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韩剧TV”负责人获刑 嫌疑人曾负责反盗版工作......

2022-11-11 20:05:00
江阴法院日前对“韩剧TV”APP的熊某等五名相关负责人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宣判,五人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5人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119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

编辑 | 又青

正版韩剧TV“躺枪”

11月9日,韩剧TV相关负责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的消息冲上了微博热搜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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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一片“哀嚎”,认为日后看韩剧将更加艰难。实际上,此次涉案的APP并非为众人熟知的“韩剧TV”,而是“山寨版”。新闻发出后不就,正主就在其官方微博进行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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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询,涉案的“韩剧TV”所属公司为江阴酷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注销。而发声明的韩剧TV所属公司为上海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1月10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因为品牌升级原因暂时从各应用市场下架。“9月份的时候就下了,和最近的新闻没有关系,是因为改名的关系。”工作人员称,新闻对他们影响不大,且和他们没关系,因为他们公布改名时间点要早一个多月。

而对于重新上架的时间,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对于其所播出的韩剧是否拥有版权一问,工作人员表示,“有的”。但对于此前看的韩剧上架后能否再看的问题,工作人员则回应称:“以上架后播出的为准,但一些剧可能会有调整。”

盗版的“韩剧TV”下架,而“正版”的韩剧TV母公司上海宝云也曾在2021年5月因侵权行为被起诉,法院判处韩剧TV立即下架侵权影视作品,并赔偿原告两万元人民币。此前,该公司还因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以及向公众转播侵权作品被主管部门两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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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宝搜索页面截图)

此外,经查询,江阴酷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小良,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由张小良全资控股,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被注销。江阴酷视最早于2016年4月首次发布了“韩剧TV 软件”,并于2019年8月登记。

而上海宝云则最早于2020年9月20日首次发布了“宝云韩剧TV 播放”,并于26日登记批准。但两家公司软件简称均为“韩剧TV”。同时,上海宝云在2017年曾注册过“韩剧TV”的商标,但已显示无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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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APP在华为、小米等应用市场上线

虽然涉案APP为“山寨版”,但其客户群体的规模也不可小觑,且大部分用户并不知道自己下载的软件有问题。受前几年“限韩令”影响,大部分韩剧在国内的视频平台上不能观看。于是,许多人开始“找资源”,涉案的“韩剧TV”就借此东风,在多个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韩国综艺供人观看,通过收取广告费获得巨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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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涉案APP logo 右:原版韩剧TV logo)

据江苏高院公众号文章,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

其中,作品有耳熟能详的《爱的迫降》《蓝色大海的传说》《国王》《德鲁纳酒店》等韩剧795集,《Running Man》《拜托了冰箱》《韩国好声音》《蒙面歌王》等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已将网络播放权出让给国内的视频经营者如“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也有一部分尚未被国内相关经营者引进。在各自分工的同时,熊某、李某、黄某还招录了张某、张某某对原先的APP进行改进和维护。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案涉“韩剧TV”APP在华为、OPPO、小米、VIVO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供人观看,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

日前,江阴法院对熊某等5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宣判,熊某、李某、黄某、张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共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熊某等5人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119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江苏新闻2021年11月报道,无锡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一款山寨“韩剧TV”APP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大量侵权影视作品在线观看和下载。经调查,该APP的经营者未取得相应的版权,涉嫌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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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APP的开发者为江阴某网络科技公司公司负责人熊某落脚点在广东深圳,部分技术人员在湖北武汉办公。2021年3月29日,江阴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前往两地开展抓捕,熊某、李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令人震惊的是,熊某本是一家国企的技术顾问,专门负责反盗版工作......

他发现盗版有利可图,便放弃原来的工作,由他负责出资,李某负责广告运营,张某、黄某等人负责软件的设计、开发和维护。

应用市场不能独善其身

江苏高院公众号文章指出,这些影视剧的产生,凝聚了大量的创作投入,从剧本创作、拍摄、后期制作、宣发投放,都需要极高的成本,而熊某等人擅自将这些影视剧上传到APP供大家免费观看,后以插入广告的方式谋取利益,使得影视剧的权利人无法获得合理回报,不仅给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也伤害了创作的积极性,如果不加以制止,高品质的智力成果会逐渐减少,不利于人们享受丰富的精神生活。

对于以传播作品盈利的互联网经营者而言,不论是以观看付费、付会员费等直接方式,还是以通过免费观看获取流量变现的方式,均需要确保自己对提供的作品享有相应权利,尤其是网络传播权。

对于此次案件,澎湃新闻文章指出,明目张胆侵犯知识产权的APP,是如何通过各大应用市场的审核,堂而皇之地供用户下载的?须知,应用市场参与了APP的分发、销售环节,与开发者是利益共同体。因此,如果APP出现了问题,应用市场也不可能独善其身。既然是共同责任人,就应承担把关责任。

它们往往让人误以为是正规平台,有些还把诈骗作为直接目的,对公众造成不小的危害。在已经有个韩剧TV的情况下还能让山寨韩剧TV上架,应用市场在审核流程方面显然有不可忽视的缺陷。

APP上架应用市场,会给平台带来相关收益。有些平台会直接收取费用,有些平台则坐享流量红利,也因此,部分应用市场可能会对有问题的APP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失去了严格管理的动力。翻看如今应用市场中很多APP的简介页面,很多用户都会在评论区中进行吐槽和批评,其中不乏指出其“山寨”“侵权”的留言。然而,应用市场及时进行反馈和跟进的例子却少之又少。

总之,相关平台不能光通过APP的上架坐享红利却不尽到充分的审核义务。在要求应用市场进一步扎紧篱笆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该对此保持警觉,用制度和监督遏制各种违法违规APP在应用市场上架,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消息来源:江苏高院公众号、澎湃新闻、潇湘晨报等

图片来源:江苏高院公众号、知产宝官网截图、新闻截图等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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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色收费”,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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