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申请2000余件商标,背后似有高人支招
近期,注册地位于上海的一家服饰公司因注册多件与至知名品牌近似的商标,收到了商评委发出的无效宣告裁定。值得一提的是,这家成立于2005年的服饰公司,却申请注册了2000余件商标,集中分布在第9类、第18类、第25类上。这让笔者不禁好奇,这家公司的背后似有“高人”支招。
商评委:“彪马服饰”囤积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近期,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作出无效宣告审查裁定,对第12394444号“吉梵希JIFANGXI”商标(下称争议商标)予以无效。争议商标由上海彪马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彪马服饰公司)于2013年4月9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9类计算机、眼镜等商品上。获得初步审定并公告后,纪梵希有限公司(下称纪梵希公司)曾提出异议,但并未获得商标局支持。
该案中,纪梵希公司除了主张争议商标与该公司在先核准注册的“纪梵希”系列商标构成近似,容易误导公众,还主张被申请人存在大量抄袭、摹仿他人知名品牌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除争议商标外,本案被申请人先后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与他人在先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被申请人先后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与他人在先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同时,被申请人作为一家服饰有限公司,既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有使用商标的真实意图,也未能提供其商标的合理出处,在多个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2400余件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超出了正常的使用意图,其注册目的难谓正当。被申请人此种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注册并囤积商标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秩序,故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据此,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
(彪马服饰公司部分争议商标)
笔者进一步查询发现,彪马服饰公司囤积的商标申请类别集中在第9类科学仪器、第18类皮革皮具、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不仅是“纪梵希”,“星巴克”、“路易威登”、“全友家私”等知名品牌也针对彪马服饰公司的多件注册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得了商评委的支持。
囤积数千件“搭便车”商标,股东源自一家知产代理公司
(企业关系图来自天眼查)
据了解,彪马服饰公司的商标申请以2013~2015年尤为集中,这三年间的商标申请总量为1800余件。商标申请类别则集中在第9类科学仪器、第18类皮革皮具、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彪马服饰公司的大部分商标申请的代理机构为温州某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彪马服饰公司历史股东信息)
从企业年报上看,2005年8月,林某某曾认缴出资30万入股彪马服饰公司,其人还是温州某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过,2019月1月,彪马服饰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林某某与另外一位自然人股东退出后,该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卢某某。
由此可以看出,至少在2005年8月至2019年初,彪马服饰公司与这家代理公司“关系密切”。
实际上,撇开商标布局情况,作为一家从事服饰经营的公司,采用“彪马”二字作为其企业名称亦难为善意。林某某出资入股的另一家鞋服公司也很有“特点”。这家注册地位于深圳的公司名曰“乔王阿玛尼”(公司全称:深圳乔王阿玛尼鞋服有限公司),与知名美妆品牌“乔治·阿玛尼”仅一字之差。
在此,笔者不禁要问,彪马服饰公司囤积数千件商标而不用,不会是要借助这家代理公司做商标转让交易?若是如此,“接盘”这些商标的公司又将拿这些商标来做什么呢?(细思极恐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