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反垄断鼓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宣会现场(摄影/布鲁斯)
随着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于9月11日启动,一系列相关活动拉开帷幕。为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和行业市场宣传好反垄断法的法治精神和创新要义,9月14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指导、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主办、知产宝协办的“反垄断鼓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宣会在京举行。
作为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此次会议为期一天,邀请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专家学者、行业组织、经营主体等各界代表,就反垄断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反垄断合规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等相关主题,结合配套反垄断法修订出台的一系列规章,进行了深入交流。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十五周年暨修订一周年。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这部法律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遏制各类垄断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反垄断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为适应新形势,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反垄断法进一步强化了反垄断的力度,扩大了适用范围,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也更加注重对创新发展的鼓励——新修改的反垄断法将“鼓励创新”写入立法目的,健全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制度。这体现了立法者对国家推进创新发展战略和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的重视,标志着我国反垄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配套反垄断法修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于今年相继出台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规章,推动中国特色反垄断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切实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增强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
在会议现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致辞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目标,切实当好公平竞争制度的建设者、市场公平竞争的保护者、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者、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护卫者,为营商环境更为优化、创新动力更加充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勇在致辞中指出,新修改的反垄断法第一条中加入“鼓励创新”,就是要维护“市场”这一基本理念和机制,市场竞争是创新的动力和源泉,真正普惠性的、让消费者福利不断提高的成果,实际上来自市场内在竞争。他表示,今天中国的经济创新已经达到新的水平,随着各地执法经验更加丰富以及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入法,只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变,反垄断法就应该更好地发挥作用。他认为,要落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尤其是在经济暂时出现问题时,一方面约束公权力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企业须遵守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执法需要国际视野。
本次会议包含一个主会场和两个分会场,其中14日上午的主会场以“反垄断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主题,当天下午的两个分会场则分别着眼于“反垄断合规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重点行业反垄断问题解析与执法趋势”。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负责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多名成员、学者,浙江、上海、北京等地法院相关负责人,以及多家企业和法律实务界人士等数十位代表做了主题发言。会议还以圆桌对话的形式,邀请代表对反垄断法新增“鼓励创新”立法目标对促进高质量发展影响、垄断规制与知产保护间的冲突与平衡、反垄断法上的竞争损害与消费者利益标准等相关热议话题进行了讨论。
据悉,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设立于2022年,旨在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今年的第二届宣传周主题为“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自9月11日启动,为期5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举办百场活动,集中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加强公平竞争宣传培训,凝聚公平竞争广泛共识,推动形成公平竞争治理的合力。(文/布鲁斯)
发布于2023年9月9日(更新于2023年9月12日)
会议简介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实施十五周年暨修订一周年。新修改的反垄断法将“鼓励创新”写入立法目的,健全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制度。
为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和行业市场宣传好反垄断法的法治精神和创新要义,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指导下,于2023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围绕反垄断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反垄断合规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等相关主题,结合配套《反垄断法》修订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将于9月14日在京举办“反垄断鼓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宣会。
反垄断鼓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宣会日程
上午
主会场
反垄断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
下午
分会场一
反垄断合规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分会场二
重点行业反垄断问题解析与执法趋势
会议地址
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
会议详细日程
主会场:反垄断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
主持人:黄 鹏 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副总编辑
09:00 致 辞
·赵春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副司长
·黄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张霞 中国市场监管报社社长
09:30 主题发言
·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刘 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公审处处长
·垄断协议新规则的体系解释
张晨颖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规范与发展并重——以反垄断司法保护竞争与创新
王亦非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实务解读与合规提示
张小林 高通公司副总裁
·以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陈 兵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11:10 圆桌对话
·反垄断法新增“鼓励创新”立法目标对促进高质量发展影响
刘 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公审处处长
王亦非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倪 楠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
陈 兵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分会场一:反垄断合规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主持人:姚欢庆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13:30 主题发言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影响与创新
翟云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滥用行为执法一处处长
·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视野下的创新与竞争
孟雁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垄断高价视野下的鼓励创新和保护竞争的平衡
黄伟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知识产权 vs 反垄断法:从调查到诉讼,从本土到全球
戴健民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5:10 主题发言
·“垄断权”与垄断
谢甄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庭长
·警惕滥用被滥用——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概念厘清和规则适用
潘志成 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违反FRAND原则与反垄断法内在关联性之批判
宁 度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
·反垄断&不反垄断竞争——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
陈 敬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6:30 圆桌对话
·垄断规制与知产保护间的冲突与平衡
韩 伟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
李迎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胡盛涛 平安集团科技发展委员会知识产权部总经理
朱妙春 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主任
分会场二:重点行业反垄断问题解析与执法趋势
主持人:普 翔 知产宝CEO
13:30 主题发言
·经营者集中常态化监管与创新发展
王李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二司数字经济审查处处长
·纵向垄断协议的新规理解
邓 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中国专利领域的反垄断审查趋势
张 健 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待定
耿文军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5:10 主题发言
·反垄断司法观察与上海实践
刘军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充分市场竞争下重点民营反垄断的应用探讨
肖 毅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汽车行业专利许可的反垄断问题
焦 姗 立方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问题
杨 璞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6:30 圆桌对话
·反垄断法上的竞争损害与消费者利益标准
戴龙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刘军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耿文军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法英 杭州小有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图片来源 | 网络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1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实施十五周年暨修订一周年。新修改的反垄断法将“鼓励创新”写入立法目的,健全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制度。
为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和行业市场宣传好反垄断法的法治精神和创新要义,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指导下,于2023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围绕反垄断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反垄断合规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等相关主题,结合配套《反垄断法》修订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将于9月14日在京举办“反垄断鼓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宣会。
会议将邀请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专家学者、行业组织、经营主体的代表荟聚共议,分享观点,宣传新法主旨,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共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