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回应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等问题

2019-04-22 12:44:29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省合肥市发布“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各项活动安排,通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白皮书)(中英文)以及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个典型案例。我们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法院网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省合肥市发布“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各项活动安排,通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白皮书)(中英文)以及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个典型案例。我们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林广海对媒体提出的“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多家知识产权法庭介绍;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版权;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缩短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周期,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请谈一谈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林广海:“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助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要任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和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的良好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等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中国法院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法院,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公信力、吸引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外国当事人自愿选择中国内地作为诉讼地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同时在地方设立19家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努力实现技术类案件审理及时有效、标准统一,激发社会创造热情,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中外驰名商标保护,规范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与保护,制裁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商标侵权行为,积极营造统一开放、有序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著作权案件,加强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创新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履行对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监督职能。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这里我特别向各位朋友介绍一下,人民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审案件4319件,同比上升19.28%;审结4064件,同比上升11.59%,刑罚对于惩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的作用日渐明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主导作用,统合民事司法、行政执法、刑罚打击,共管共治,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批准成立了多家知识产权法庭,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林广海:2017年以来,为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格局,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在江苏等17个省设立19个知识产权法庭(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兰州、长春、乌鲁木齐。海口是2019年4月批准)。这19个知识产权法庭是在综合考虑地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设立的。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庭的所在地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较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强烈。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有利于营造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专门知识产权法庭是地方中级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不是独立的法院。但是,在案件管辖方面,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原则上在所在省级区域内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以利于统一裁判技术类案件裁判标准。应当说,这也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第二审案件。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二审案件主要是指:民事二审案件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以及行政确权授权处罚二审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还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二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后,将由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专利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集中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来进行二审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做一审的重大技术类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服上诉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此外,对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视觉中国声称“黑洞照片”版权为其所有,引发各界热议。对此次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看待?

 

林广海:照片作品维权问题是著作权案件审理中的一个老问题,因一些照片授权环节较多,权属的证明较为复杂。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有这方面相关案例。对于照片作品维权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第一,应当坚持法治原则,该保护的坚决保护,不该保护的坚决不予保护。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应予强调的是,著作权的取得和行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遵循著作权法的规定;与著作权有关的市场经营行为和经营模式还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相关市场监督行政管理制度。我们也关注到日前已有相关行政部门对视觉中国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全面作出整改。

 

第二,应当严格审查照片作品的权利归属证据,并应严格依据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要严格审查照片作品首次公开发表的时间,不得仅以当事人自行标注的可修改的时间证据作为判断发表时间的依据。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所载的(2014)民提字第57号华盖公司诉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华盖公司一审时以确认授权书、网站权利声明以及图片上的水印共同主张权利,应认为已经尽到了初步的举证责任,一审法院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其为主张权利的适格主体并无不当。”“二审法院采信了正林公司提交的相反证据,有三个网站公开销售涉案图片并分别印有自己的水印,在此情形下认为华盖公司未能进一步举证,从而不能证明其享有相关权利,二审的认定也是正确的。”“华盖公司在申请再审阶段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补充证据能够回应正林公司二审中所提交的相反证据,进一步补充了权属的证明,能够证明Getty公司为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华盖公司经授权享有在中国大陆的相关权利,并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可见,华盖公司是通过不断举证来证明其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是依据证据规则进行判断。从个案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这样认定处理是稳妥的,希望各地方法院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时要准确领会案例指引,不能仅以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第三,关于照片作品侵权判赔金额问题。应该看到,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低的困扰是人民群众普遍而强烈的呼声,著作权案件审判也不例外。照片作品的判赔金额应当以市场价值为基础,市场价值应当以涉案作品的市场正常许可费用等作为参照来确定。当市场正常许可费用无法确定时,应当以近似市场价值为参考。

 

人民法院报记者:近年来,人民法院采取了很多措施,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缩短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周期,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社会对此非常关注,请介绍一下相关的具体举措。

 

林广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提出,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2017年著作权法执法检查中也提出了要采取措施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知识产权创造价值、权利人理应享有利益回报的价值导向,积极推动确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深入开展侵权赔偿等问题研究,并在专利法、著作权法修订过程中提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议。各级法院坚持以市场价值为导向解决赔偿低问题,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知识产权案件赔偿数额逐年提高。刚刚评选出的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件典型案例中,就涵盖了一些依法提升赔偿数额、对恶意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

 

如入选十大案件的快播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对快播公司未经许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体现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升侵权人违法成本的价值导向。优衣库案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取得并利用商标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遏制。五十件典型案例中的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与浙江生活家巴洛克地板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判赔一千万元,体现了让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让侵权人付出应有代价的价值导向。还有一些案件虽然没有进入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的名单,但也体现了对侵权行为坚决打击的态度。如广东高院审理的一起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以原告经济损失的2倍确定赔偿金额200余万元。辽宁大连西岗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商标案件,也同样适用了2倍的惩罚性赔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裁判方式改革,适当强化民事诉讼在民行交叉纠纷解决中的引导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完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改进裁判方式,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时效性,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体制性难题。人民法院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努力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发布《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证据保全制度,发挥专家辅助人作用,建立激励当事人积极、主动提供证据的诉讼机制。综合探索与运用证据披露、举证妨碍排除等规则,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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