一审判决结果,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
二审庭审中,河北华佗药房称,其在山西、内蒙、河北等地拥有700多家店铺,并连续多年入选商务部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评选的全国医药零售连锁三十强,不仅是河北省著名的民营企业也是医药零售行业有名的企业。
同时,河北华佗药房认为,一审引证的四枚商标中,引证商标二、三处于异议状态,引证商标四已被无效。因此,在先商标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
对此,华佗国药答辩称,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注册时间为2015年,其注册时间晚于引证商标一与引证商标二,本不应获准注册。但2013年商标法进行了修改,新增了零售或批发服务,同时规定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相同或类似新增服务项目上提出的注册申请,视为同一天申请。而两家企业在此期间先后申请注册了第5类“华佗”商标,因此,才会引起双方的纠纷。
同时,华佗国药认为,引证商标二、三目前处于异议期内,但一审中,河北华佗药房也并未否认第17599416号“华佗药房”商标与两商标构成近似。此外,引证商标四”确实是无效状态,但并不影响案件基本事实。
此外,华佗国药称, 河北华佗药房仅在三个省份开设药店,尚不能形成一定影响力,其在零售行业的知名度与华佗国药在药品上的知名度无法媲美。因此,请求法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除上述纠纷外,华佗医药还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存在多起商标纠纷。
2017年前后,华佗医药以商标近似对广州白云申请注册的“华佗再造丸”“奇星华佗再造”商标进行无效宣告请求。随后,广州白云山进行反击,以无显著性为由,对第130962号“华佗及图”下手。
此外,华佗医药还因“华佗银屑王”“华佗青春宝”等商标与多家企业产生纠葛。知产宝数据也显示,从2013年至2020年,涉及华佗医药的案件共有18件,其中,华佗医药作为原告的次数为7次,占总数的39%。
从整体情况来看,华佗医药与河北华佗药房、广州白云山之间围绕着“华佗”商标展开的一系列明争暗斗,也仅是“华佗”乱象的缩影。
商标局信息显示,“华佗”关联商标共有2357件,涉及医药、白酒、保健等各类行业。而“华佗刀”“华佗泉”“华佗赞”等众多商标仅一字之差,令人傻傻分不清楚。
同时,笔者以“华佗”为关键词,检索发现,目前市场上还存在广州白云山旗下的“华佗再造丸”药品、上海冠生园旗下“华佗十全酒”药酒等众多让人错乱的产品。
面对如此景象,笔者不禁心有戚戚焉。如此多的“华佗”在今后的经营中能否“和平共处”呢?答案不得而知。但历史告诉我们,在轰轰向前的时代列车上,有些品牌总会变得苍白,渺小,或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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