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亿元!贵酒之争风波再起?
来源 | 综合岩石股份公告、新京报、酿酒头条等消息
编辑 | 布鲁斯
昨天(4月11日),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岩石股份,以下简称“上海贵酒”)通过公司公告披露,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贵酒”)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上海贵酒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这一起诉似乎让双方多年来的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有了愈演愈烈的趋势。
公告显示,贵州贵酒于今年(2024年)2月19日在南京中院提起该诉讼,被告包括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高酱酒业”),以及其销售商等5家公司。4月1日该案已被南京中院受理。上海贵酒已于昨天(4月11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据公告称,原告贵州贵酒认为,贵州高酱酒业及其控股股东上海贵酒生产的系列产品在瓶身、酒盒等显著位置突出使用“上海贵酒”标识,与原告贵州贵酒注册商标“贵”构成相同。“上海贵酒”构成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原告贵州贵酒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对原告贵州贵酒“贵”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上海天青贵酿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贵牌有限公司南京鸣羊街分公司作为侵权产品的销售商,贵州高酱酒业及其控股股东上海贵酒作为侵权商品的生产商,共同实施生产、销售等侵权行为。上海贵牌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贵牌有限公司南京鸣羊街分公司的总公司,应对上海贵牌有限公司南京鸣羊街分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责任。
涉案商标为第101911号、第1223571号、第8550010注册商标专用权。
涉案商标注册信息(来源:中国商标网)
贵州贵酒请求法院判令上海贵酒等5家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贵州贵酒享有的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贵州贵酒为洋河股份全资子公司,也是洋河股份发展酱酒的重要布局。而上海贵酒(岩石股份)前身为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历经多次大的变动,目前该公司最大股东为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上海贵酒向白酒产业转型,并开始布局并试水白酒销售业务。上海贵酒分别持有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天青贵酿贸易有限公司52%、100%股份。
有媒体报道称,岩石股份是A股有名的“更名王”,从1993年挂牌上交所以来,曾多次改名,公司业务也几经调整。1993年-2015年的22年间,这家公司曾用简称包括福建豪盛、ST豪盛、利嘉股份、G利嘉、G多伦、多伦股份、匹凸匹、ST匹凸、ST岩石……相关业务涉及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机械设备、地砖、互联网金融等行业。
上海贵酒(岩石股份)对此表示,该诉讼尚未开庭,公司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事实上,贵州贵酒与上海贵酒之间的纠纷并非突然爆发。此前,双方已在市场上展开激烈的竞争,并已经因商标、品牌等问题产生摩擦。
2018年12月,岩石股份以228.24万元收购白酒销售线上平台贵酒云电子85%的股权,转战酱香酒赛道。一年后,公司名称由“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不过直到今天,岩石股份的股票简称仍然没变。
正是这一次更名上海贵酒,引发了贵州贵酒的不满。2019年12月23日,贵州贵酒以侵害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在南京起诉上海贵酒等三家公司,贵州贵酒与上海贵酒之间的“贵”商标纠纷案就此展开。
2020年3月,南京中院受理了贵州贵酒诉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021年7月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第101911号、第8550010号“贵”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并对原告贵州贵酒进行赔偿。
一审判决后,原告贵州贵酒不服,于同年7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被上诉人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立即停止对第101911号、第1223571号、第8550010号、第9784875号系列“贵”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并要求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贵酒停止使用“贵酒”字号等。
根据南京中院2023年6月的重审判决书,贵州贵酿被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贵州贵酒相关商标专用权商品,并赔偿原告150万元;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贵酒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贵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次贵州贵酒对上海贵酒再次提起诉讼并索赔高达1亿元,将“酝酿”出怎样的知产风波,值得持续关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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