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委员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时建议 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有关法律规定

2020-10-16 10:09:20
原标题:常委会委员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时建议 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有关法律规定法治日报讯 记者蒲晓磊 10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认为,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后,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与会人员也对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修改建议。李学勇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对专

原标题:常委会委员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时建议 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有关法律规定

法治日报讯 记者蒲晓磊 10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认为,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后,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与会人员也对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修改建议。

李学勇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对专利代理的有关法律规定。现行法律第十九条对专利代理机构作出了有关规定,随着专利代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仅有对代理机构的规定已不能很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应当对从业人员也要有明确要求,建议增加对专利代理师执业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鼓励、规范专利信息化服务和专利运营活动的职责,培育形成一批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专利服务机构,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熊群力委员说,草案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此处修改很合理,把以前科技人员在单位职务发明中的权利界限明确清楚了,专利权属于单位。但是建议把“物质技术”这4个字去掉,因为“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这种限定不太容易说清楚,去掉之后比较符合实际。

殷方龙委员建议,将草案第七十一条“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中的“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这一封顶性的表述删除。主要考虑是,在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规定“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就不够严谨。如果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是巨大的,规定赔偿五百万元以下可能也起不到惩罚和震慑的作用,因此删掉相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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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张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月13日就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对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曹建明副委员长说,为加强专利保护,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专利权人普遍反映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

    2020-10-16 09: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