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
06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专利许可转让托管项目的通知

沪知局促〔2022〕16号

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落实《上海市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促进专利运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组织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托管项目及其相关备案登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等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利许可托管项目

(一)项目内容:支持本市专利权人委托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专利许可”开展委托管理业务。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受托人,与专利权人签署专利许可托管合同。专利权人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专利权人的名义或机构自身的名义,对外开展专利许可、专利试用、专利开放许可、专利分许可、专利转许可、专利权共有等业务。

(二)备案条件:1.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许可托管合同备案10份(含)以上的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采用向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机构信息、托管合同清单的方式申请开展专利许可托管项目。2.专利许可托管合同中应明确托管服务的合作形式、合作期限、被许可人的权利范围、收益的分配比例等;还应明确约定被许可人(机构)在与第三方签订分许可或者转许可合同前,是否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等。    

二、专利转让托管项目

(一)项目内容:1.支持本市专利权人委托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专利转让”开展委托管理业务。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受托人,与专利权人签署专利转让托管合同。专利权人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专利权人的名义或机构自身的名义,对外开展专利转让业务。2.支持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市各专利密集型园区建立“专利超市”,集中发布专利转让信息,采用“中低价交易、高频次流转”的独家管理模式,促成专利更多更快更好向中小企业转化。3.鼓励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实施专利转让托管项目的过程中,引入社会资本,共同探索打造“专利银行”,形成对社会专利资产进行“投资、收储、组合、运营”的商业经营模式,促进全市专利运营市场化水平向高端跃升。

(二)备案条件:1.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凡与本市专利权人签署100份(含)以上专利转让托管合同的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采用向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机构信息、托管合同清单的方式申请开展专利转让托管项目。专利转让托管合同中应明确托管服务的合作形式、合作期限、受托人的权利范围、收益的分配比例等。2.拟在本市专利密集型园区建立“专利超市”的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与园区管理方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并向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机构信息以及相关协议。

三、奖补措施

1.市知识产权局对已备案登记在册的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受托的专利许可转让项目实际达成绩效,于2023年一季度择优予以奖补,并评选一批专利许可转让托管工作优秀服务机构,向社会推广一批专利许可转让托管典型案例,相关奖补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申报奖补的专利许可转让实际达成绩效所涉专利许可转让活动,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相关合同备案或变更登记,否则不纳入绩效认定范围。

3.财政部下拨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项目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已经支持建设的相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及其关联服务机构,可参与本项目备案登记、纳入绩效统计、优秀服务机构评选,但不重复予以资金奖补。

四、备案要求

1.本项目参与单位应为注册登记在上海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须如实填写托管项目备案登记表及相关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类型、合同签署日期、所涉专利数量、专利号等信息,与合同文本一并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形式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3.严禁备案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备案资格,同时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视情予以失信惩戒,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联系方式及报送邮箱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章志祥  孔元中

联系方式:021-23110887;021-50723882(传真)

邮箱:corsak1002@163.com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5室

附件

1.托管项目参与单位备案登记表

2.托管合同明细清单

3.托管合同所涉专利明细清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30日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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