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 民进中央:建议商标法增加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准入要求
来源 | 民进中央
编辑 | 布鲁斯
中共二十大作出了“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以及“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不仅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也是规范市场主体商业活动秩序的重要法律之一,自1983年3月施行以来,在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品牌经济发展等方面始终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距离上一次全面修改《商标法》已超过十年,而且2019年只是对《商标法》进行了个别条款的修改,无法全面解决商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同时,商标领域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迫切需要在法律制度层面进行跟进。
一是未设置商标代理准入门槛。商标代理行业无序发展、恶性竞争,已成为制约商标事业和品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近两年,有多家我国商标代理公司因欺诈行为遭到外方制裁,使上万家国内经营主体利益受损,并造成恶劣国际影响,有损国家形象。尽管2022年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施行后,商标代理市场秩序得到一定的规范,但由于没有准入门槛,商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违法易、监管难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从国际视角看,大多数国家都对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设置了准入要求,仅有少数知识产权制度相对不够健全的国家没有设置准入门槛。
二是不正当行使商标权利。近年来,多起商标维权案件引发舆情,一些权利人以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相对欠缺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为目标,频频发起商业化维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引起公众愤慨。而现行《商标法》在强化商标权保护的同时,对规范商标权利正当行使的引导不足,规制权利滥用和恶意诉讼的措施手段较为有限,恶意维权行为仍时有发生。
三是商标恶意抢注和不良影响商标注册屡禁不止。2020年初,“火神山”“雷神山”等涉疫情词汇遭商标抢注;2021年,与英雄烈士有关的词汇以及有的奥运冠军姓名先后遭商标抢注;北京2022年冬奥会期间,又有冬奥健儿姓名和吉祥物名称被他人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这些抢注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困扰相关权利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商标法》修改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023年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规范权利行使方面,增加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完善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的情形、建立恶意诉讼反赔制度。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方面,增加了恶意抢注商标的强制移转和民事赔偿制度,并加大对恶意注册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系统地治理具有恶意和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商标权保护,加强与相关国际规则的衔接,支持中国品牌走向世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商标品牌的培育、保护和运用,受到国内外经营主体的普遍欢迎。因此,社会各界对新一轮《商标法》修改充满期待。
为此,建议:
一是将《商标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各方面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实施。
二是在《商标法》修改中,增加对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师的准入要求,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品牌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规范权利行使的制度体系,完善商标注册条件和标准,明确商标专用权的行使边界,打击恶意举报、恶意投诉、恶意诉讼等滥用权利的行为,呵护品牌成长。
三是研究细化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商标品牌保护,营造品牌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附南方都市报近日对民进中央副主席何志敏采访报道
商标法修改相关链接
2024年两会相关链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知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