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次彩铃下载作者收入仅5千:《两只蝴蝶》们何时飞出版权困局?
作者 | 布鲁斯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2004年,庞龙演唱的《两只蝴蝶》以洗脑旋律席卷大街小巷,霸榜移动彩铃下载排行榜,成为现象级“神曲”。在当时,热度能与之匹敌的,也就只有杨臣刚演唱的《老鼠爱大米》了。这两首歌曲可以说是开启了一个新的网络歌手时代,也成为无数80后、90后的彩铃时代回忆。
那个年代,在手机拨号后、接通前的短暂空当,能让电话那头响起一首可能仅仅相当于收音机音质的MP3音乐彩铃,而不是“嘟嘟”的等待音的同学,绝对是走在潮流前端的。2元一首的彩铃,应该算是移动运营商历史上最为成功的商业点子之一了吧。
回溯2004-2008年,中国正处于彩铃业务的爆发期。《两只蝴蝶》作为庞龙专辑中的主打歌,凭借朗朗上口的旋律和通俗易懂的歌词,迅速成为街头巷尾传唱的“神曲”,更在彩铃下载榜上创下纪录。
前不久,浙江卫视综艺节目《奔跑吧》中就有一期给观众来了一波回忆杀。节目设置了一个环节,让嘉宾猜哪一首歌曲是彩铃时代下载量最高的歌曲。
(来源:浙江卫视《奔跑吧》节目截图)
导演揭晓的答案是郑源演唱的《一万个理由》,彩铃下载量1.5亿次。《两只蝴蝶》则是以1.2亿次下载量位居次席。其他几首歌曲也不遑多让:《老鼠爱大米》8500万次,《秋天不回来》6000万次。
如果按2元下载一次来算,这些歌曲可以轻松收入上亿元!也正因如此,很多人下意识认为,被下载歌曲的创作者应该是收入颇丰的。
但是真相往往并不如大家想象得那样简单。
8月14日,“靠《两只蝴蝶》赚2亿?创作者:就5千”登上热搜。
《两只蝴蝶》的词曲作者牛朝阳近日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回应了“靠这首歌赚2亿”的传闻,结果真相令人瞠目——这位词曲作者靠创作《两只蝴蝶》,自始至终仅获得5000元收入。
(图片来源:抖音@牛朝阳 视频截图)
牛朝阳曾在视频中透露,《两只蝴蝶》歌曲创作于1996年,原是写给异地女友的情书。他在最近的一条视频中说,这首歌的彩铃2元钱1条,“大概下载了有2亿6(千万次)还是2亿8(千万次)”。这个数据要比网络上流传的1.2亿次翻了一倍有余,按照这个数据计算,《两只蝴蝶》创造的收入也应当在5亿元以上。而根据《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第17期的文章《谁靠彩铃过上了好日子》里所述,《两只蝴蝶》收获了2.4亿元的毛利润。
那么,这几个亿的收入都去了哪里呢?
首先来了解下彩铃的业务流程。一般彩铃都是由唱片公司或制作公司负责组织创作,内容提供商(CP)负责寻找好的彩铃内容,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SP)负责销售和市场推广,移动电信运营商则提供支付、计费等基础电信服务。各方根据下载量的多少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北京音乐台《彩铃乐翻天》的创办人和主持人肖乐曾长期从事彩铃制作。肖乐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通道费5元由中国移动和联通等运营商独享,用户下载一次的信息费是1元到3元,唱片公司或制作公司收取15%,内容提供商收取85%,内容提供商再把这85%与中国移动按对半,或者4:6分成。“这个行业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理论上,每个彩铃都能有几十万元的进账,几个彩铃就能收入到百万,但事实上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彩铃是集中在极少数的几个上。”肖乐坦言。
2005年CNET科技资讯网的一篇报道中则称,中国移动当时推行的分成比例包括三种形式:一是中国移动负责计费和支付,SP负责业务推广及售后,中国移动除了收取上网流量费外,只从内容收费中分成15%,SP拿余下的85%;二是由中国移动负责SP的售后,双方按照三七分成;三是中国移动负责计费、推广以及售后服务,SP只提供内容,双方按五五分成。有人认为第三种情况下的SP实际上就是CP;电信运营商当时的政策客观上也在推动部分小的SP转型成为CP。
可以看出,不同的公司、内容,分成比例也不太一样。但无论具体采用哪种合作方式或分成比例,市场上沟通创作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电信运营商、SP、CP等在事实上对分成比例有一定的话语权。制作彩铃的唱片公司也能获得一部分的分成。《三联生活周刊》相关文章透露,《两只蝴蝶》在半年内便至少给唱片公司创造了1000万元的收入。
但是,当时的行业中也存在一些数据造假的问题。杨臣刚在2009年接受《北京商报》的采访时称,SP提供的大量中间平台嫁接于运营商和唱片公司之间,产业是完全被SP掌控,SP瞒报数据,“一首歌下载量100万的话SP顶多报给你一两万”。直到后来中国移动等了解情况后用尽方法来控制SP,慢慢掌控了很多版权,并开始做诸如12530移动彩铃等自己的平台,直接和CP合作,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
《两只蝴蝶》就尝到了移动12530平台的甜头。《两只蝴蝶》的制作公司鸟人艺术的创始人兼董事长、现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的周亚平曾表示,当时其正是通过12530网站提供的客观下载数据与各地SP结算歌曲的移动彩铃业务收入的。这样的景象,用周亚平的话说就是,“版权最好的状态,就是在那睡着觉,天上哗下着金钱的雨”。
但是《两只蝴蝶》这样的“爆款”并不常见。即便歌曲火出了圈,词曲作者、演唱者能不能从中分到收益、能分到多少收益,还要打上一个问号。
歌曲的词曲作者、演唱者作为唱片公司的“打工人”、彩铃创作的“水源地”,则通常是依靠与唱片公司签订的协议领取相应报酬。即便创作者、演唱者能参与到彩铃等增值业务收入的分成中,分成的大头也不在他们这里,他们也未必能拿得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回报,想要仅靠彩铃“一夜暴富”是很困难的。
即便是后彩铃时代直到今天,普通音乐创作者的收入平均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也并不出众。知乎上几年前有答主透露,有一定水准的词曲作者被看中作品多的话每月收入还可以,但市场上的公司收歌单价也基本在几千元左右,平均在三五千元,很少有上万元的。水准一般的作者的作品,收歌单价可能只有一千元甚至几百元。更何况二十年前的彩铃时代。
更关键的是,在那个音乐产业盗版随处可见的年代,在那个版权意识还未在国内普及的年代,人们很多时候听歌都是来自翻录磁带、线上免费下载等等。而对于彩铃这种新生事物,市场也一直是处在探索阶段,内容、服务提供商良莠不齐,更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无序。
“全国有无数盗版商都挣了很多钱,有的盗版商在线下见到我还激动地拥抱我呢,说‘《窗外》的时候我就挣了好几百万,这《两只蝴蝶》挣得更多了,来来来抱一抱’,感谢我,”牛朝阳在视频中坦言,“昨天晚上我们直播,还有个以前卖盒带的粉丝在直播间里跟我说,‘牛老师,我当时卖你的《两只蝴蝶》的盒带可是赚了不少’。”
2006年,词曲创作人高进凭借一曲《听着情歌流眼泪》走红。据中广网2009年报道称,该歌曲在发布一年后增值业务收入达到约2000万元,按照比例分成,高进应该能拿到大约500万元收入。但令他无奈的是,这笔钱他却连一分都没有看到。
在报道中,高进分析称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当时国内对音乐版权的保护措施没有有力保障,二是做该歌曲彩铃业务的公司太多,收入过于分散,没有渠道要到钱。他认为,规定音乐产业增值业务公司具体规模是有效解决这一侵权问题的方法。
如果非要比较一下词曲作者和演唱者谁更“惨”,恐怕词曲作者更有可能会是比较“惨”的那一个。歌手们作为台前的表演者,如果不能通过唱片公司、彩铃业务获得多少经济回报,但至少还能打响自己的名气,后续也能通过演出等方式获得一定的收入。但词曲作者作为幕后的创作者,则缺乏更多有效的变现途径。也正因如此,打击盗版、保护版权对于词曲作者而言就显得更为重要。
2000年代满街的《猪八戒背媳妇》彩铃让许多彩铃公司赚得盆满钵满,但曲作者许镜清收到的音著协寄来的版权收益分配信函中,一张列表列出四十多个公司(网站),多的给了一百多元,少的几十元,甚至还有一个网站,给出的版权费是2元7角,愣是给许镜清气笑了:“我抽的烟一盒就卖2元7角,这个网站怎么知道我抽这个价位的烟呢?”
《猪八戒背媳妇》被作为彩铃使用,许镜清前前后后一共也只收到了不到8000元的版权费。
近年来,随着国内版权意识和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创作者的合法权利正在日益得到重视。2014年,韩寒因拍摄《后会无期》要使用《女儿情》的音乐,主动支付了许镜清和作词人杨洁10万元。去年大火的3A游戏《黑神话:悟空》的制作公司也已经找许镜清洽谈过版权。虽然侵权现象仍时有发生,但是整体的版权保护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已经有了显著进步。
在视频的最后,牛朝阳坦言,自己小时候的理想,就是能写出一首像《我的中国心》一样、能让全国人民都会唱的歌曲,《两只蝴蝶》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内心已经非常满足,至于挣了多少都不重要的。“因为带给人世间这么一个美丽的情感、这么一幅美丽的画面,对我一生来说,就像有的网友说的,‘写这么一首歌,一生都值了’。”牛朝阳说。
牛朝阳的5000元与2.8亿次下载量,既是音乐产业发展的历史印记,也是转型的契机。当前,AI生成音乐的兴起正对版权体系提出新挑战——训练数据合法性、作者身份认定等问题亟待法律回应。但技术革新同样带来机遇,区块链智能合约有望实现“使用即付费”的自动分成,为创作者提供更公平的回报机制。音乐产业的繁荣,需建立在尊重创作的基础上。
从《两只蝴蝶》到《黑神话:悟空》,中国音乐产业正从“渠道为王”走向“内容为王”。这一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不仅是法律工具,更是激活创新、平衡利益的基石。唯有持续完善版权保护、打破平台垄断、推动数据透明,才能让每一首“蝴蝶”般的神曲,真正为创作者插上飞翔的翅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部分素材来源 | 抖音@牛朝阳 、三联生活周刊、北京商报、中广网、视频号@周亚平-official、北京日报
封面来源 | Pixabay 编辑 | 布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