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 两会“好声音”第二弹!罗文、林广海、董明珠、马一德这样说

2023-03-09 19:35:00
3月7日,知产力汇总整理并推送了代表委员们今年的知识产权提案议案建议。今天,两会“好声音”第二弹来了!

3月7日,知产力汇总整理并推送了代表委员们今年的知识产权提案议案建议。今天,两会“好声音”第二弹来了!

汇编整理 | 布鲁斯

编辑 | 布鲁斯

行政、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

01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工作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的“部长通道”采访活动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接受采访。

在回应人民日报记者有关市场监管总局在促进公平竞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方面措施的提问时,罗文表示,近年来,我国公平竞争制度不断完善、公平竞争氛围持续不断向好,公平竞争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对公平竞争的要求更加迫切。

罗文表示,今年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要筑牢公平竞争法治基础。去年已经修改了《反垄断法》,目前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工作,同时也在完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等有关法规和指南,力求让监管规则更加明确、执法程序更加清晰,让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的赛道上你追我赶、共同提高。

二,要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要在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强化预防性监管,尤其是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纠正竞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要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手段和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通,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平台的作用,发布联动执法报告,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意识。(来源:上观新闻)

02

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强对平台经济、核心技术、医药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司法审判力度,强化涉消费、医药等涉民生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审判。

林广海指出,最高法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规范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规则,设置好“红绿灯”,遏制阻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林广海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人民法院将全面加强反垄断审判工作,依法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是加强反垄断司法审判,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二是完善法律适用规则,细化市场竞争行为边界。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新修改的反垄断法,适时发布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具体的裁判指引,为合法与非法、合理与不合理划清行为界限。目前,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予以修改完善。三是健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形成强有力反垄断合力。四是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全社会反垄断法治意识。

林广海表示,2018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二审垄断民事案件417件。

垄断纠纷案件虽然总体量不多,但社会影响大,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案件涉及领域较广。二是案件类型不断拓展,不仅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还包括垄断协议案件,反垄断行政案件也逐渐增多。三是典型案件社会效果显著。“砖瓦协会”垄断纠纷案、“沙格列汀片剂”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案、“驾校联营”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等,司法裁判为市场主体明确了经营行为规则,社会广泛关注,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关于如何平衡反垄断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林广海表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努力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规范平台经济公平竞争。二是以公正司法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三是以法治宣传共筑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就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林广海表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明晰司法保护规则,服务保障数字经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健全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纠纷裁判规则。二是加强数据产权前沿问题研究。三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作用。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数据二十条”有关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积极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03

最高检八厅厅长胡卫列:平台经济反垄断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部署推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在接受采访时,对于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反垄断领域,给出了检察公益诉讼思路。

对于关注热点的反垄断,胡卫列指出,对于承担一定公共管理职能和重要社会责任的网络运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探索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其整改,整改到位的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企业规范有序平稳发展。

对于最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专门增设的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条款,胡卫列表示,相关工作首先突出监督办案重点,其次明确案件管辖规则,再者严格把握立案条件和审批程序。

对于平台经济的反垄断,胡卫列表示,案件难度主要体现在存在着专业性强以及涉及产业创新发展和利益保护平衡等诸多复杂问题,因此,开展该领域工作,需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部署推进。一是找准公益损害切入点。强化问题导向,从公益损害明显、社会反响强烈、有一定法律依据的领域事项入手。二是部署专题性问题的关注研究和个案线索的研判探索。三是创新拓展监督方式。在传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外,针对平台企业自身一定的公共管理发生和社会责任,探索制发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四是规范指导。通过案件审批,发布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检答网回应地方问题等多种形式,规范对该类案件的办案指引。

胡卫列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进一步彰显和肯定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改革成效和制度优势。检察机关在开展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中需要同时注重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统筹研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优保护方案,坚持与经济稳增长、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对于承担一定公共管理职能和重要社会责任的网络运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探索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其整改,整改到位的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企业规范有序平稳发展。(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观点和建议

04

董明珠代表:惩治恶意专利诉讼保护创新发展

“任何时候,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企业、国家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随着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诉讼已经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董明珠代表指出,有部分企业存在不以使用和提升创新为目的,故意将现有技术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进行恶意诉讼的现象;或是低价购买原权利人淘汰的、即将过期、具有严重瑕疵的专利,以索要高额许可费,滥用专利权。

“专利恶意诉讼违背了专利制度设计的初衷,破坏了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氛围。”董明珠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标准,提升专利质量;追究恶意专利诉讼主体的民事侵权责任,建立对恶意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专利维护、审查程序,在专利相关的各个环节做到专业、严谨,司法机关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应多听取国内相关专家的意见。”董明珠代表表示。(来源:检察日报 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05

孙宪忠代表:建议及早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建议:“及早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推进我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

中央2018年10月批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试点的决定,并且规定试点期限为三年。这一次会议任命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2019年1月1日起该法庭正式挂牌运作,到2022年初试点三年期满。试点期满之后,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以何形式运作,已经成为法律界关注的问题。

孙宪忠提出,在试点基础上及早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推进我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的建议,以此解决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作的法律基础问题,并对下一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挥强大的促进作用。

他认为,设立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这是为了中央关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从2022年有关试点工作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情况看,该法庭的设立和运作,显现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的良好效果,基本实现了“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的预期目标要求。从这些报告内容看,设立该法庭的经验是成功的,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调研看,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运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自我评估和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科协、中国法学会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意见,一致认为法庭试点中存在的困难和发现的问题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职能定位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人财物基础保障亟须切实加强。并且从该法庭试点期满后第四年运行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凸显。

孙宪忠建议,一是尽早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首先是解决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试点三年期满,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运作的法律基础的问题。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给我国改革开放的推动效应,解决知识产权审判目前遇到的各种问题,都是非常必要的。最后,我们也应该看到,三年的试点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积累了较为扎实的实践经验,未来应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和“完善上诉审理机制”要求,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二是适度调整优化法庭案件管辖范围。根据法庭四年来的试点实践经验,结合当前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形势,建议通过修改司法解释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适当调整涉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不很强、标的额相对不高的上诉案件的管辖,打造一个“小而精”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构。

三是切实加大人员和物质保障。尽快从制度层面上解决法庭目前面临的人员与物质条件实际困难,保障法庭正常有序运行,并妥善规划与独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相匹配的人员和物质保障。同时,综合考虑时间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尽早确定过渡选址并筹划建设永久办公场地,加大对基础建设和办公经费的保障力度。(来源:中国经营网)

06

马一德代表:建议尽快明确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作为连任人大代表、知识产权领域专家,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在今年两会期间,仍然重点关注知识产权领域问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行业快速发展,对传统知识产权领域提出了新的挑战,他建议尽快明确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在接受采访时,马一德拿出一组数据: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2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267.2万件,均稳居世界第一,知识产权数量和规模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另一方面,他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整体质效还不够高,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偏少。“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都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但是目前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过程中,客观地讲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完善。”马一德说。

如何完善?马一德说,目前正值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重新梳理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定位,相信会进一步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高水平开放提供制度保障。

除了从制度上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也应该跟得上形势变化。马一德建议,应加大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与国际相接轨的有关法律的制定,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发展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提出新挑战,需要尽快明确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继续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马一德了解到,我国大量的知识产权还没有被实际运用,或者说在经济发展中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运用政策体系,强调对知识产权的实际运用。

作为一名连任代表、知识产权领域专家,长期以来他十分关心立法问题。在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期间,他全程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三次审议,就关键性、争议性问题提出理论解读和制度建议,相关意见也最终被立法采纳。

同时,马一德还多次参与宪法修正案、民法典、监察法等重大立法项目,提出专业意见,多次参与全国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就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提出意见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观点和建议

07

邱运华委员:建议加快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制定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邱运华认为,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珍贵的、不可替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实践中,因民间文艺作品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专门法规,民间文艺的收集、整理、传承、利用、发展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建议加快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的制定进程,以版权保护助力民间文艺传承发展。

加快制定《保护条例》有助于推进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的法律保护。《著作权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为《保护条例》的制定提供了明确的立法依据。2021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印发,其中明确提出“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将民间文艺的有关制度建设纳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进行整体部署。此后,《“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制定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明确“推动完善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国内立法,着力解决我国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传承、利用、保护和弘扬等方面存在的版权问题”。2022年,中国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版权助力民间文艺保护与发展分论坛,聚焦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的法律困境与解决路径进行探讨,中宣部同时启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这都表明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正在进一步推进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的法律保护。

加快制定《保护条例》有助于促进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发展。民间文艺作品在著作权的权利客体、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加快制定《保护条例》,从立法层面明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含义及其著作权的归属规则、权利人所享有的具体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权利行使的限制等内容,能够为民间文艺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加快制定《保护条例》,有利于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组织了解在传承、利用和创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时的权利边界,依法处理作品创作传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广大民间文艺工作者传承发展民间文艺的热情,鼓励创作出更加丰富的艺术作品,进一步推动民间文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加快制定《保护条例》有助于民间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强调了文化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文旅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中指出“加强民族民间传统音乐的收集整理和活化利用”“注重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师、民间艺人等领头作用”,肯定了民间文艺在乡村振兴中可以发挥的积极作用。民间文艺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是中华民族民间智慧的结晶,根植于乡野沃土、为广大基层群众喜闻乐见,有庞大的群众基础和消费市场。加快制定《保护条例》,给予民间文艺作品充分的版权保护,能够调动民间文艺从业人员深入挖掘、传承、利用民间文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民族地域特色进行民间文艺相关产品的商业开发、运用,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同时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激活民间文艺作品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推动民间文化和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来源:中国文艺网)

08

牛同栩委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化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服务应当提前介入科研成果形成过程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牛同栩带来有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化水平的建议,希望能建立资本与科研成果之间良性合作关系,提高科研成果转化质效。

在长期实践基础上,牛同栩发现在资本与科技成果结合的过程中,成果持有方的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分,容易出现争议和纠纷。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大家都比较重视场所、资金等硬实力,对于法律方面的支持和投入普遍不足。不少科研人才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相应支持,不能准确把握自身环境,进而引发法律纠纷。

科研成果转化是技术资本与货币资本、人力资本的融合,科研工作者因为更专注于科学研究,商业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此外,科研成果转化涉及知识产权、投资并购等较为复杂的法律内容,实践中又往往是由科研成果持有方与资本方交易谈判,后者相关经验丰富,科研人员如果没有相应的准备,很容易处于劣势。

为此,牛同栩建议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普法宣传,提高科研机构与科研工作者对相关法律的认识水平;在科研成果形成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服务应当提前介入,筑牢科研成果转化的权利基础;在科研主体与投资方等结合的过程中,提高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水平,在股权结构设计、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界定和保护、投资退出等方面作出合理安排。(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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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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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数据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主题,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各自对数据产权保护问题的理解和思考,共同探讨了关于构建数据产权规则的理论设想、政策解读、司法实践和产业诉求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2023-03-08 2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