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护航首都创新发展
——专访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设立,组建了一支由技术专家、专业律师、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组成的十余人的调解员队伍,在电子信息领域和互联网领域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调解员态度好,又专业,为我们双方都考虑周全,我愿意调解结案!”许多当事人对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中电标协调委会”)的调解员说过这样的话。
2015年8月,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北京市司法局批复,中电标协调委会成立,成为北京市首批六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之一。在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简称“北京维权中心”)具体指导下,中电标协调委会接受法院委派委托、会员及其他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截至2020年底,中电标协调委会累计调解知识产权纠纷3350件,调解成功1551件,举办行业知识产权培训、研讨等活动11场,解答会员知识产权相关咨询200余件,并积极进驻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化解展会知识产权纠纷,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首都创新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调解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难度大,需要调解员充分挖掘甚至创造条件才能促成调解。中电标协调委会李浩就是这样一位“使出浑身解数”开展调解的调解员。
(调解员李浩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室开展调解)
甲公司以乙公司未经授权擅自播放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多部影片为由提起诉讼。了解到乙公司认可侵权事实的情况后,调解员李浩提议乙公司派代表前往甲公司就侵权事宜进行道歉,乙公司同意了该提议。乙公司诚恳的态度获得谅解,甲公司表示不再要求乙公司公开道歉。但对于赔偿金额,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员决定另辟蹊径,到甲公司和乙公司实地调研。调解员发现甲公司急需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流量引导、品牌宣传等业务,而乙公司恰好具备提供上述业务的能力。为此,调解员提出以合作促和解的方案,获得乙公司认可。但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比照市场价提供一定比率的优惠才同意合作。调解员继续与双方代表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确定优惠比率,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员李浩深刻感受到,调解员不仅要修炼依法调解的“内功”,还要掌握调解方法灵活百变的“外功”,才能实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研发、生产和运营中去。
寻找案件突破口,抽丝剥茧促调解
王颖是中电标协调委会派驻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专职调解员,调解的很多纠纷涉及多方当事人、批量案件,需要调解员找到案件突破口,不厌其烦、不畏其难才能促成调解。
(调解员王颖在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当事人电话沟通)
A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赵先生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在B互联网平台上展示,赵先生诉至法院。经调解员王颖沟通,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但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除已起诉的1幅作品外,赵先生还对A公司侵权使用的另外8幅作品进行了证据保全。调解员决定从A公司打开突破口。调解员从涉案作品制作难度大、A公司长期用于商业宣传且账号关注度较高等方面,使A公司理解赵先生的诉请。调解员又从赵先生提交的证据材料、类似案件判决金额入手,与赵先生展开了多次有理有据的讨论,使赵先生同意大幅降低索赔金额。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这起看似不可调和的案件,连同尚未起诉至法院的8起案件,最终一并得以成功调解。
调解员王颖认为,只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找到案件突破口,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意见,才能赢得当事人信任,保护创新的同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政策实践齐上阵,潜移默化促调解
李浩接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已八年有余。从当事人不接受、不理解调解,到完全接受、理解并主动申请调解——八年来,李浩经历了当事人对调解工作态度上的极大转变。
这种转变来之不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及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的发布,使人们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有了更深的认识和认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推动建立了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北京维权中心悉心指导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与北京市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使知识产权纠纷在法院外可直接申请调解组织调解、在法院内可委派或委托调解组织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各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不仅调解已经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还提供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潜移默化中消除知识产权矛盾纠纷。
正因为有方方面面的努力推动、支持与配合,才赢得社会公众对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交口称赞。各方联动齐努力,千方百计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为首都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