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作出禁令,直播平台停播世界杯
炎炎夏日,世界杯当之无愧成了世界的焦点,面对这样的超级热点,“蹭热点”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蹭过了头,却有可能使自己身陷诉讼漩涡。
7月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则禁令,责令抓饭直播平台删除首页页面、分类页面上出现的2018世界杯直播赛事节目。
6月28日,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咪咕公司)将新湃区块链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下称新湃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杭州中院,同日,咪咕公司提出了禁令申请,认为应当立即停止通过抓饭直播平台直播2018世界杯赛事的行为。
咪咕公司经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授权,系2018世界杯的中国大陆地区新媒体及电信传输渠道指定官方合作伙伴,咪咕公司诉称,新湃公司未经合法授权许可,在其经营的抓饭直播平台上直播以及录播2018世界杯赛事,分流了咪咕公司流量,损害了咪咕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7月2日,杭州中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听证后,咪咕公司提交了100万元的现金担保。7月4日,杭州中院作出裁定。
近期,法院就当事人申请,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作出禁令的消息屡见报端。围绕禁令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作用及意义,知产力邀请了数位专家分享了自身的见解。
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表示,在近期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和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禁令越来越多地得到运用。这是一个颇有积极意义的变化,但同时,司法上对禁令、尤其是临时禁令,又必须非常慎重。
知识产权是排他性的财产权,从权利救济的角度来说,权利人理当享有禁令(大陆法系传统上使用“停止侵害”的概念)这一救济手段,而且,禁令救济的积极意义在于,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即使最后可以获得合理之损害赔偿,但侵权行为对权利人的市场、乃至整个产业的损害往往是不可逆的,因此,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意义远甚于损害赔偿。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亦是如此。
但我们同时也应当注意到,禁令对被告的行为影响同样是巨大的,临时禁令尤甚;同前理,一旦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后被判定是不成立的,临时禁令对被告造成的损害同样是不可逆的。因此,颁发临时禁令应特别谨慎,除了原告应缴纳相应额度之保证金以外,如果非经实质审理就不能判定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法院就不应当颁发临时禁令。
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赵俊杰律师指出,行为保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同对妨害的强制措施共同构成民事诉讼审理的保障机制。其中,行为保全是2012版《民事诉讼法》确定的重要规则——法院应申请,在不及时制止被控侵权行为将成难以弥补损失的特定情况下,为防止侵害扩大、保证裁判执行,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责令被申请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临时措施。
知识产权诉讼禁令是诉讼辅助制度的一部分,是在“特定”情况下的作出的“临时措施”,涉及“质”与“效”的平衡问题。不同的法院在对是否进行行为保全裁定的尺度把握方面,并不完全相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民选律师认为,禁令制度来源于《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第101条,但该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应用最多,这与知识产权的易复制以及对应案件维权周期长有关,同时基于禁令具有司法裁定的权威性,可以预先、高效、快速地制止侵权行为的特点,因此知识产权与禁令制度就擦出了很多火花。
当然,禁令制度在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维权周期长这一老大难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对于当事人而言,停止侵权就是停止市场竞争行为。另外,权利人申请禁令时法院尚未对侵权行为进行终局性司法认定,所以其一定会慎之又慎。这便要求权利人能够与法官充分沟通、充分分析侵权行为、充分参考在先生效判例、充分提供满足法律规定的证据和担保材料。我们相信,禁令制度一定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类型日益复杂化,与之相关的诉讼禁令的适用及影响的讨论仍将持续,知产力将围绕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进行专题策划,欢迎关注,投稿请戳tougao@zhichanli.com。
下附杭州中院裁定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