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发布 | 2021年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来源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 | 布鲁斯
2021年重庆法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1年,重庆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积极优化创新创造创业法治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一是案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2021年,重庆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0170件,位居西部地区前列。其中,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30086件,新收28368件,审结26162件,结收比为92.2%。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4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6件。
图表一:重庆法院2021年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结构
二是民事案件新类型、专业性突显。新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3254件,同比增长63.7%;新收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635件,同比增长35.4%。涉及5G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技术,平台经济、直播行业等新业态的案件增多。技术类案件涉及技术事实的查明问题增多,专业性要求更高。
图表二:重庆法院近三年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
图表三:重庆法院近三年新收商标权侵权案件数量
图表四:重庆法院近三年新收技术类案件数量
三是刑事案件以商标侵权刑事案件为主,重复侵权现象突出。全市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59件172人,案件数同比下降18.06%,人数同比上升35.43%。其中,新收侵犯注册商标类刑事案件57件167人、侵犯著作权类刑事案件2件5人。当前知识产权犯罪对象仍然主要以商标权为主,犯罪手段愈发网络化技术化,犯罪领域不断向科教文化和信息科技领域扩张,犯罪形态更加团伙化、产业化、链条化。全市法院生效判决49件10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9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缓免刑69人,单处罚金1人。非羁押刑适用率为64.22%,同比上升13.08%。
图表五:重庆法院近两年新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
图表六:重庆法院2021年判决生效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刑罚情况
四是行政案件中涉行政处罚占比大、案件调撤率高。着力发挥司法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作用,2021年,重庆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审结14件,审结率实现100%。其中,商标案件11件,占比78.6%;著作权案件3件,占比21.4%。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处罚案件4件,行政登记案件3件,行政回复案件1件。有力助推依法行政,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12.5%;积极追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撤诉3件,调撤率37.5%。
图表七:重庆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类型
二、以保护创新为使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对创新的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依法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专利。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出台《专利权司法保护指引》,依法严格保护发明创造,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服务科技强国建设。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一批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技术产业升级。妥善处理国外发明人诉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案,明晰川仪公司所使用技术不属于国外发明人专利保护范围,依法支持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妥善审理了重庆厚海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及杨小波等人非法获取使用耐德公司商业技术秘密案,保护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保障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审理义柏科技公司等与荣耀电子材料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体现了司法裁判在鼓励人才正当流动与保护企业物质技术投入之间的利益平衡。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保护。依法严格保护国家种质资源,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种业科技创新。妥善审理涉及砂糖橘“中柑所5号”、玉米“彩甜糯6号”等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通过审查被控侵权方种植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是否属于私人非商业性目的,进而准确界定种植行为的性质,保护种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公平竞争的保护,维护市场法治环境
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行为。在审理涉“劳亚尔”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明确了商标侵权关联因商品类别不明形成注册商标权冲突时,在后注册商标权利人未合理避让他人在先合法权益,造成市场混淆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加大了对恶意抢注与搭便车行为的审查惩治力度。在审理的涉“胖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确立了“故意改变其注册商标特征进而使该商标与他方注册商标更近似,则应认定其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性进而应予禁止”的裁判规则,明确了商标专用权的使用和保护界限,促使商标权人规范自身商标的使用,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审理了被告人柏小琴在京东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品牌腕表案,平等保护涉外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依法予以惩处。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精神,审结不正当竞争案件193件,坚决制止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引导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进行良性竞争。审理了“直播带货”中引发的直播机构虚构与直播平台的关系误导公众等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规范网络空间市场竞争秩序。在审理重庆正和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不服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中,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特殊背景,苛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注意义务,打击不法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合理平衡市场主体权益。在涉“红牛”商标许可引发的后续商品包装装潢权归属案中,确立了未约定归属的商品装潢权益的裁判原则,厘清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关联和区分,释放出平等保护国内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信号。在涉“重庆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支持了被控侵权人在其注册商标中使用包含地名等约定俗成、固定搭配的词汇的正当性,以避免权利人对公有领域词汇的不当占用。准确把握比例原则,合理审查行政裁量,妥善审理柴鹏与黔江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对行政机关基于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等情节作出的罚金裁量依法予以支持。
(三)加强对版权的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
加大著作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创作者权益,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平衡激励创作和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关系,促进智力成果创作和传播。探索服装设计等时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云创设计公司诉重庆卡诗兰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明确了服装设计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构成要件,厘清了服装设计艺术性与实用性可分离标准,确立了著作权法保护服装设计的具有艺术美感的独创性表达。妥善审理被告人沈浩非法复制发行金庸武侠小说案,依法保护文化创作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李敏与重庆市版权局行政登记案,秉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妥善审理涉平台经济案件,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规范秩序。在审理的重庆广电英度公司诉爱奇艺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排除传统“通知-删除”规则适用,系统分析了网络视频平台的注意义务考量因素,确立了平台应承担的相应注意义务规则,以期遏制网络平台用户侵权,促进互联网视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文艺作品、文化产品保护。注重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激发文化创意活力,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妥善审理涉及综艺节目、网络小说、知乎问答、组图漫画、延时摄影、新闻报道、盲盒产品等案件,通过区分不同作品类型及作品价值,积极探索精确赔偿路径,实现司法裁判合理定价,鼓励创作者优质产出。妥善审理涉“金小宝”美术作品知识产权案件,鼓励原创、反对剽窃。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
(一)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
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1年6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并管辖全市技术类纠纷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优化了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实现“全域管辖、三级联动、三审合一”的专业化审判模式。该法庭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等重点科创园区和区域设立7个重庆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切实增强司法服务创新的针对性便利性实效性,助力科创园区建设。
(二)深入推进“三合一”改革
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要求,积极指导渝中区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渝中区法院充分发挥“三合一”工作机制优势,积极履行审判职能,2021年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2件,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渝中区法院公开审理非法制造阿玛尼等品牌包装盒刑事案件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依法打击关乎群众生活的销售假冒调味品、汽车配件、服装等领域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联合公安机关集中销毁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提升刑事制裁震慑效果;实质性化解该院实行“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来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登记案件,指明涉案版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实现登记机关主动撤销相关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良好社会结果。
(三)健全知识产权诉讼规则,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
努力破解“举证难”问题。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完善证据提交、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环节,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全面、诚实提供证据。在涉计算机软件方法专利案件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取被诉侵权产品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时,探索新的举证责任规则,解决方法专利中举证难问题,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
努力破解“周期长”问题。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完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为权利人及时提供司法救济,避免因诉讼周期长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扩大。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出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暨速裁工作规程(试行)》,构建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案件分流方式及速裁模式。在全国率先确立“动态界定平台义务”裁判规则,切实提高侵权救济时效和权利保护效果。
努力破解“赔偿低、成本高”问题。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让严重侵权者得不偿失,让遭受侵权者得到充分赔偿。在“傍名牌”侵犯商标权、非法使用他人核心技术秘密等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保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在涉“鸽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将注册商标的恶意作为商标侵权使用行为的主观恶意参考因素,并将无效程序中所提交的财务报告等作为侵权获利的证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让侵权违法者无利可图。
(四)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大量专业、前沿、复杂技术问题,技术事实查明直接影响案件质效。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出台《技术调查官管理暂行办法》,筹建技术调查室,为技术调查官辅助查明技术事实提供规程指引,有效破解技术类案件中专业前沿、疑难复杂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努力推动与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共享国家专利局四川专利协作审查中心的专家人才,积极对接“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扩大技术调查人员来源,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四、以协作交流为抓手,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一)深度协作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继与四川高院签订《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成渝两地高院、知识产权局四家单位又签署了《关于建立成渝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努力实现工作理念与工作方式的“同城融合”,信息与资源的“同城共享”,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同城标准”。与四川高院共同召开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2020年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十大典型案例》。与四川高院共同召开川渝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首次在线下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培训。与四川高院共同召开法官联席会议,针对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审判疑难问题发布法官会议纪要,统一成渝两地司法裁判尺度。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联合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试行)》《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审查指引(试行)》。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及了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同时该事例入选了重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事例。
(二)以专委会为平台提升影响力
连续召开审判实务研讨会,聚焦司法难点,服务发展大局,举办“标准必要专利专题研讨会”“川渝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两场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等参加,发出知识产权审判“重庆声音”。继续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围绕“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规制”和“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及其规制”两个热点主题,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四川高院法官举办两期“中国知识产权法官大讲坛”。举办“重知讲坛”,关注产业发展方向,聚焦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焦点问题,为知识产权审判和知识产权业界提供学习交流与实务参考平台,全年举办重知讲坛3期,法院、高校、企业、律协等各界人士1200余人线上线下参与,提升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
(三)多部门联动实现全链条保护
继续深化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联络机制,通过重点案件座谈、典型案件交流、业务指导会商等形式,加强业务合作与司法监督,强化诉源治理,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重庆法院走访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实地深入了解商标审查等情况,就商标保护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交流,为进一步推动商标纠纷审判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借助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搭建的诉调对接平台,加强诉讼与调解、仲裁的衔接。重庆知识产权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构建“1+1+3”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体系,与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市律协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共建诉调对接平台,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全国人大代表马善祥亲自参与,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额高达1600万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四)搭建三级联动机制
年初发布工作要点,并对每季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组织召开审判工作座谈会,总结2020年全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严格落实改发案件双向沟通评析机制,充分发挥全庭法官会议统一裁判规则作用,2021年民三庭共召开全庭法官会议21次,就确定KTV经营者侵害音像作品著作权案件赔偿数额、经销者损害赔偿责任性质、夫妻二人公司责任等内容发布具有裁判指引作用的纪要。印发四期《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动态》,定期更新部门园地内容,及时传达最高法院及本院相关会议精神,反映知识产权业界动态及辖区法院重要审判动态。
五、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一)以党建带队建。以巩固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为基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与四川高院民三庭党支部共联共建,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条线法院1名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名法官获评“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
(二)重视培育典型案件。建立并切实用好典型案件动态台账,庭领导带头承办或参办典型案例,加强案例培育的督导。精选案例的“点”,组织三级法院相关人员共同打磨,并邀请专家学者提炼裁判要点,切实做好典型案例打造工作。2021年,2件案例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50件典型案件;1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涉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篇案例分析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1场庭审入选第四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1篇裁判文书入选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三)强化调研工作。《人民法院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问题研究》课题中标最高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并通过开题论证。两江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完成的最高法院2019年度司法研究课题《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被评为优秀课题。条线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一等奖1篇、三等奖1篇。针对审判实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中国版权》《人民司法》等发表多篇调研文章,服务审判实践。
(四)提升审判业务素质。举办“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法官讲坛”第八期、“重知讲坛”三讲和“法官每月一讲”两讲,对当前审判实务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提升审判业务能力。两江法院成功举办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研讨会,多家单位围绕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现状作主题演讲。
(首图来源 | 山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