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科技创新 走人间正道 ——访共享充电宝之父刘同鑫
——访共享充电宝之父刘同鑫
作者 | 木杉
2016年,ofo小黄车横空出世,关于共享经济的故事开始上演,随后市场迅速出现了共享系列产品,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2019年,随着共享市场的冷却,最火且最常被用到的有2个,一个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共享单车,另一个便是解救手机最后一点电处境的共享充电宝。
提到共享充电宝,不得不提被誉为共享充电宝发明人的刘同鑫,一个发明创新天才,此前曾发明、孵化了酒店云集多媒体系统、柔性屏笔记本电脑、壁画电视等十几项创新产品,而共享充电宝的发明来源于他的需求。

共享充电宝只是刘同鑫众多研发项目中的一个,“我们做的是孵化器项目,发明产品、技术,然后进行投资,共享充电宝只是我们其中一个项目。”共享充电宝的想法,是刘同鑫基于自己的需求产生的。
2014年6月的一个晚上,去美国考察的刘同鑫在纽约时代广场拍照后遭遇手机没电、充电宝没电的境遇,便突发“如果有一个公共箱子大家可以交换充电宝,把没有电的充电宝放进去,就可以换出一个有电的充电宝”的想法。在回国的飞机上,他便花费十几个小时将“充电箱子”的结构、方案画出,回国后,立即召集了实验室的技术人员,研发该套技术方案。
在专研技术的同时,他还进行了专利的布局。在2014年10月完成了样品后,刘同鑫立即进行了检索,确认了市场上没有类似产品,便于1个月后进行专利申请。包括电池结构、电池生产工艺相关专利,他们当时共提交了20多件,其中5,6件为发明专利,其他的为新型专利。
“共享充电领域的核心技术专利有3件,其名称分别为‘一种可识别身份的手机充电电池及其识别方法’(专利号:ZL201410666867.0)、‘一种手机电池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专利号:ZL201410667099.0)、‘一种手机电池的充电箱’(专利号:ZL201410667122.6),”刘同鑫表示,这是最早的一批共享充电宝专利。
2014年11月,在进行专利申请以后,刘同鑫便派了团队去深圳寻找合作厂商,随着交流的深入,工程师便推心置腹地将整套技术方案讲了出来,没想到,这为自己埋下了雷。
据刘同鑫介绍,2016年年底,他在深圳的几个商场陆续发现部分共享充电宝公司生产和投放的共享充电宝机柜,与他设计的共享充电宝的技术方案完全一致。
刘同鑫经过研究发现,一些共享充电宝使用的专利是将他的原始专利进行拆解,比如充电宝的认证方法,数据的交换方法等等,但就是这些专利的拥有者,却以此开展诉讼。

2017年以来,来电公司向其他多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发起了数起诉讼,其中,被诉的公司就包括街电公司。自己的共享充电宝专利频繁被来电起诉,这让刘同鑫心里憋了一口气。
街电公司,便是刘同鑫千挑万选十分信任的合作伙伴,起初街电公司仅希望获得刘同鑫的专利授权,但他认为“授权可以给多家,容易出现矛盾冲突,企业不能全身心地将自己的发明做到最好、最大”。看中街电公司是由于“首先看到街电的市场体量和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能够把他的专利技术更好地转化为产品;其次,主要看中了街电公司决策层思维和眼界,”刘同鑫告诉记者。
尽管自己一再谨慎,诉讼还是来了,而且是一波接一波地袭来。从2017年开始,来电公司便开始了对街电公司的诉讼,从天眼查看到,来电公司对街电公司的诉讼已经达到了三十余起。深入查看诉讼信息发现,来电公司发起侵权的居然是同样的6件专利。
来电公司以6项专利为基础针对街电公司和相关运营提起数起专利侵权诉讼,比如分别于2017年5月17日、6月27日、7月12日、7月24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2017年6月6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2017年9月30日,以上述六项专利的其中一项专利ZL20158000****.9为基础,向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针对河南省境内包括机场在内的48家摆放了街电公司生产的移动电源充电机柜的商户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对此,街电公司认为来电针对相同专利提起诉讼的行为涉及不正当竞争,将来电公司起诉至深圳中院。深圳中院认为,来电公司的前述所有行为,明显超过正当理由,借用司法与行政资源以专利权谋取不当利益,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悖正当维权的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秩序,致使街电公司及合作商户的商业经营活动因此受到一定负面影响,故被告来电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滥用权利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今年4月,深圳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来电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街电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街电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0万元。至此,刘同鑫终于长吁了一口气。

刘同鑫自始至终都是秉承着为满足需求,方便他人的目的而研发、推进项目。充电宝确实人人基本都有,但目前常见的2万mAh的充电宝普遍重量在一斤左右,因此其便携性对日常携带来说相对不高,基于用户的实际需求,他萌发了共享充电宝的想法。
而在推广阶段,刘同鑫只希望简单地做好这件事情,避免陷入无谓的纷争,便只选择一家公司街电公司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所幸街电公司并未辜负他的期待,据街公司电官网显示,街电已布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全国一、二线300多座城市。在地铁、机场、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商场街区、酒店、餐饮\KTV等泛娱乐场景、医院、高校等广泛布局,实现全场景覆盖,并拥有过亿累积用户。并且,根据7月22日艾媒咨询发布的《2019上半年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研究报告》显示,街电公司已凭借40.5%的用户份额稳居市场第一,成为共享充电宝行业中当之无愧的领导品牌。
提起自己的专利被诉事件,刘同鑫很痛心,“市场竞争激烈,大家应该公平竞争,专利应该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盔甲,而不应该作为武器攻击对方。”他认为,如果将精力放在打击竞争对手身上,而不是提升自己的科研等竞争力,那么一定会被市场所淘汰。
“如果想要求得长久的发展,一定要抓住企业竞争的关键实力,谋求科技创新发展,走正道。”刘同鑫再次表示,希望街电的胜诉能够给具备创新精神的研发者更多自信,让他们更加自信地开展研究,我国的法律事业越来越严谨、公平,不应被诉讼事件丧失对研究的热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