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数字正义视阈下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附全文链接)
来源 | 北京互联网法院
编辑 | 布鲁斯
9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数字正义视阈下的互联网司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北京互联网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的实践经验。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发布《数字正义视阈下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发布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李文超主持。
数字正义是互联网司法的最高价值目标
数字正义是人类发展到数字社会对公平正义更高水平需求的体现,是数字社会司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互联网司法的最高价值目标,以保护数字社会主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激励和保护数字经济依法有序发展为原则,以互联网司法模式的深度改革和高度发展为保障,以多方联动的数字治理为手段,以满足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司法的新需求、规范数字空间秩序和数字技术应用伦理、消减因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数字鸿沟,进而实现数字社会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为目标。
互联网法院是实现数字正义的引领力量
保护个人数据信息安全,规范数字经济数据要素市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激发数字经济市场活力;规范互联网商业竞争秩序,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准确界定数字平台责任,推动数字空间有效治理;坚决打击网络黑灰产业,助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划定新技术应用保护边界,加强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注重涵养互联网新业态,助力数字经济新引擎;规制网络算法逻辑法则,助力数字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数字社会和谐秩序。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推动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一是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打造互联网司法模式新样本。深化在线诉讼模式创新,打造“多功能、全流程、一体化”的电子诉讼平台,释放“数字红利”;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主导建设区块链联盟链“天平链”,建立“数字信任”;深化网络治理规则创新,审理“超前点播案”“暗刷流量案”“微信读书案”等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推动规则树立的数字经济纠纷案件,推动“数字治理”。
二是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提供优质的司法供给。建立诉源共治“e体系”,完善行政-司法“e版权”协同机制、“e贷诉源共治体系”,拓宽诉源治理路径,平衡解纷能力与解纷需求;搭建诉非“云联”调解平台,形成非诉解纷“直通车”,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平衡解纷效率和解纷需求;发送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以点带面解决潜在类案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平衡司法管辖局限和社会治理需求。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提供互联网法院建设新路径。不断推进现代化智慧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慧服务全领域覆盖,满足人民群众数字经济时代司法新需求;进一步释放繁简分流工作效能,智慧审判全维度铺开,提供数字经济时代优质司法保障;加速数字法庭建设转型升级,聚力研发虚拟法庭,打造数字经济时代智慧法庭新样板。
四是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打造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数字正义模式。紧跟数字时代步伐,提升司法公开质效,以更直观、更立体和全方位的形式升级优化“可视正义”;深化对外交流合作,讲好中国互联网司法故事,打造“互联网司法”国际名片;回应数字正义需求,积极探索研究与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相关前沿问题,加强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培养,实现历史功能定位。
五是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创造惠及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提供立体化的诉讼服务和多元化的诉讼引导,为群众诉讼和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精准服务,缩小“数字鸿沟”,让数字正义成为真正惠及全体人民的公平正义;坚持以改革需求为导向,以北京建设数字贸易试验区为新起点,积极与北京冬奥组委接洽,优化数字时代的司法供给;依靠互联网司法工作优势,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创新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普法宣传形式,引领数字社会法治化核心价值。
白皮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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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网络)