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洗稿”之根源以及其弊与利
作者|魏岳江 丁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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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3005字,阅读约需6分钟)
抄袭这个词,我们司空见惯,不以为奇。所谓抄袭,通常是指剽窃他人作品成果或把他人作品结论当作自己的或引用他人作品时没有注明来源或完全照抄照搬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内容的行为。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是著作权审判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抄袭一直以来是新闻行业对学术不端者进行批评的口头禅,如某某博士理论研究论文甚至于有的理论研究课题获奖了被举报有些内容具有抄袭行为,控告其学术不端。可是近期“洗稿”却成为媒体人议论的热题、媒体报道的热点、学术界争鸣的热词。有的媒体甚至报道说,“洗稿”行为就是通过对原创作品进行局部篡改、删减、拼凑后形成的伪原创。有的业内人士比喻说,一些公众号背后,实际上存在洗稿智能工厂产业链。有的夸大其词预言说,智能洗稿如同洗钱时代即将来临。有的深切担忧,认为“洗稿”戕害了原创精神;有的期盼,数字时代版权保护春天快点来,营造一个数字作品网络生态良好环境。
“洗稿”由来及其产生根源
“洗稿”一词源于洗钱,是新闻出版行业内部的专用词语。按照媒体的说法,就是一些媒体尤其是新闻网站、公众号编辑记者通过一系列搜索编辑加工、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新闻稿件标题相关的内容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重新洗牌,进行编辑加工,使读者看不出真实的内容来源,争取第一时间推送,以此提高点击率,吸引读者眼球,逃避著作权。按照媒体人士口头语,就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改头换面为我所用。
以往,有些学术性核心期刊,用搞都规定重复率不能超过百分之几,如果作者超过了规定百分比,就会打道回府,并在其电子版稿件中用红色字体标出重复句,让作者修改。如此一来,有的作者就有可能采取变通、篡改文字方法进行修改,滋生了洗稿的土壤。互联网的诞生,因其具有开放和共享特征,为抄袭、侵权、剽窃者推波助澜、敞开方便之门,加之网络作品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让洗稿者钻进法律空子。网络搜索引擎搜集资料快捷方便,需要啥资料就能在短时间内搜集出各种类别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料,成为洗稿者的帮凶。新媒体彼此之间展开追求点击率竞争,洗稿行为在所难免,花样翻新、技术智能,瞒天过海、暗度陈仓。随着新时代的发展,篡改的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更加智能化。媒体报道说,现在有一种在线自动生成“伪原创”的工具,该工具能通过同义词替换的方式,将一篇“变通”的文章让搜索引擎识别为一篇原创文章。此外,有的新媒体公众号编辑记者,行业阅历浅、写作能力弱,就针对当前热点问题或热点新闻或新闻热词,先下手为强,下笔如有神,搜索有关这一主题已经发表的网络文章,把其中主要内容或精华部分摘取出来,采取东拼西凑、拆东墙补西墙办法,通过重新排列组合进行深加工形成的文章,直接按照原创或独家作品推送。有的自律点,文章结尾处注明资料和图片来源于某报刊某网络或互联网。更有甚者,对传统媒体网络版的文章进行摘编、综合、归纳形成的文章,或简单易行,把作者网上发表的作品添油加醋直接推送,声明首创首发,也不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果不严厉打击上述这种“洗稿”行为,任其发展、放任自流,新媒体公众号就会把“洗稿”视为产业链、发财的主渠道,通过“洗稿”赚大钱,那不久的将来谁还会推送原创作品,谁还会挖空心思、刻苦钻研原创产品,新媒体公众号彼此之间必将展开扑克牌游戏竞争。
“洗稿”就是玩扑克牌游戏
所谓“洗稿”,除了媒体的解释和媒体人士的比喻说法外,笔者认为,“洗稿”就是玩扑克牌游戏,孙悟空七十二变,万变不离其中,变来变去还是孙悟空。洗稿行为好比一副54张扑克牌,一轮打完后开始重新洗牌,每次洗牌后54张扑克牌每张排序不同,但还是54张牌。洗出来的稿件除了具有时效性、吸引读者眼球,增加点击率外,其他的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洗出来的观点结论、思想认识可能是别人的,徒劳无功,不劳而获。至于是否存在抄袭、剽窃行为无法定论,而应根据洗出来的稿件内容而定,所以很难界定“洗稿”侵犯哪家版权,如此一来,就会发生大量的朴素迷离文字侵权案件,导致原创力的枯竭,我国文化事业就难以创新发展。
未来全球竞争就是经济竞争,经济竞争就是科学技术竞争,科学技术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竞争,知识产权竞争归根到底就是原创作品的竞争。今年6月5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深入发展,加入了世界上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知识产权大国地位逐步牢固确立起来。时至今日,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原创,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保护原创。“洗稿”是原创的克星,更是理论研究工作者的死敌,因为有些理论研究需要数据、案例等资料,就会导致研究者对网络搜集的资料来源无法判断,不知是哪家?在理论研究方面,坚决杜绝“洗稿”行为,坚决遏制“洗稿”行为,大力提倡继承,创新发展理论。
合理引用才是“洗稿”的归宿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洗稿”也如此。合理引用参考资料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引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基于此,“洗稿者”一定要学会合理运用网络作品作参考资料,善于借鉴他人理论成果,洗稿就要洗出精华、去除糟粕,达到你洗出来的稿件能得出新的结论、产生新的思想、启迪参考网络作品作者的心灵,带来社会效益,推动某一领域、某一学科发展。也就是说,科学合理的洗稿虽然不是原创,也不是互联网上独一无二的作品,但其只要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其他参考价值或实践指导意义就是借鉴,否则就是无木之本、无水之木。如果洗出来的稿件没有任何价值,公众号编辑记者还推送,难道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吗、难道一心钻井钱眼里面了吗?难道是为了竞争图虚名吗?难道没有职业道德了吗?当务之急,鉴于有的“洗稿”行为无法定论是否为剽窃还是抄袭,在有关这方面版权制度缺失的情况下,数字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社会效益至上原则,不要图新鲜、争彩头而忘记了保护著作权就是保护自己的原则。同时,数字新闻单位要想尽一切办法解决获取合法授权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授权机制,促进著作权人与新媒体单位之间的合作,不断完善对数字新闻原创作品版权的保护体系。
通常情况下,作者自由引用他人部分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和“洗稿”。基于此,新媒体时代可以借鉴别人的学术成果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发展公共学科、创新理论。笔者认为,原创作品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别人的作品、参考他人的案例,借题发挥,以此激发创新火花、产生理论共鸣。但是,一定要注明出处、作者和参考文献,更要阐明自己的新想法、新观点、新思想,提升理论研究深度,开阔理论研究视野,指导未来理论发展。比如清代著名文学评论家金圣叹,他评注的《西厢记》《水浒传》等作品因内容深刻、借古讽今等特色而为后世称道。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媒体公众号编辑记者都是90后,提醒你们撰写稿件时,借鉴参考资料来源不能题目过多,也不能全篇都引用他人作品、他人观点,而没有自己的真知灼见,更不能把他人的观点变成自己的结论,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